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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2100049784
ChiCTR2100049784尚未招募2 期

评价信迪利单抗术后辅助治疗食管鳞癌的 II 期临床研究

信达生物制药(苏州)有限公司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30 人开始时间: 2021年8月21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2 期
状态
尚未招募
入组人数
30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1 年无复发生存率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探索信迪利单抗(PD-1 抗体)术后辅助治疗局部晚期食管鳞癌的疗效和安全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干预性研究
主要目的
单臂
盲法
N/a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不限(—)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1.在实施任何试验相关流程之前,签署书面知情同意;
  • 3.ECOG PS 0-1;
  • 4.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胸段食管鳞癌,若术前接受新辅助治疗,则达到 R0 切除,且术后存在病理残余(ypT1-4a 或 ypN+)的患者;或,若未经过新辅助治疗直接手术的患者,达到 R0 切除且术后病理分期为 pT3-4 或 pN+的患者(AJCC 第八版);
  • 5.根治性手术后,签署知情或首次治疗前 4 周内,影像学证实无肿瘤进展或复发证据;
  • 6.首次给药时间距根治性手术时间不短于 1 个月且不超过 3 个月;
  • 7.研究者判断患者已经从根治性手术中恢复,可以耐受研究药物治疗;
  • 9.对于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应在接受首次研究药物给药(第 1 周期第 1 天)之前的 3 天内接受尿液或血清妊娠试验且结果为阴性。如果尿液妊娠试验结果无法确认为阴性,则要求进行血液妊娠试验。非育龄期女性定义为绝经后至少1年,或进行过手术绝育或子宫切除术;
  • 10.如存在受孕风险,所有受试者(不论男性或女性)均需在整个治疗期间直至治疗末次研究药物给药后 120 天内采用年失败率低于 1%的避孕措施;
  • 11.预期生存≥6 个月。

排除标准

  • 1.肿瘤上缘距离环咽肌<5cm;
  • 2.术后病理淋巴结无法评估者(ypNx 或者 pNx);
  • 3.首次给药前 5 年内诊断为食管癌之外的其他恶性疾病(不包括经过根治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上皮癌、和 / 或经过根治性切除的原位癌);
  • 4.当前正在参与干预性临床研究治疗,或在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其他研究药物或使用过研究器械治疗;
  • 5.既往接受过下列疗法:抗 PD-1、抗 PD-L1 或抗 PD-L2 药物或者针对另一种刺激或协同抑制 T 细胞受体(例如,CTLA-4、OX-40、CD137)的药物;
  • 6.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接受过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或免疫调节作用的药物(包括胸腺肽、干扰素、白介素,除外为控制胸水局部使用)系统性全身治疗;
  • 7.首次给药前 2 年内发生过需要全身性治疗(例如使用缓解疾病药物、糖皮质激素或免疫抑制剂)的活动性自身免疫疾病。替代疗法(例如甲状腺素、胰岛素或者用于肾上腺或垂体机能不全的生理性糖皮质激素等)不视为全身性治疗;
  • 8.研究首次给药前 7 天内正在接受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不包括喷鼻、吸入性或其他途径的局部糖皮质激素)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免疫抑制疗法;
  • 注:允许使用生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10 mg/天的泼尼松或等效药物);
  • 9.存在临床上不可控制的胸腔积液(不需要引流积液或停止引流 3 天积液无明显增加的患者可以入组);
  • 10.术后发生吻合口延迟愈合的患者(预计愈合时间>3 个月);
  • 11.已知异体器官移植(角膜移植除外)或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
  • 12.已知对本研究药物信迪利单抗活性成分或辅料过敏者;
  • 13.在开始治疗前,尚未从任何干预措施引起的毒性和 / 或并发症中充分恢复(即,≤1 级或达到基线,不包括乏力或脱发);
  • 14.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史(即 HIV 1/2 抗体阳性);
  • 15.未经治疗的活动性乙肝(定义为 HBsAg 阳性同时检测到 HBV-DNA 拷贝数大于所在研究中心检验科正常值上限)。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干预组

信迪利单抗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1 年无复发生存率

次要结局

  • 不良事件发生率
  • 无复发生存期
  • 2 年生存率
  • 生活质量(EQ-5D-3L)

研究者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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