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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20392
CTR20220392进行中(未招募)1 期

一项多中心、开放、Ia 期临床研究:ILB-2109 在晚期实体瘤患者的剂量探索和剂量扩展临床研究

未提供2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48 人开始时间: 2022年3月3日
相关药物

试验速览

阶段
1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入组人数
48
试验地点
2
主要终点
观察单次口服和连续口服 ILB-2109 治疗晚期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此临床试验的主要目的包括观察单次口服和连续口服 ILB-2109 治疗晚期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以及确定 ILB-2109 的最大耐受剂量(MTD)和后续研究的合适推荐剂量(RD)。次要目的包括评价 ILB-2109 的药代动力学特征以及初步评估 ILB-2109 治疗晚期实体瘤患者的有效性。探索性目的包括描述 ILB-2109 的药效动力学(PD)特征和评估晚期实体瘤患者的肿瘤标本中 ILB-2109 的潜在生物标志物。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非随机化
干预模型
单臂试验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80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受试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 经组织学和 / 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实体瘤患者,无标准治疗方案,经标准治疗失败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
  • 筛选期能够提供两年内的肿瘤组织样本(蜡块或未染色切片),或同意进行肿瘤组织活检(如患者无法提供符合条件的存档组织标本,且不适合进行肿瘤组织活检,需经研究者与申办方讨论后决定是否允许入组);
  • 剂量递增阶段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的肿瘤病灶,剂量扩展阶段根据 RECIST 1.1 版,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
  • ECOG 评分 0~1 分;
  • 预期生存时间≥3 个月;
  • 主要器官功能基本正常,筛选期实验室检查值符合下列标准:
  • 血液学(14 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刺激因子治疗)
  •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 ≥1.5 ×109/L
  • 血小板 ≥75×109/L
  • 血红蛋白 ≥90g/L
  • 血清肌酐 ≤1.5×ULN
  • 肌酐清除率(CrCl) (仅肌酐>1.5× ULN 时需计算) ≥50 mL/min(根据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
  • 总胆红素(TBIL) ≤1.5 × ULN
  •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3×ULN;
  • 肝转移或肝癌患者:≤5×ULN
  •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3×ULN;
  • 肝转移或肝癌患者:≤5×ULN
  •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或活化部分凝血酶时间(APTT) ≤1.5 × ULN
  • 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 ≥50%
  • Fridericia 法校正的 QT 间期(QTcF) 男性<450ms;女性<470ms
  • 育龄期女性受试者首次给药前 7 天内的血清妊娠实验检查结果呈阴性;
  • 受试者同意自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末次给药后 90 天内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包括但不限于:禁欲、男性接受输精管切除术、女性绝育手术、有效的宫内节育器、有效的避孕药物;

排除标准

  •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4 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除外以下几项:
  • a) 亚硝酸脲或丝裂霉素 C 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6 周内;
  • b) 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 周或药物的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
  • c) 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 周内;
  •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
  • 曾接受免疫治疗并出现≥3 级 irAE 或≥2 级免疫相关性心肌炎;
  • 临床无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 既往 6 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包括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级 II-IV 级),主动脉夹层,脑卒中或其他 3 级及以上心脑血管事件;
  • 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II-III 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 任何增加 QTc 延长风险或心律失常的因素,如先天性长 QT 综合症、长 QT 综合症家族史、使用任何已知可延长 QT 间期的伴随药物;
  • 不可控制的高血压,经最佳医学治疗后收缩压≥150mmHg 或舒张压≥100mmHg,既往有高血压危象,高血压脑病史;
  • 具有临床症状的脑实质转移或脑膜转移,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 无法口服吞咽药物,或存在经研究者判断严重影响胃肠道吸收的状况;
  • 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者(HIV 抗体阳性);
  • 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 阳性且 HBV-DNA>500IU/ml 或研究中心检测下限[仅当研究中心检测下限高于 500IU/ml 时]),活动性丙型肝炎(HCV 抗体阳性但 HCV-RNA<研究中心检测下限的患者允许纳入),允许纳入接受除干扰素外的预防性抗病毒治疗的患者;
  • 有活动性感染,且目前需要静脉抗感染治疗者;
  • 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糖皮质激素(强的松>10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除外以下情况:
  • a) 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治疗;
  • b) 短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治疗(如预防造影剂过敏);
  • 首次给药前 4 周之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减毒活疫苗;
  • 首次给药前 4 周之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 既往曾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者;
  • 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
  • 精神障碍者或依从性差者;
  •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 CTCAE5.0 等级评价≤1 级(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2 级外周神经毒性、经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等);
  • 首次给药前 7 天内使用过 CYP3A4 强抑制剂或强诱导剂(局部用药不受限制);
  •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观察单次口服和连续口服 ILB-2109 治疗晚期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时间窗: DLT 观察期(共 24 天)

确定 ILB-2109 的最大耐受剂量(MTD)和后续研究的合适推荐剂量(RD);

时间窗: 连续给药期,21 天为一个给药周期,直至受试者出现疾病进展、不可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死亡或其他需终止治疗的情况。

次要结局

  • 评价 ILB-2109 的药代动力学特征(第 0 周期:D1,D2,D3 第 1 周期:D8,D15,D21 第 2 周期:D1)
  • 初步评价 ILB-2109 治疗晚期实体瘤患者的有效性(每 6 周影像评价一次直至完成研究)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王雪

杭州梧桐树药业有限公司

研究点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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