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Clinical Trials/CTR20244828
CTR20244828RecruitingPhase 1

GR1802 注射液在青少年 / 儿童中、重度特应性皮炎患者中多次皮下注射给药的耐受性、安全性、药代动力学、多中心、单臂、开放Ⅰb/Ⅱa 期临床试验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8 sites in 1 country48 target enrollmentStarted: December 25, 2024
Conditions
Drugs

Trial Snapshot

Phase
Phase 1
Status
Recruiting
Enrollment
48
Locations
8
Primary Endpoint
24 周内安全性指标:不良事件、实验室检查、生命体征、心电图检查等。

Study Overview

Brief Summary

主要目的:评价 GR1802 注射液在中、重度特应性皮炎青少年 / 儿童患者中多次皮下注射的耐受性和安全性特征。次要目的:评价 GR1802 注射液在中、重度特应性皮炎青少年 / 儿童患者中多次皮下注射的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价 GR1802 注射液在中、重度特应性皮炎青少年 / 儿童患者中多次皮下注射的初步疗效;评价 GR1802 注射液在中、重度特应性皮炎青少年 / 儿童患者中多次皮下注射的免疫原性;评价中、重度特应性皮炎青少年 / 儿童患者中皮下注射 GR1802 注射液疗效预测的生物标志物。

Study Design

Study Type
Interventional
Allocation
非随机化
Intervention Model
单臂试验
Primary Purpose
单臂试验
Masking
开放

Eligibility Criteria

Ages
6岁 to 18岁 (—)
Sex
All
Accepts Healthy Volunteers
No

Inclusion Criteria

  • •年龄 6-18 周岁(包括左端,以签署 ICF 时间计算):
  • •青少年组 1-2:年龄 12-18 周岁(包括左端);
  • •儿童组 3-4:年龄 6-12 周岁(包括左端)。
  • •筛选及基线访视时体重≥15kg:
  • •青少年组 1-2:筛选及基线访视时体重≥30kg;
  • •儿童组 3-4:筛选及基线访视时体重≥15kg,<60kg。
  • •筛选访视时符合 AD Williams 诊断标准,且筛选时患病时间≥6 个月,并且:
  • •(1)筛选访视和基线访视时研究者整体评估(IGA)评分≥3 分;
  • •(2)筛选访视和基线访视时湿疹面积和严重程度指数(EASI)评分≥16 分;
  • •(3)筛选访视和基线访视时特应性皮炎(AD)累及体表面积(BSA)≥10%;
  • •(4)筛选前 1 年内对治疗 AD 的外用糖皮质激素(TCS)治疗应答不足或不适宜,定义为:
  • •应答不足定义为:尽管连续使用中效至高效 TCS 方案,给药至少 28 天或药品处方信息中推荐的最长持续时间(例如,超强效 TCS 为 14 天)(以较短时间为准)仍未能达到并维持缓解或低疾病活动度状态(相当于 IGA 0=完全清除至 2=轻度);或筛选前 1 年内使用过全身性(由研究者判断)糖皮质激素或系统免疫抑制剂(如环孢素、甲氨蝶呤)治疗 AD 视为满足 TCS 治疗应答不足;
  • •不适宜定义为:既往使用 TCS 治疗过程中曾出现重要副作用或安全性风险(超过潜在治疗效果),包括过敏反应、明显的皮肤萎缩和 / 或全身性影响;或皮损范围广泛需要接受系统治疗(由研究者判断)。
  • •受试者和 / 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能与研究者进行良好沟通,自愿参加临床试验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并能够理解和遵守临床方案要求。

