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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180860
CTR20180860进行中(未招募)3 期

评价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治疗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有效性和安全性的临床研究

未提供26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480 人开始时间: 2018年12月7日
适应症
相关药物

试验速览

阶段
3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入组人数
480
试验地点
26
主要终点
主要疗效指标: 治疗后第 7 天患者的总反应率。 注:总反应率=[(完全反应病例数+有效病例数)/总例数]×100%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以原生产工艺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对照,评价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治疗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平行分组
盲法
双盲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70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年龄 18~70 周岁(包括 18 和 70 周岁),性别不限
  • 根据成人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诊断与治疗中国专家共识(2016 年版),临床确诊为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
  • 血小板计数符合如下标准:实验室检查血小板计数减少(<30×109/L)

排除标准

  • 对人免疫球蛋白有过敏史者
  • 有选择性 IgA 抗体缺乏者(<0.05g/L)
  • 脾切除或计划行脾切除术者
  • 4 周内接受过静注人免疫球蛋白治疗及使用过其他血制品者
  • 已使用过静注人免疫球蛋白治疗无效的患者
  • 4 周内因其它原因接受过免疫抑制剂(皮质激素除外)、利妥昔单抗、TPO 或其他明确有提高血小板计数作用的药物(包含中药)治疗者
  • 血红蛋白<6g/dL 者
  • 血白细胞<4×109/L 者
  • 3 个月内患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如 TIA、脑卒中、不稳定性心绞痛、血栓性疾病、NHYA 分级 III/IV 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需药物治疗的心律失常或心肌梗塞
  • 无法控制的高血压 II 级以上的患者(SBP>160mmHg 和 / 或 DBP>100mmHg)
  • 肝肾功能异常者;定义为 ALT,AST 和 / 或胆红素,和 / 或肌酐≥正常值上限的 1.5 倍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或研究期间不能采取避孕措施者
  • 3 个月内参加其它临床研究者
  • 试验期内计划输血或者使用血制品者
  • 生存期预计小于 3 个月者
  • 血清抗-HIV、梅毒抗体、抗-HCV 检查阳性者
  • 研究者认为不宜参与本试验的其它情况者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主要疗效指标: 治疗后第 7 天患者的总反应率。 注:总反应率=[(完全反应病例数+有效病例数)/总例数]×100%

时间窗: 治疗后第 7 天

主要疗效指标: 治疗后第 7 天患者的总反应率。 注:总反应率=[(完全反应病例数+有效病例数)/总例数]×100%

时间窗: 治疗后第 7 天

次要结局

  • 次要疗效指标: (1)首次用药后 7 天内完全反应的患者比率; (2)首次用药后 7 天内达完全反应或有效的时间; (3)首次用药后治疗有效维持时间≥2 周、4 周的患者比例(%); (4)血小板计数升至有效(50×109/L)的时间(天); (5)血小板计数升至正常(100×109/L)的时间(天); (6)治疗后组间血小板峰值均数比较(×109/L); (7)治疗 2 周、4 周后患者的总反应率(%)(首次用药后 7 天内;治疗 2 周、4 周后)
  • 次要疗效指标: (1)首次用药后 7 天内完全反应的患者比率; (2)首次用药后 7 天内达完全反应或有效的时间; (3)首次用药后治疗有效维持时间≥2 周、4 周的患者比例(%); (4)血小板计数升至有效(50×109/L)的时间(天); (5)血小板计数升至正常(100×109/L)的时间(天); (6)治疗后组间血小板峰值均数比较(×109/L); (7)治疗 2 周、4 周后患者的总反应率(%)(首次用药后 7 天内;治疗 2 周、4 周后)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施春梅

绿十字(中国)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研究点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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