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20233328已完成2 期
评价 TQH2722 注射液治疗慢性鼻窦炎伴或不伴鼻息肉患者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的 II 期临床试验。
未提供36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160 人开始时间: 2023年10月19日
试验速览
- 阶段
- 2 期
- 状态
- 已完成
- 入组人数
- 160
- 试验地点
- 36
- 主要终点
- A 部分:第 16 周慢性鼻窦炎伴鼻息肉(CRSwNP)受试者鼻息肉评分较基线的变化值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评价 TQH2722 注射液在慢性鼻窦炎(CRS)伴或不伴鼻息肉患者中的有效性、安全性以及多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研究设计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分配方式
- 随机化
- 干预模型
- 平行分组
- 盲法
- 双盲
入排标准
- 年龄范围
- 18岁(最小年龄) 至 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All
- 接受健康志愿者
- 否
入选标准
- •年龄 18-75 周岁,性别不限;
- •符合《中国慢性鼻窦炎诊断和治疗指南(2018)》诊断标准的双侧慢性鼻窦炎(伴或不伴鼻息肉);
- •在筛选期之前,受试者必须使用较稳定剂量的鼻用糖皮质激素(INCS)超过 4 周;对于在筛选前使用 INCS 替代产品而非 MFNS 的受试者,受试者愿意在在研究期间改用 MFNS;
- •在筛选期之前,受试者必须持续使用稳定剂量的鼻用糖皮质激素(INCS)超过 4 周;对于在筛选前使用 INCS 替代产品而非 MFNS 的受试者,受试者愿意在在研究期间改用 MFNS;
- •合并哮喘的受试者哮喘症状需在筛选前持续稳定≥4 周(如使用吸入糖皮质激素需在筛选前持续稳定使用≥4 周,并可接受在整个研究期间吸入糖皮质激素剂量维持不变)
- •导入期患者愿意进行日记每日症状评估及保持稳定剂量的 MFNS 且依从性至少为 70%的受试者;
- •能够阅读和理解,并愿意签署知情同意书;
- •受试者及伴侣同意整个研究期间(从筛选 / 导入期开始到末次用药后 3 个月)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 •在筛选和随机时,经鼻内镜评估的双侧鼻息肉评分(NPS)≥5,且每侧鼻孔评分≥2;
- •筛选时(日评分)及随机时(周平均评分)鼻塞评分(NCS)≥2;
- •在筛选之前,同时持续存在下述症状至少 8 周:①鼻塞;②其他任一症状如嗅觉减退 / 丧失或流涕;
- •在随机化之前,参与者必须在 CT 扫描中有双侧鼻窦炎症且双侧 LMK 总分≥8 分, 并且双侧筛窦浑浊。
- •在访视 1 和随机时,经鼻内镜检查确认无鼻息肉。
- •受试者必须在访视 1 前至少连续 4 周持续有嗅觉减退症状。
- •在筛选时,受试者存在中度或重度嗅觉丧失症状(嗅觉丧失评分≥2 分)且随机时的周平均严重程度≥2 分;
- •受试者在筛选时(日评分)和随机时(周平均评分)时的 sTSS(NC、鼻涕、面部疼痛 / 压力)必须≥2 分。
- •筛选前 2 年内或筛选时至少有 1 次血常规显示血液嗜酸性粒细胞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参与者:
- •血嗜酸性粒细胞计数≥0.25*10^9/L;;
- •血液嗜酸性粒细胞百分比≥6.9%且受试者不伴有哮喘;
- •血液嗜酸性粒细胞百分比≥3.7%且受试者伴有哮喘。
排除标准
- •筛选期或随机时存在以下任意一条实验室检查值异常:
- •?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LT) 或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2.5 正常上限 (ULN);
- •? 总胆红素>2 x ULN(继发于 Gilbert 综合征的间接胆红素升高除外);
- •? 肌酐> 1.5×ULN;
