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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181871
CTR20181871已完成1 期

鼻敏胶囊在健康受试者中单中心、单次给药、连续给药的药代动力学临床试验

未提供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22 人开始时间: 2018年10月19日

试验速览

阶段
1 期
状态
已完成
入组人数
22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主要考察活性成分(双酯型生物碱、单酯型生物碱)药代动力学指标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以健康成年人为受试者,探索鼻敏胶囊的主要活性成分的人体药物代谢动力学特征。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分配方式
非随机化
干预模型
单臂试验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50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年龄 18~50 岁,同批受试者年龄相差不超过 10 岁,男女均等。
  • 体重指数(BMI=体重 / 身高 2)在 19-25 之间(包括边界值),男性体重≥50kg,女性体重≥45kg。
  • 体格检查无阳性体征发现,如心、肺听诊及血压正常,胸、腹部叩、触诊无异常发现,无明显的皮下淋巴结肿大。
  • 血、尿、便常规;血生化检查;电解质检查;凝血四项以及 X 线胸片、腹部 B 超、超声心动图、心电图检查结果未发现具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注:影像学检查(X 线胸片、腹部 B 超、超声心动图)可接受 1 个月内可被研究中心认可的检查报告。

排除标准

  • 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心电图检查及体格检查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
  • 嗜烟酗酒者。筛选前 1 年内有酗酒(具有当前正在酗酒的证据,即每天消耗超过 35 克纯酒精,即 2 次饮酒 / 天(1 次饮酒=150mL 红酒,或 360mL 啤酒或 50ml 白酒),且在试验期间不能戒酒者;筛选前 3 个月内仍在吸烟,即每日吸烟超过 10 支香烟或等量烟草且在试验期间不能戒烟者
  • 药物滥用者(曾经使用过阿片类毒品或新型毒品者)
  • 三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且经过筛选入组者
  • 三个月内用过已知对某脏器有损害的药物或目前正在使用药物者
  • 三个月内献过血或失血超过 400ml 者
  • 有任何临床严重疾病史者,如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生殖系统、血液系统、代谢及内分泌系统、运动系统、神经精神系统、肌肉骨骼系统等
  • 有药物过敏史或过敏性体质者,对本研究药物成分有过敏者
  • 有心、肝、肾、消化道、乳腺、生殖系统(卵巢、睾丸、附睾、子宫)等病史及神经精神系统病史者
  • 近半年内有生育计划或不同意在研究期间采取有效措施避孕者
  • 酒精呼气试验阳性者(≥5mg/100ml)
  • 在试验前 14 天内使用过任何影响肝药酶活性的食物、药物、保健品者(包括中药,自制药酒等)
  • 症见发热,恶热喜冷,口渴欲饮,面赤,烦躁不宁,痰、涕黄稠,小便短黄,大便干结,舌红,苔黄燥少津,脉数等热证临床表现者。由 2 名高级职称中医师同时判定是否符合中医热证诊断标准
  • 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者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主要考察活性成分(双酯型生物碱、单酯型生物碱)药代动力学指标

时间窗: 连续给药组给药后 14 天

次要结局

  • 试验期间在规定时间按照要求进行生命体征、十二导联心电图、24 小时动态心电图、 血、尿、便常规、血生化、血妊娠试验(限育龄期女性)等检查,记录不良事件发生情况及合并用药情况(连续给药组给药后 14 天)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何俊喜

济南康众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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