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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12394
CTR20212394已完成生物等效性试验

奥美沙坦酯片在健康受试者中空腹 / 餐后单次口服给药、随机、开放、两序列、两周期、交叉生物等效性试验

未提供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60 人开始时间: 2021年9月29日

试验速览

阶段
生物等效性试验
状态
已完成
入组人数
60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Cmax、AUC0-t、AUC0-∞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主要目的:考察中国健康受试者在空腹 / 餐后条件下单剂量口服奥美沙坦酯片(规格 20mg)的体内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价成都恒瑞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奥美沙坦酯片与持证商第一三共制药(上海)有限公司生产的奥美沙坦酯片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研究单剂量口服奥美沙坦酯片(规格 20mg)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交叉设计
主要目的
考察中国健康受试者在空腹/餐后条件下单剂量口服奥美沙坦酯片(规格20mg)的体内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价成都恒瑞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奥美沙坦酯片与持证商第一三共制药(上海)有限公司生产的奥美沙坦酯片的生物等效性;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无上限(—)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年龄及性别:18 周岁以上(含 18 周岁)的健康男性和女性受试者。
  • 体重指标:男性体重≥50.0kg,女性体重≥45.0kg,19.0 kg/m2≤体重指数≤26.0 kg/m2。体重指数=体重 / 身高 2(kg/m2)。
  • 对试验内容、试验药物、试验过程等有充分了解,能够与研究者作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有严重过敏史(如血管性水肿和过敏性休克)、过敏体质者(如对花粉、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 / 食物过敏者)或已知对本药组分(奥美沙坦酯)及辅料或同类药物(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等)过敏者。
  • 既往有心血管、肝脏、肾脏、内分泌、消化道、血液系统、呼吸系统、免疫系统、精神异常、代谢障碍以及良 / 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的病史或现有以上疾病者,或现有研究者认为其他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的疾病者。
  • 体位性低血压或有体位性低血压病史者。
  • 试验筛选前 1 年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或接受了可能显著影响研究药物体内过程或安全性评价的手术者(例如:进行过肝脏、肾脏或胃肠道部分切除手术、脑或脊柱或眼科手术者,阑尾切除术、疝修补术、包皮切除术除外),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 试验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大量(超过 400mL)献血 / 失血或计划在试验期间及末次给药后 1 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分者。
  • 试验首次给药前 90 天内参加过任何临床试验并服药者,或计划在本研究期间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
  • 试验首次给药前 30 天内使用过任何与奥美沙坦酯有药物相互作用的药物(如非甾体抗炎药(包括选择性环氧合酶-2 抑制剂)、RAS 抑制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血管紧张素受体抑制剂、保钾药和利尿剂(螺内酯、氨苯喋啶)等)及其他影响奥美沙坦生物利用度的药物(阿利吉仑、考来维仑)者,或者使用过半衰期长的药物者。
  • 试验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因各种原因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及保健品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使用上述药物及保健品者。
  • 试验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接种过疫苗,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
  • 既往有药物滥用史或药物依赖史者。
  • 既往嗜烟者或筛选前 3 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 5 支,或在整个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含尼古丁制品)者。
  • 既往酗酒 / 嗜酒者(即男性每周饮酒超过 28 个标准单位,女性每周饮酒超过 21 个标准单位),或筛选前 6 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 14 单位酒精(1 单位等于 17.5mL 或 14g 纯酒精,约等于 50°白酒 35mL 或 5°啤酒 350mL),或在整个试验期间不愿意停止饮酒或食用任何含酒精制品者。
  • 平均每天摄入过量茶、咖啡和 / 或含咖啡因(包括茶、咖啡因、可可等)的饮料(8 杯以上,1 杯=250mL)者,或在整个试验期间不愿意停止摄入上述饮料者。
  • 服用研究药物前 7 天内进食可能影响药物体内代谢的饮食(包括葡萄柚或葡萄柚产品、火龙果、芒果、橘子;甘蓝类蔬菜;火锅及炭烤食物等富含黄嘌呤饮食),或进食研究者认为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饮食,或在整个试验期间不愿意停止进食上述饮食者。
  • 乳糖不耐受、吞咽困难或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如对标准餐或高脂餐饮食不耐受等)。
  • 静脉采血困难和 / 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 / 留置针或晕针晕血者。
  • 筛选期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实验室检查、心电图、B 超、胸部 X 线片检查结果经临床医生判断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阳性者。
  • 试验给药前酒精呼气、尿液毒品筛查、女性尿妊娠检查结果阳性者。
  •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育龄女性受试者在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发生无保护措施的性行为;或试验筛选前 30 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或试验筛选前 6 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
  • 受试者在试验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末次研究药物给药后 3 个月内有生育、供精或供卵计划,且不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如通过禁欲、宫内节育器、避孕套避孕,但不可采用口服避孕药、避孕针、皮下埋植等化学避孕法)。
  •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者研究者认为有不适合参加试验的其他因素。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Cmax、AUC0-t、AUC0-∞

时间窗: 给药后 48 小时

次要结局

  • Tmax、λz、t1/2、AUC_%Extrap_obs(给药后 48 小时)
  • 生命体征监测、体格检查、心电图、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女性血妊娠)、不良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整个试验周期)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吴佳佑

成都恒瑞制药有限公司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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