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20200939已完成3 期
因急性心力衰竭住院但病情已稳定的患者中评价恩格列净的临床获益、安全性和耐受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试验
未提供120 个研究点 分布在 8 个国家目标入组 27 人开始时间: 2020年6月5日
试验速览
- 阶段
- 3 期
- 状态
- 已完成
- 入组人数
- 27
- 试验地点
- 120
- 主要终点
- 为临床获益,是一个由死亡、心力衰竭事件(HFE)的数量(包括因心力衰竭(HHF)住院、心力衰竭紧急就诊和计划外门诊访视)、至首次 HFE 的时间以及治疗 90 天后 KCCQ-TSS 相对于基线的变化组成的复合终点,通过获胜率进行评估。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主要目的是在因急性心力衰竭(新发或失代偿性慢性心力衰竭)住院且初步稳定后的患者中,评价院内进行恩格列净给药是否会改善 HF 相关结局(临床获益包括死亡、心力衰竭事件以及通过堪萨斯市心肌病问卷总体症状评分评估症状负担)。 次要目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入院的患者中进一步评估开始使用恩格列净是否安全。
研究设计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分配方式
- 随机化
- 干预模型
- 平行分组
- 盲法
- 双盲
入排标准
- 年龄范围
- 18岁(最小年龄) 至 无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All
- 接受健康志愿者
- 否
入选标准
- •筛选时已成年,能够做出知情同意(根据当地法律,至少≥18 岁)。
- •入选本试验前,签署符合 ICH-GCP 和当地法律的知情同意书并注明日期。
- •男性或女性患者。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WOCBP)3 必须按照 ICH M3(R2)规定准备好并且能够使用坚持正确使用情况下年失败率低于 1%的高效节育方法。符合这些标准的避孕方法清单见患者须知。
- •目前因急性心力衰竭(新发或失代偿性慢性心力衰竭)的主要诊断住院,无论射血分数如何。入院时,诊断为需住院的心力衰竭的患者在入院时必须存在以下 HF 症状及体征:a. 静息时或极轻微劳累时出现持续性呼吸困难,且 b. 体液过多体征,以下至少两项必须适用:i. 胸部 X 线检查显示充血,ii. 胸部听诊闻及啰音, iii. 临床相关水肿(例如,采用 0 到 3+量表时≥1+),指的是在包括肢体或骶区在内的任何相关区域,手指轻度压迫时有皮肤压痕,需要 10 秒钟或更长时间才能消退, iv. 颈静脉压(JVP)升高。
- •根据当地评判(例如超声心动图、放射性核素心室造影、有创血管造影、MRI 或 CT),存在 LVEF(EF 降低或保留,最好是定量)的证据,最好在当前住院期间测量 LVEF。如果没有住院测量,以及 LVEF 是在随机分组前 12 个月内测量的,且不存在会影响 EF 的重大干扰性疾病(例如 MI),则可以使用历史 LVEF 评估。LVEF 最好在随机分组之前记录在当地报告中。如果未获得此类报告,应在源文件中提及超声心动图或其他本地评判得出的 LVEF、瓣膜状态以及相关病理性心脏发现。
- •应在入院后至少 24 小时后(但不得迟于 5 天)对患者进行随机分组,在患者病情稳定后且仍在住院期间尽早进行随机分组。
- •患者必须满足以下稳定标准(住院期间):- 在过去 6 小时内,收缩压≥100mmHg 且无低血压症状, - 随机分组前 6 小时内,未增加静脉注射用利尿剂的剂量, - 随机分组前 6 小时内,未使用静脉注射用血管扩张剂(包括硝酸盐)- 在随机分组前 24 小时内,未使用静脉注射用正性肌力药物。
- •在当前住院期间或入院前 72 小时内,对于未发生房颤(AF)的患者,按照当地实验室检查结果,NT-proBNP 升高至≥1600 pg/mL 或 BNP 升高至≥400 pg/mL;对于伴 AF 的患者,测得 NT-proBNP 升高至≥2400 pg/mL 或 BNP 升高至≥600 pg/mL。对于在随机分组前 4 周内接受过血管紧张素受体脑啡肽酶抑制剂(ARNI)治疗的患者,仅应使用 NT-proBNP 值。