- •研究者认为不稳定并可能影响患者在整个研究期间的安全性、或影响研究结果或其解读、或妨碍患者完成整个研究过程的能力的任何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心血管、胃肠、肝、肾、神经、肌肉骨骼、感染、内分泌、代谢、血液学疾病、精神病或重大肢体障碍。例如但不限于:缺血性心脏病、左心室衰竭、心律失常、未控制的高血压、未控制的高血糖、脑血管疾病等;
- •患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包括但不限于,桥本甲状腺炎、Graves 病、炎症性肠病、原发性胆汁性胆管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多发性硬化和其他神经炎症性疾病、寻常性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
- •已知或疑似免疫抑制者,包括但不限于有侵袭性机会感染(如组织胞浆菌病、李斯特菌病、球孢子菌病、肺囊肿病、曲菌病)病史,即使感染已消退;
- •有活动性恶性肿瘤或具有恶性肿瘤病史的受试者:患有基底细胞癌、皮肤局限性鳞状细胞癌或宫颈原位癌的患者,如果在访视 1 前患者完成治愈性治疗已经至少 12 个月,则可以入组本研究、患有其他恶性肿瘤的患者,如果在访视 1 前患者完成治愈性治疗已经至少 5 年,则可以入组本研究;
- •筛选前 12 月内存在活动性肺结核病史;
- •筛选期存在活动性肝炎(符合下列标准之一: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 HBV-DNA 阳性;乙型肝炎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且 HBV-DNA 阳性;HCV 抗体阳性且 HCV-RNA 阳性);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Anti-HIV)阳性,或活动性梅毒感染;
- •筛选期前 6 个月内诊断为蠕虫寄生虫感染,未接受标准治疗或标准治疗无效;
- •接受了以下治疗的受试者:
- •a) 筛选(访视 1)前 6 个月内进行过鼻窦手术或鼻腔鼻窦手术。
- •b) 筛选前 8 周或者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接受过单克隆抗体类药物治疗,包括但不限于贝利珠单抗、美泊利单抗、奥马珠单抗、白藜芦单抗、度普利尤单抗、其他同类药物(IL-4R 抑制剂)等;
- •c) 在筛选前 8 周或者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接受过免疫抑制剂治疗(包括但不限于环磷酰胺、环孢素、干扰素γ、硫唑嘌呤、甲氨蝶呤、麦考酚酯和他克莫司等);
- •d) 筛选前 8 周或者 5 个半衰期(以时间较长者为准)内使用其他非生物制剂类试验药物;
- •e) 筛选访视(访视 1)前 30 天内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IVIG)治疗和 / 或进行过血浆置换;
- •f) 在随机前四周接受白三烯拮抗剂 / 调节剂的受试者(随机前连续使用稳定剂量的白三烯调节剂≥30 天的受试者可以入组);
- •g) 在筛选前 3 个月内开始过敏原免疫治疗,或计划在研究期内开始该治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改变治疗剂量;
- •h) 筛选前 4 周内接种过减毒活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减毒活疫苗;
- •i) 筛选前 4 周内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
- •j) 筛选前 2 周内或筛选导入期间,患慢性活动性或急性感染需要使用抗生素、抗病毒药、抗寄生虫药、抗原虫药,或者抗真菌药的全身性治疗,或者随机前 4 周内患有可能尚未接受抗病毒治疗的病毒感染性疾病;
- •合并哮喘的患者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则需排除: a. 第一秒钟用力呼气量(FEV1)≤正常预计值的 50%,或 b.筛选前 90 天内哮喘急性加重,需要住院治疗(>24 小时),或 c.正在使用每日剂量高于 1000mcg 氟替卡松或等效的吸入性糖皮质激素(ICS);
