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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21357
CTR20221357已完成3 期

评价立他司特滴眼液治疗干眼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 III 期临床研究

未提供78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960 人开始时间: 2022年6月16日

试验速览

阶段
3 期
状态
已完成
入组人数
960
试验地点
78
主要终点
与安慰剂组相比,治疗结束时,试验眼角膜下区荧光素染色评分(ICSS)较基线的变化;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以安慰剂为对照,评价立他司特滴眼液(5.0%)治疗干眼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平行分组
盲法
双盲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无上限(—)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年龄 ≥18 岁,性别不限;
  • 清楚了解、自愿参加该项研究,并由本人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能够并愿意按照指示参加所有的试验评估和访视;
  • 男性受试者及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试验结束后 3 个月(90 天)内采用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未绝经或绝经未满两年(末次月经开始至签署本项目 ICF)的女性受试者,访视 0 和访视 1 时的妊娠试验必须是阴性;
  • 筛选期访视(访视 0)前有双眼干眼病史(至少具有眼部干涩感、异物感、烧灼感、疲劳感、不适感、眼红、视力波动等主观症状之一);
  • 目前(访视 0 前 30 天内)正在使用人工泪液缓解干眼相关症状,访视 0 前 72 小时内需停用人工泪液;
  • 访视 0 时,中国干眼问卷量表 ≥ 7 分或眼表疾病指数总评分(OSDI 量表)≥ 13 分;
  • 访视 0 和访视 1 时,干燥评分(EDS,VAS 量表)≥ 40 分;
  • 访视 0 时,双眼最佳矫正视力≥ 4.3;
  • 访视 0 和访视 1 时,至少一只眼睛的至少一个区域的角膜荧光素染色评分 ≥ 2 分;
  • 访视 0 和访视 1 时,至少一只眼睛的结膜发红评分 ≥ 1 分;
  • 在筛选期访视和基线期访视(访视 0 和访视 1)时,至少一只眼睛且同一只眼睛符合以下标准:
  • 角膜下区荧光素染色评分(ICSS)≥ 0.5 分;
  • 无麻醉的泪液分泌试验(STT)≥1 且≤ 10 mm/5 min;

排除标准

  • 既往有眼部或者眼周恶性肿瘤病史;
  • 患有继发于瘢痕(如辐射、碱烧伤、Stevens-Johnson 综合征、瘢痕性类天疱疮)或结膜杯状细胞破坏(如维生素 A 缺乏)等而形成的干眼;
  • 眼部过敏发作期或可能在试验期间发生眼部过敏;
  • 在访视 0 和访视 1 时,患有眼部或全身感染(细菌、病毒或真菌),包括发烧、疱疹性角膜炎,或正在接受抗生素治疗;
  • 有以下病史者:任何免疫功能缺陷、HIV 感染、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急性活动性甲肝(抗-HAV IgM 阳性)、器官或骨髓移植;
  • 患有研究者认为可能干扰研究参数的任何重大慢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严重的心肺疾病、控制不良的高血压和 / 或控制不良的糖尿病;
  • 在访视 0 前 56 天内,有献血或明显失血(超过 400ml);
  • 眼睛或眼睑存在活动期的酒糟鼻性眼部病变、眼周痤疮或翼状胬肉;
  • 眼睑解剖学异常(如眼睑闭合不全、睑内翻或睑外翻)或眨眼异常;
  • 筛选期裂隙灯检查发现,且经研究者判定有临床意义的异常(如结膜炎、倒睫、球结膜松弛等),需要药物治疗且研究者认为可能干扰试验结果;
  • 在访视 0 前,进行过内眼手术或眼部激光手术、钇铝石榴石激光后囊膜切开术或其他任何种类影响睑板腺的手术、LipiFlow 睑板腺热脉动治疗、强脉冲光(IPL)治疗;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以上手术或治疗;
  • 在访视 0 前,接受泪点栓塞术或者手术移除栓子,或者计划在试验期间接受泪点栓塞术或者手术移除栓子,或者可溶栓子溶解的时间在试验期内;
  • 在访视 0 前,使用过全身性类固醇、免疫调节剂、口服强力霉素或四环素,或计划在试验期间会不规律使用上述药物;
  • 在访视 0 前,局部使用过抗青光眼滴眼液;
  • 在访视 0 前,局部使用过环孢素 A 或立他司特滴眼液;
  • 在访视 0 前,使用过任何已知会导致眼部干燥的药物(如利尿剂、抗抑郁药、减充血剂、解痉药、抗组胺药、麻醉药等),或计划试验期间会不规律使用使用上述药物;
  • 在访视 0 前,如有活动性眼睑炎或睑缘炎,进行过眼部治疗(如:眼睑擦洗、睑板按摩、湿敷、热敷、全身性抗生素和治疗眼部疾病的其他口服药物),或计划试验期间会不规律进行治疗;
  • 在访视 0 前,眼部或面部局部使用类固醇(强效类固醇或局部使用面积过大时,洗脱期为 90 天)或肥大细胞稳定剂;
  • 在访视 0,戴过隐形眼镜,或者计划在试验期间继续佩戴;
  • 已知对 Xiidra 或其辅料成分、试验药物或其辅料成分、对荧光素或检查时所涉及的其他物质过敏;
  • 怀孕、哺乳期或计划怀孕的女性;
  • 居住在同一家庭的成员已经入组本试验,或者直接参与本试验的管理、支持的员工或其直系亲属;
  • 在筛选前 30 天或 5 个半衰期(以较长时间为准)内进行过药物或器械试验,且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试验结果,或在试验期间可能需要进行其他药物或器械试验;
  • 存在研究者 / 申办方认为可能使受试者面临重大风险、可能混淆试验结果、可能严重干扰受试者参与试验(如语言障碍、文盲)或不符合受试者的最大利益的情况。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与安慰剂组相比,治疗结束时,试验眼角膜下区荧光素染色评分(ICSS)较基线的变化;

