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20221357已完成3 期
评价立他司特滴眼液治疗干眼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 III 期临床研究
未提供78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960 人开始时间: 2022年6月16日
试验速览
- 阶段
- 3 期
- 状态
- 已完成
- 入组人数
- 960
- 试验地点
- 78
- 主要终点
- 与安慰剂组相比,治疗结束时,试验眼角膜下区荧光素染色评分(ICSS)较基线的变化;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以安慰剂为对照,评价立他司特滴眼液(5.0%)治疗干眼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研究设计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分配方式
- 随机化
- 干预模型
- 平行分组
- 盲法
- 双盲
入排标准
- 年龄范围
- 18岁(最小年龄) 至 无上限(—)
- 性别
- All
- 接受健康志愿者
- 否
入选标准
- •年龄 ≥18 岁,性别不限;
- •清楚了解、自愿参加该项研究,并由本人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能够并愿意按照指示参加所有的试验评估和访视;
- •男性受试者及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试验结束后 3 个月(90 天)内采用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未绝经或绝经未满两年(末次月经开始至签署本项目 ICF)的女性受试者,访视 0 和访视 1 时的妊娠试验必须是阴性;
- •筛选期访视(访视 0)前有双眼干眼病史(至少具有眼部干涩感、异物感、烧灼感、疲劳感、不适感、眼红、视力波动等主观症状之一);
- •目前(访视 0 前 30 天内)正在使用人工泪液缓解干眼相关症状,访视 0 前 72 小时内需停用人工泪液;
- •访视 0 时,中国干眼问卷量表 ≥ 7 分或眼表疾病指数总评分(OSDI 量表)≥ 13 分;
- •访视 0 和访视 1 时,干燥评分(EDS,VAS 量表)≥ 40 分;
- •访视 0 时,双眼最佳矫正视力≥ 4.3;
- •访视 0 和访视 1 时,至少一只眼睛的至少一个区域的角膜荧光素染色评分 ≥ 2 分;
- •访视 0 和访视 1 时,至少一只眼睛的结膜发红评分 ≥ 1 分;
- •在筛选期访视和基线期访视(访视 0 和访视 1)时,至少一只眼睛且同一只眼睛符合以下标准:
- •角膜下区荧光素染色评分(ICSS)≥ 0.5 分;
- •无麻醉的泪液分泌试验(STT)≥1 且≤ 10 mm/5 min;
排除标准
- •既往有眼部或者眼周恶性肿瘤病史;
- •患有继发于瘢痕(如辐射、碱烧伤、Stevens-Johnson 综合征、瘢痕性类天疱疮)或结膜杯状细胞破坏(如维生素 A 缺乏)等而形成的干眼;
- •眼部过敏发作期或可能在试验期间发生眼部过敏;
- •在访视 0 和访视 1 时,患有眼部或全身感染(细菌、病毒或真菌),包括发烧、疱疹性角膜炎,或正在接受抗生素治疗;
- •有以下病史者:任何免疫功能缺陷、HIV 感染、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急性活动性甲肝(抗-HAV IgM 阳性)、器官或骨髓移植;
- •患有研究者认为可能干扰研究参数的任何重大慢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严重的心肺疾病、控制不良的高血压和 / 或控制不良的糖尿病;
- •在访视 0 前 56 天内,有献血或明显失血(超过 400ml);
- •眼睛或眼睑存在活动期的酒糟鼻性眼部病变、眼周痤疮或翼状胬肉;
- •眼睑解剖学异常(如眼睑闭合不全、睑内翻或睑外翻)或眨眼异常;
- •筛选期裂隙灯检查发现,且经研究者判定有临床意义的异常(如结膜炎、倒睫、球结膜松弛等),需要药物治疗且研究者认为可能干扰试验结果;
- •在访视 0 前,进行过内眼手术或眼部激光手术、钇铝石榴石激光后囊膜切开术或其他任何种类影响睑板腺的手术、LipiFlow 睑板腺热脉动治疗、强脉冲光(IPL)治疗;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以上手术或治疗;
