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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10321
CTR20210321已完成2 期

CM310 重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在慢性鼻窦炎伴有鼻息肉患者中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多次皮下给药以评估有效性、安全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学、免疫原性及初步疗效的Ⅱ期临床研究

未提供19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56 人开始时间: 2021年2月26日

试验速览

阶段
2 期
状态
已完成
入组人数
56
试验地点
19
主要终点
评价周平均 NCS 与基线相比的变化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CM310 重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在慢性鼻窦炎伴有鼻息肉患者中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多次皮下给药以评估有效性、安全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学、免疫原性及初步疗效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平行分组
盲法
双盲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70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能够签署知情同意书(ICF),能够遵守 ICF 和本方案中列出的要求和限制;
  •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受试者年龄必须为 18~70 岁(包括 18 和 70 岁),男女不限;
  • 符合《中国慢性鼻窦炎诊断和治疗指南(2018)》诊断标准的双侧慢性鼻窦炎伴有鼻息肉(CRSwNP);
  • 必须在筛选 / 导入期之前 2 年内接受过包括口服糖皮质激素(OCS)在内的全身性糖皮质激素(SCS)治疗,但仍存在双侧 CRSwNP;和(或)有 SCS 治疗的禁忌症,或不耐受 SCS 治疗;和(或)在筛选 / 导入期之前的 6 个月之前接受过鼻息肉手术治疗;
  • 在筛选 / 访视时,必须已经持续使用较稳定剂量的鼻用糖皮质激素(INCS)至少 4 周;
  • 在筛选 / 导入期之前,同时持续存在下述症状至少 4 周:
  • 2)其他任一症状如嗅觉减退 / 丧失或流涕
  • 在筛选 / 导入期和基线时,双侧 NPS 总分至少为 5 分,每侧鼻腔的评分至少为 2 分;
  • 在筛选 / 导入期和基线时,受试者报告中度至重度鼻塞(周平均 NCS 评分为 2 或 3 分);
  • 嗜酸性粒细胞水平满足一定要求;
  • 受试者及伴侣同意整个研究期间(从筛选 / 导入期开始到末次用药后 3 个月)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 在随机前 10 周或 5 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内曾使用过 IL-4Rα拮抗剂
  • 在随机前 8 周或 5 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内曾使用过生物制剂 / 全身性免疫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甲氨蝶呤、环孢素、麦考酚酸盐、他克莫司、青霉胺、柳氮磺胺吡啶、
  • 羟氯喹、硫唑嘌呤、环磷酰胺)治疗炎症性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例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炎性肠病、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多发性硬化等);
  • 在随机前 130 天内曾使用过抗 IgE 单克隆抗体(mAb);
  • 在随机前 4 周内开始白三烯受体拮抗剂治疗(在随机前已接受白三烯受体拮抗剂稳定剂量治疗并已持续至少 4 周者可以入组);
  • 在随机前 3 个月内开始过敏原特异性免疫治疗(脱敏治疗),或计划在研究期内开始该治疗;
  • 在筛选 / 导入期前 6 个月内接受过鼻外科手术(包括鼻息肉切除术)或曾接受过改变鼻侧壁结构手术;
  • 在筛选 / 导入期前 4 周内过接受中、短效全身性糖皮质激素(含口服、静脉注射、肌肉注射糖皮质激素)、滴鼻型鼻腔糖皮质激素、中药(含全身性和局部中药制剂)治疗,
  • 或筛选 / 导入期前 6 周内过接受长效全身性糖皮质激素(如曲安奈德注射液)治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上述药物治疗;
  • 合并哮喘的受试者在筛选 / 导入期前 4 周内开始吸入糖皮质激素治疗(可接受筛选前使用稳定剂量至少 4 周且经评估可在整个研究期间维持不变的受试者,吸入性糖皮质激素用量需≤1000μg 丙酸氟替卡松或相当剂量的其他吸入性糖皮质激素);
  • 较严重的鼻中隔偏曲使至少一个鼻孔闭塞;
  • 变应性肉芽肿性血管炎(Churg-Strauss 综合征)、肉芽肿伴多发性血管炎(Wegener 肉芽肿病)、央氏综合征、Kartagener 综合征或其他纤毛运动障碍综合征、囊性
  • 筛选时有急性鼻窦炎、鼻感染或上呼吸道感染(患者感染痊愈后可进行筛选访视,但全身性抗生素洗脱期需要大于 2 周);
  • 有症状或 CT 扫描提示变应性真菌性鼻窦炎;
  • 鼻腔恶性肿瘤或良性肿瘤;
  • 对糠酸莫米松鼻喷剂或 CM310/安慰剂成分过敏或不耐受;
  • 伴随其他控制不佳的严重疾病或反复发作的慢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性感染、心脑血管疾病、肺结核或其他病原体感染、糖尿病、自身免疫性疾病、HIV 感染,活动性乙肝、丙肝或寄生虫病,恶性肿瘤等;
  • 有严重肝脏、肾脏功能损伤的受试者,如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2 倍正常值上限,或者血清肌酐>正常值上限;
  • 随机前 12 周内接种活疫苗或减毒疫苗,或计划研究期间接种活疫苗或减毒疫苗;或随机前 30 天内接种灭活疫苗如新型冠状病毒疫苗。
  • 已知或疑似免疫抑制者,包括但不限于有侵袭性机会感染(如结核、组织胞浆菌病、李斯特菌病、球孢子菌病、肺囊肿病、曲菌病)病史,即使感染已消退 ;
  • 怀孕或在研究期间计划怀孕,或哺乳的女性;
  • 筛选前 3 个月内有酒精或药物滥用史者;
  • 研究者认为患者有其他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医学或非医学情况。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评价周平均 NCS 与基线相比的变化

时间窗: 治疗 16 周时

评价双侧 NPS 总分与基线相比的变化

时间窗: 治疗 16 周时

次要结局

  • 评价至 NPS 首次响应(定义为双侧 NPS 总分改善≥1 分)的时间;(至首次给药后 24 周)
  • 评价鼻窦 CT 扫描评价 Lund Mackay 评分与基线相比的变化;(治疗 16 周时)
  • 评价双侧 NPS 总分与基线相比的变化;(治疗 8 周时)
  • 评价因需要口服糖皮质激素(OCS)或鼻腔手术而中止治疗的发生率;(至首次给药后 24 周)
  • 评价 UPSIT 与基线相比的变化;(治疗 16 周时)
  • SNOT-22 评分与基线相比的变化;(治疗 16 周时)
  • TSS 与基线相比的变化;(治疗 16 周时)
  • 在有既往手术史或者合并哮喘受试者中上述主要研究终点指标的变化;(至首次给药后 24 周)
  • CM310 在治疗双侧 CRSwNP 受试者中的安全性;(至首次给药后 24 周)
  • CM310 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药效学响应及免疫原性。(至首次给药后 24 周)
  • 评价鼻窦 CT 三维勾勒所示鼻窦炎症范围的体积与基线相比的变化;(治疗 16 周时)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贾茜

康诺亚生物医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研究点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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