- •对于导致住院的 HF 发作,必须已采用最低单剂量为 40 mg 的静脉注射用呋塞米(或等效的静脉注射用髓袢利尿剂,定义为 20 mg 托拉塞米或 1 mg 布美他尼)进行治疗。
排除标准
- •当前住院是由于主要由肺栓塞、脑血管意外或经心电图(ECG)和 / 或心脏成像和 / 或冠状动脉血管造影诊断的急性心肌梗死(AMI)引发的急性心力衰竭。
- •当前住院是由于并非主要由血容量超负荷引起的急性心力衰竭;例如,由明显心律失常(例如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或持续性心室率>130 次 / 分钟的房颤 / 房扑,或伴有持续性室性心律失常的<45 次 / 分钟心动过缓)、感染 / 脓毒症、重度贫血或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急性加重引起。
- •在随机分组前 30 天内采取过或在研究期间计划采取以下干预措施: - 大型心脏外科手术(例如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或瓣膜置换术),或经导管主动脉瓣植入术(TAVI),或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术(PCI)或二尖瓣钳夹术 - 所有其他经研究者判断为重大的手术, - 植入心脏再同步化治疗器械(CRT)(允许使用无再同步化功能的起搏器或植入式心脏复律除颤器(ICD)),-心脏机械支持植入术- 颈动脉疾病血管重建(支架或手术)
- •在随机分组前 90 日内有过急性冠脉综合征 / 心肌梗死(心肌酶水平升高并且合并有缺血症状或新发缺血性心电图改变)、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
- •未植入 ICD 的患者在随机分组前 90 日内出现过有症状的室性心动过速(VT)伴晕厥。
- •目前使用或在随机分组前 90 日内曾使用 SGLT-2 抑制剂或联合的 SGLT-1 和 2 抑制剂。不允许为了入组研究而停用 SGLT-2 抑制剂或联合的 SGLT-1 和 2 抑制剂。
- •预期在本试验过程中接受移植(根据研究者的判断)的心脏移植接受者或已列出心脏移植计划者,或计划接受 HF 姑息治疗、或目前使用或计划使用左心室辅助装置(LVAD)或主动脉内球囊反搏(IABP)或任何其他类型的机械循环支持、或接受机械通气的患者,或计划在门诊进行正性肌力支持的患者。
- •计划在研究过程中进行手术或干预的血液动力学显著(重度)未矫正的原发性心脏瓣膜疾病患者(注:除非计划在研究过程中进行手术或干预,否则不排除扩张型心肌病引起的继发性二尖瓣返流或三尖瓣返流患者)。
- •因浸润性疾病引起的心肌病(如淀粉样变性)、蓄积性疾病(如血色素沉着病、法布里病)、肌肉营养不良、可逆性病因引起的心肌病(如应激性心肌病)、肥厚性梗阻性心肌病、复杂(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先天性心脏病或已知的心包缩窄。
- •由过去 6 个月内诊断的围产期心肌病或 Tako-Tsubo 心肌病引起的心力衰竭,或活动性心肌炎,未纠正的甲状腺疾病或其他急性器质性心脏病导致急性心脏失代偿(例如,急性二尖瓣腱索破裂为心力衰竭住院的原因)。
- •未植入起搏器的有症状性心动过缓或 III 度心脏传导阻滞。
- •随机分组时 SBP ≥ 180 mmHg(经 5 分钟后的第二次测量确认)。
- •在随机化前(访视 2a)进行的 ECG 检查中记录到静息心率> 110 bpm 的房颤或心房扑动。
- •肾功能损害,定义为在住院期间(随机分组前的最近一次的当地实验室测量结果)测得的 eGFR <20 mL/min/1.73 m2,或需要透析。
- •1 型糖尿病(T1DM)。