- •在访视 0 前,接受泪点栓塞术或者手术移除栓子,或者计划在试验期间接受泪点栓塞术或者手术移除栓子,或者可溶栓子溶解的时间在试验期内;
- •在访视 0 前,使用过全身性类固醇、免疫调节剂、口服强力霉素或四环素,或计划在试验期间会不规律使用上述药物;
- •在访视 0 前,局部使用过抗青光眼滴眼液;
- •在访视 0 前,局部使用过环孢素 A 或立他司特滴眼液;
- •在访视 0 前,使用过任何已知会导致眼部干燥的药物(如利尿剂、抗抑郁药、减充血剂、解痉药、抗组胺药、麻醉药等),或计划试验期间会不规律使用使用上述药物;
- •在访视 0 前,如有活动性眼睑炎或睑缘炎,进行过眼部治疗(如:眼睑擦洗、睑板按摩、湿敷、热敷、全身性抗生素和治疗眼部疾病的其他口服药物),或计划试验期间会不规律进行治疗;
- •在访视 0 前,眼部或面部局部使用类固醇(强效类固醇或局部使用面积过大时,洗脱期为 90 天)或肥大细胞稳定剂;
- •在访视 0,戴过隐形眼镜,或者计划在试验期间继续佩戴;
- •已知对 Xiidra 或其辅料成分、试验药物或其辅料成分、对荧光素或检查时所涉及的其他物质过敏;
- •怀孕、哺乳期或计划怀孕的女性;
- •居住在同一家庭的成员已经入组本试验,或者直接参与本试验的管理、支持的员工或其直系亲属;
- •在筛选前 30 天或 5 个半衰期(以较长时间为准)内进行过药物或器械试验,且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试验结果,或在试验期间可能需要进行其他药物或器械试验;
- •存在研究者 / 申办方认为可能使受试者面临重大风险、可能混淆试验结果、可能严重干扰受试者参与试验(如语言障碍、文盲)或不符合受试者的最大利益的情况。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与安慰剂组相比,治疗结束时,试验眼角膜下区荧光素染色评分(ICSS)较基线的变化;
时间窗: 首次用药后第 84 天
与安慰剂组相比,治疗结束时,干燥评分(EDS,VAS 量表)较基线的变化;
时间窗: 首次用药后第 84 天
次要结局
- 与安慰剂组相比,治疗结束时,试验眼角膜荧光素染色评分较基线的变化;(首次用药后第 84 天)
- 与安慰剂组相比,试验眼角膜荧光素染色评分(总分、各区)较基线的变化;(首次用药后第 14 天、第 42 天)
- 与安慰剂组相比,治疗结束时,视觉模拟量表(VAS)其余评分(灼烧 / 刺痛、瘙痒、异物感、眼睛不适、畏光、疼痛)较基线的变化;(首次用药后第 84 天)
- 与安慰剂组相比,视觉模拟量表(VAS)总评分、单项分较基线的变化;(首次用药后第 14 天、第 42 天)
- 与安慰剂组相比,基线后的每次访视,眼表疾病指数量表(OSDI?)总评分、亚组评分较基线的变化;(首次用药后第 14 天、第 42 天和第 84 天)
- 与安慰剂组相比,基线后的每次访视,眼部不适评分较基线的变化;(首次用药后第 14 天、第 42 天和第 84 天)
- 与安慰剂组相比,基线后的每次访视,试验眼结膜发红评分较基线的变化;(首次用药后第 14 天、第 42 天和第 84 天)
- 与安慰剂组相比,基线后的每次访视,试验眼无麻醉的泪液分泌试验(STT)较基线的变化;(首次用药后第 14 天、第 42 天和第 84 天)
- 与安慰剂组相比,基线后的每次访视,试验眼泪膜破裂时间(BUT)较基线的变化。(首次用药后第 14 天、第 42 天和第 84 天)
- 基线后的每次访视视力较基线的变化;(首次用药后第 14 天、第 42 天和第 84 天)
- 基线后的每次访视裂隙灯显微镜检查较基线的变化;(首次用药后第 14 天、第 42 天和第 84 天)
- 基线后的每次访视眼压较基线的变化;(首次用药后第 14 天、第 42 天和第 84 天)
- 基线后的每次访视眼底照相检查较基线的变化;(首次用药后第 14 天、第 42 天和第 84 天)
- 全身和眼部 AE。(首次用药后第 14 天、第 42 天和第 84 天)
- 受试者滴眼舒适度调查(首次用药及首次用药后第 14 天、第 42 天和第 84 天)
研究者
王振江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研究点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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