Exclusion Criteria

  • •淋巴增生性疾病病史;恶性肿瘤史(经根治后获得完全缓解后超过 5 年且没有任何复发迹象的皮肤原位鳞癌,基底细胞癌和原位宫颈癌除外)。
  • •有重要器官移植(如:心、肺、肾、肝)或造血干细胞 / 骨髓移植史。
  • •筛选访视或基线访视时受试者正处于 AD 急性加重状态(如受试者存在短期内快速发展的红皮病或红皮病倾向等,以研究者判断为准)。
  • •筛选访视或基线访视时存在可能干扰试验评估的皮肤合并症。
  • •筛选访视或基线访视时存在急性结膜炎 / 角膜炎。
  • •基线访视前 5 个半衰期或 12 周(以时间较长者为准)内接受过生物制剂或其他试验药物治疗。
  • •既往接受过抗 IL-4Rα 单抗治疗。
  • •基线访视前 4 周内接受过:系统性免疫抑制 / 免疫调节药物治疗(如全身性皮质类固醇、环孢素、霉酚酸酯、干扰素 γ、硫唑嘌呤、甲氨蝶呤、雷公藤及其提取物制剂、Janus 激酶抑制剂);以及系统性光疗。
  • •基线访视前 2 周内接受过针对 AD 的:外用糖皮质激素、外用钙调磷酸酶抑制剂、外用磷酸二酯酶抑制剂 4(PDE-4 抑制剂)、外用免疫抑制或免疫调节药物;局部或全身中草药 / 中成药治疗;或其他经研究者判断对 AD 有治疗作用的药物 / 治疗。
  • •基线访视前 6 个月内接受过过敏原免疫治疗。
  • •基线访视前 4 周内因慢性或急性活动性感染需要使用全身性抗感染治疗,并经研究者评估可能会增加受试者风险;若基线访视前存在需要全身性治疗的浅表皮肤感染,感染症状消退后可继续筛选。
  • •有已知或疑似免疫抑制病史,包括侵袭性机会性感染病史(如组织胞浆菌病、李斯特菌病、球孢子菌病、肺孢子虫病和曲霉病),即使感染已消退;或者不寻常的频发性、复发性或长期感染(根据研究者的判断)。
  • •筛选前 6 个月内蠕虫感染病史。
  • •已知严重疱疹病毒感染史,如:疱疹脑炎、播散性疱疹等。
  • •筛选时可能存在活动性结核感染。
  • •基线访视前 8 周内接受过活 / 减毒活疫苗接种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受活 / 减毒活疫苗接种。
  • •怀疑或确认对试验药物(含辅料、同类药物)过敏,以及罹患严重性过敏性疾病(本疾病除外),经研究者判断可能使受试者安全受到损害。
  • •筛选访视时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乙肝核心抗体阳性(HBV DNA 检测低于研究中心检测下限除外);丙型肝炎病毒抗体阳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抗梅毒螺旋抗体(TP-Ab)阳性(RPR 或 TRUST 阴性者除外)。
  • •筛选访视或基线访视时存在以下实验室检测异常:中性粒细胞<1.5×109/L;血小板≤100×109/L; 血清肌酐> 1 倍 ULN;其他实验室检查异常经研究者判断可能会影响受试者完成试验或严重干扰安全性评估;
  • •注:若筛选期实验室检查结果符合排除标准,允许复测 1 次;若复测结果仍异常,则认为筛选失败。
  • •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存在参加临床试验可能会造成安全风险的严重基础疾病(包括呼吸系统、循环系统、内分泌系统、血液系统、神经 / 精神疾病、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等)。
  • •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重大手术。
  • •具有潜在生育能力的女性和 / 或男性受试者及其伴侣拒绝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后至末次给药 6 个月内:采取高效的避孕措施;或有生育、捐献卵子(女性)或捐献精子的计划(男性)。
  •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其他原因。

Outcomes

Primary Outcomes

24 周内安全性指标:不良事件、实验室检查、生命体征、心电图检查等。

Time Frame: 24 周

Secondary Outcomes

  • 24 周内各评价时间点 IGA0-1 分,且较基线下降≥2 分的受试者比例;(24 周)
  • 24 周内各评价时间点 IGA 较基线下降≥2 分的受试者比例;(24 周)
  • 24 周内各评价时间点 EASI 评分绝对值、百分比变化;(24 周)
  • 24 周内各评价时间点 IGA 较基线下降≥2 分的受试者比例;(24 周)
  • 24 周内各评价时间点 EASI 评分绝对值、百分比变化;(24 周)
  • 24 周内各评价时间点 EASI 评分改善≥50%的受试者比例;(24 周)
  • 24 周内各评价时间点 EASI 评分改善≥75%的受试者比例;(24 周)
  • 24 周内各评价时间点 EASI 评分改善≥90%的受试者比例;(24 周)
  • 24 周内各评价时间点 AD 累及 BSA 评分绝对值、百分比变化;(24 周)
  • 24 周内各评价时间点每日峰值瘙痒 NRS 的周平均值、百分比变化;(24 周)
  • 24 周内各评价时间点每日峰值瘙痒 NRS 的周平均值降低≥3 的受试者比例;(24 周)
  • 24 周内 PK 参数;(24 周)
  • 24 周内各评价时间点 IGA0-1 分,且较基线下降≥2 分的受试者比例;(24 周)
  • 24 周内各评价时间点每日峰值瘙痒 NRS 的周平均值降低≥4 分的受试者比例;(24 周)
  • 24 周内免疫原性指标;(24 周)
  • 24 周内生物标志物指标。(24 周)

Investigators

Study Sites (8)

Loading locations...

Similar Tria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