- •有肝病指征,定义为在住院期间测量(随机化前的最近一次当地实验室测量值)的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或 SGPT)、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或 SGOT)、或者碱性磷酸酶的血清水平高于 3×正常值范围上限(ULN),或存在具有门脉高压证据(例如静脉曲张)的肝硬化病史。
- •在住院期间测量(随机化前的最近一次当地实验室测量值)血红蛋白水平< 9 g/dl。
- •酮症酸中毒病史,包括 DKA。
- •根据研究者意见,可能会干扰试验药物吸收的消化道(GI)手术或消化道疾病。
- •筛选前 2 年内记录到的任何活动性或疑似恶性肿瘤或恶性肿瘤史,但已得到适当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宫颈原位癌或低危前列腺癌(活检 Gleason 评分≤ 6 分且临床分期为 T1c 期或 T2a 期)除外。
- •存在心力衰竭以外的预期寿命小于 1 年的任何疾病。
- •决定进行 HF 姑息治疗(获知患者决定仅接受有限的心力衰竭治疗)。
- •患者必须或希望继续服用限制用药(见第 4.2.2 节)或者任何被认为可能干扰本临床试验安全实施的药物。
- •目前或既往在另一项恩格列净心力衰竭试验(即研究 1245.110、1245.121、1245-0167、1245-0168)中经随机分组,或者目前入组另一项试验用器械或试验用药试验,或者距离另一项试验用器械或试验用药试验结束日期小于 30 日,或者接受另一种试验用药物治疗。参加一项纯观察性临床试验的患者将不被排除。
- •已知对恩格列净或或该试验用药品(IMP)的任何辅料或其他 SGLT-2 抑制剂存在过敏反应或超敏反应。
- •长期酗酒或药物滥用,或者研究者认为患者不适宜作为本临床试验患者或不太可能完成本临床试验的任何情况。
- •妊娠期、哺乳期或计划在临床试验期间怀孕的女性。
- •在患者参与本临床试验期间将会不利于患者安全性或者可能会妨碍患者遵守临床试验方案的其他任何临床疾病。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为临床获益,是一个由死亡、心力衰竭事件(HFE)的数量(包括因心力衰竭(HHF)住院、心力衰竭紧急就诊和计划外门诊访视)、至首次 HFE 的时间以及治疗 90 天后 KCCQ-TSS 相对于基线的变化组成的复合终点,通过获胜率进行评估。
时间窗: 至试验结束访视
次要结局
- 治疗 90 天后,KCCQ-TSS 改善≥10 分。(治疗 90 天后)
- 治疗 90 天后,KCCQ-TSS 相对于基线的变化。(治疗 90 天后)
- 30 天治疗期内,对数转换后的 N 末端脑利钠肽前体(NT- proBNP)水平相对于基线的变化(曲线下面积(AUC))。(30 天治疗期内)
- 从开始接受研究药物治疗至首次出院后 30 天内的存活和在院外的天数。(至首次出院后 30 天内)
- 从开始接受研究药物治疗至随机分组后 90 天内的存活和在院外的天数。(随机分组后 90 天内)
- 至首次发生 CV 死亡或 HFE 的时间,直至试验结束访视。(至试验结束访视)
- 至首次出院后 30 天内 HHF 的发生率。(至首次出院后 30 天内)
- 慢性透析或肾脏移植或 eGFR 持续性降低≥40% (慢性肾病流行病学协作组公式((CKD-EPI)cr)估算得到的 eGFR)的发生率,或 o 基线 eGFR ≥ 30 mL/min/1.73 m2 的患者中,持续性 eGFR(CKD-EPI)cr < 15 mL/min/1.73 m2 o 基线 eGFR < 30 mL/min/1.73 m2 的患者中,持续性 eGFR(CKD-EPI)cr < 10 mL/min/1.73 m2(至试验结束访视)
- 治疗 15 天后,根据平均每日袢利尿剂剂量的体重减轻评估得出的利尿剂作用。(治疗 15 天后)
- 治疗 30 天后,根据平均每日袢利尿剂剂量的体重减轻评估得出的利尿剂作用。(治疗 30 天后)
研究者
勃林格殷格翰临床试验信息公示组
勃林格殷格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研究点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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