时间窗: 首次用药后第 84 天

与安慰剂组相比,治疗结束时,干燥评分(EDS,VAS 量表)较基线的变化;

时间窗: 首次用药后第 84 天

次要结局

  • 与安慰剂组相比,治疗结束时,试验眼角膜荧光素染色评分较基线的变化;(首次用药后第 84 天)
  • 与安慰剂组相比,试验眼角膜荧光素染色评分(总分、各区)较基线的变化;(首次用药后第 14 天、第 42 天)
  • 与安慰剂组相比,治疗结束时,视觉模拟量表(VAS)其余评分(灼烧 / 刺痛、瘙痒、异物感、眼睛不适、畏光、疼痛)较基线的变化;(首次用药后第 84 天)
  • 与安慰剂组相比,视觉模拟量表(VAS)总评分、单项分较基线的变化;(首次用药后第 14 天、第 42 天)
  • 与安慰剂组相比,基线后的每次访视,眼表疾病指数量表(OSDI?)总评分、亚组评分较基线的变化;(首次用药后第 14 天、第 42 天和第 84 天)
  • 与安慰剂组相比,基线后的每次访视,眼部不适评分较基线的变化;(首次用药后第 14 天、第 42 天和第 84 天)
  • 与安慰剂组相比,基线后的每次访视,试验眼结膜发红评分较基线的变化;(首次用药后第 14 天、第 42 天和第 84 天)
  • 与安慰剂组相比,基线后的每次访视,试验眼无麻醉的泪液分泌试验(STT)较基线的变化;(首次用药后第 14 天、第 42 天和第 84 天)
  • 与安慰剂组相比,基线后的每次访视,试验眼泪膜破裂时间(BUT)较基线的变化。(首次用药后第 14 天、第 42 天和第 84 天)
  • 基线后的每次访视视力较基线的变化;(首次用药后第 14 天、第 42 天和第 84 天)
  • 基线后的每次访视裂隙灯显微镜检查较基线的变化;(首次用药后第 14 天、第 42 天和第 84 天)
  • 基线后的每次访视眼压较基线的变化;(首次用药后第 14 天、第 42 天和第 84 天)
  • 基线后的每次访视眼底照相检查较基线的变化;(首次用药后第 14 天、第 42 天和第 84 天)
  • 全身和眼部 AE。(首次用药后第 14 天、第 42 天和第 84 天)
  • 受试者滴眼舒适度调查(首次用药及首次用药后第 14 天、第 42 天和第 84 天)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王振江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研究点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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