- •受试者存在使其无法完成筛选期评估或无法评价主要疗效终点的伴随疾病,例如:
- •a) 鼻中隔偏曲导致至少一个鼻孔阻塞;
- •b) 筛选时或筛选前 2 周内发生急性鼻窦炎、鼻部感染或上呼吸道感染;
- •c) 持续性药物性鼻炎;
- •d) 诊断为嗜酸性肉芽肿性血管炎(Churg-Strauss 综合征)、肉芽肿性多血管炎(韦格纳肉芽肿)、杨氏综合征、Kartagener 综合征或其他纤毛运动障碍综合征、囊性纤维化;
- •e) 影像学怀疑,或确诊为真菌性鼻-鼻窦炎;
- •患有鼻腔恶性肿瘤和良性肿瘤(例如,乳头状瘤、血管瘤等)的受试者;
- •无法使用 MFNS 或对糠酸莫米松鼻喷剂过敏或不耐受的受试者;
- •对任何生物制剂有全身性过敏史(局部注射部位反应除外)的受试者;
- •酗酒、吸毒和已知有药物依赖性者;
- •在筛选前 12 周内参加过其它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以末次使用医疗器械日期计算);
- •受试者在研究中依从性不佳,经研究者判断无法完成本研究;
- •根据研究者或申办方医学审核员判断,认为存在使受试者面临风险、干扰参加研究或干扰研究结果解释的任何医学或精神症状。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A 部分:第 16 周慢性鼻窦炎伴鼻息肉(CRSwNP)受试者鼻息肉评分较基线的变化值
时间窗: 第 16 周
B 部分:第 16 周慢性鼻窦炎不伴鼻息肉(CRSsNP)受试者鼻窦 CT 扫描 Lund Mackay 评分较基线的变化值
时间窗: 第 16 周
次要结局
- A 部分:第 16 周对受试者健康相关生活质量(HRQoL)的影响(第 16 周)
- A 部分:第 16 周受试者鼻吸气峰流速(NPIF)较基线的变化值;(第 16 周)
- A 部分:第 16 周受试者 CT 扫描 Lund-Mackay 评分较基线的变化值(第 16 周)
- A 部分:第 16 周受试者鼻内镜改良 Lund-Kennedy 评分较基线的变化值(第 16 周)
- A 部分:第 16 周受试者鼻总症状评分(sTSS)较基线的变化值(第 16 周)
- A 部分:第 16 周宾夕法尼亚大学嗅觉识别测试(UPSIT)相对基线的变化值(第 16 周)
- A 部分:第 16 周受试者嗅觉丧失评分较基线的变化值(第 16 周)
- A 部分:第 16 周受试者鼻塞评分(NCS)较基线的变化值(第 16 周)
- A 部分:第 16 周受试者鼻涕 / 后流涕评分较基线的变化值(第 16 周)
- A 部分:第 16 周受试者面部疼痛 / 压力评分较基线的变化值;(第 16 周)
- A 部分:第 16 周受试者鼻窦炎视觉模拟量表评分(VAS)较基线的变化值(第 16 周)
- A 部分:16 周治疗期间接受全身性糖皮质激素(SCS)补救或手术治疗的患者比例(第 16 周)
- A 部分:安全性与耐受性指标的评估(试验结束)
- A 部分:药代动力学指标的评估(试验结束)
- A 部分:免疫原性的评估(试验结束)
- B 部分:第 16 周宾夕法尼亚大学嗅觉识别测试(UPSIT)相对基线的变化值(第 16 周)
- B 部分:第 16 周受试者嗅觉丧失评分较基线的变化值(第 16 周)
- B 部分:第 16 周受试者鼻内镜改良 Lund-Kennedy 评分较基线的变化值(第 16 周)
- B 部分:第 16 周受试者鼻总症状评分(sTSS)较基线的变化值(第 16 周)
- B 部分:试者鼻涕 / 后流涕评分较基线的变化值(第 16 周)
- 第 16 周受试者面部疼痛 / 压力评分较基线的变化值;(第 16 周)
- 第 16 周受试者鼻窦炎视觉模拟量表评分(VAS)较基线的变化值(第 16 周)
- B 部分:第 16 周对受试者健康相关生活质量(HRQoL)的影响(第 16 周)
- B 部分:16 周治疗期间接受全身性糖皮质激素(SCS)补救或手术治疗的患者比例(第 16 周)
- B 部分:安全性与耐受性指标的评估(研究结束)
- B 部分:药代动力学指标的评估(研究结束)
- B 部分:免疫原性的评估(研究结束)
研究者
于鼎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南京顺欣制药有限公司
研究点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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