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20210255进行中(未招募)1 期
评价注射用 BEBT-908 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开放性、多中心 Ib 期临床试验研究
未提供12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144 人开始时间: 2021年2月25日
试验速览
- 阶段
- 1 期
- 状态
- 进行中(未招募)
- 入组人数
- 144
- 试验地点
- 12
- 主要终点
- 安全耐受性:包括生命体征、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ECOG 评分、不良事件、合并用药等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本研究为 Ib 期临床试验研究,主要目的:评价 BEBT-908 单药、联合用药治疗晚期实体瘤的安全性、耐受性;评价 BEBT-908 单药和联合用药治疗晚期实体瘤的 II 期推荐剂量。次要目的:评价 BEBT-908 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初步疗效及生物标志物药效学意义;评价 BEBT-908 单药和联合用药治疗晚期实体瘤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研究设计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分配方式
- 非随机化
- 干预模型
- 平行分组
- 主要目的
- 评价bebt-908单药、联合用药治疗晚期实体瘤的安全性、耐受性;评价bebt-908单药和联合用药治疗晚期实体瘤的ii期推荐剂量。
- 盲法
- 开放
入排标准
- 年龄范围
- 18岁(最小年龄) 至 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All
- 接受健康志愿者
- 否
入选标准
- •年龄:≥18 岁,且≤75 岁,性别不限;
- •受试者经过全面的了解,愿意签署知情同意书(ICF);
- •第 3 条入选标准: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为晚期实体瘤患者,其中:
- •BEBT-908 单药治疗组:不能耐受标准治疗或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有效治疗方法的晚期恶性实体肿瘤患者(不限瘤种);BEBT-908 联合氟维司群治疗组:经标准治疗失败的激素受体阳性(HR+),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 呈阴性(HER2-)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绝经后女性和男性乳腺癌患者;标准治疗失败的定义:(1)在(新)辅助内分泌治疗治疗期间或治疗后 12 个月内有证据表明疾病进展的复发;(2)在(新)辅助内分泌治疗完成 12 个月之后有证据表明疾病进展的复发,然后转移性疾病接受一线内分泌治疗期间或之后有证据表明疾病进展;(3)新诊断的晚期乳腺癌接受一线内分泌治疗期间或之后有证据表明疾病进展;(4)应用芳香化酶抑制剂治疗(即,来曲唑、阿那曲唑、依西美坦等)期间或之后出现复发或疾病进展,芳香化酶抑制剂治疗可以不是最后一次的治疗方案;(5)既往可行不超过 1 线化疗。患者需满足前 3 个条件中的任意 1 个条件、第 4 个及第 5 个条件;女性绝经的定义必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a.双侧卵巢切除术;b.年龄≥60 岁;c.年龄<60 岁、自然停经≥12 个月,在近 1 年未接受化疗、三苯氧胺、托瑞米芬或卵巢抑制的情况下,卵泡刺激素(FSH)和雌二醇水平在绝经后范围内;d.年龄<60 岁正在服用三苯氧胺或托瑞米芬的患者,FSH 和雌二醇水平连续两次在绝经后范围内;e.不满足以上标准被认为是处于绝经前或围绝经期,女性受试者需要达到以下标准: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至少 28±2 开始使用戈舍瑞林、亮丙瑞林等促黄体生成素释放激素(LHRH)激动剂(首次给药前已经使用 LHRH 激动剂事件≥21 天且<26 天的,需激素水平符合条件),且受试者在研究治疗期间需要持续使用该类药物。如果为男性受试者,需要在研究药物首剂前使用戈舍瑞林、亮丙瑞林等 LHRH 激动剂,且受试者在研究治疗期间需要持续使用该类药物;
- •第 3 条入选标准(续):BEBT-908 联合 PD-1 单抗治疗组,各瘤种需分别至少满足如下条件(1)NSCLC: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含铂化疗期间或之后疾病进展的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肿瘤有 EGFR 或 ALK 基因突变的患者应接受过针对这些突变的靶向治疗后且疾病进展;(2)SCLC:以铂类为基础的化疗方案以及至少一种其他疗法治疗期间或之后疾病进展的转移性小细胞肺癌(SCLC)患者;(3)HNSCC:含铂化疗期间或之后疾病进展的复发或转移性头颈部鳞状细胞癌患者;(4)尿路上皮癌: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患者,在含铂化疗期间或之后疾病进展,或在接受含铂化疗的新辅助或辅助治疗后 12 个月内疾病进展;(5)结直肠癌:氟尿嘧啶、奥沙利铂和伊立替康作为单一药物或与 ipilimumab 联合治疗后疾病进展的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6)食管癌:经一线或一线以上系统治疗后疾病进展的复发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状细胞癌患者;(7)宫颈癌:化疗期间或化疗后疾病进展的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患者;(8)肝细胞癌(HCC):经一线治疗期间或治疗后疾病进展的肝细胞癌患者;(9)肾细胞癌:曾接受过抗血管生成治疗的晚期肾癌患者;
- •明确存在 PIK3CA 基因突变的患者,其中单药治疗组除外;
- •至少有一处 RECIST V1.1 定义的可测量病灶;既往接受过放疗或其他局部治疗的肿瘤病灶,仅在完成治疗后明确记录有在治疗部位出现疾病进展的情况下视为可测量病灶;
- •ECOG 评分 0-1 分,且在过去的两周中体能无下降;
- •预计生存期至少为 12 周;
- •有充足的器官和骨髓功能,定义如下:
- •a. ANC≥1000/mm^3(1.0×10^9/L);
- •b. 血小板≥75000/mm^3(75×10^9/L);
- •c. 血红蛋白≥8g/dL(80g/L);
- •d. ALT 或 AST 均≤2.5×ULN,肝转移时 ALT 或 AST 均≤5.0×ULN;
- •e. 总胆红素(TBIL)≤1.5×ULN,肝转移时≤3.0×ULN;
- •f. 血清肌酐≤1.5×ULN 或估计的肌酐清除率≥60mL/min(根据 Cockcroft and Gault 公式);
- •既往抗癌治疗或外科手术的所有急性毒性反应缓解至基线严重程度或 NCICTCAE 版本 5.0≤1 级(脱发或研究者认为对患者无安全风险的其他毒性除外)。
排除标准
- •具有症状的、已播散到内脏的、短期内有出现危及生命的并发症风险的晚期患者(内脏危象的患者)、炎性乳腺癌患者不能入选 BEBT-908 联合氟维司群组;
- •恶性肿瘤患者伴消化道受侵、活动性消化道溃疡、肠不全梗阻、消化道活动性出血、穿孔的患者不能入选 BEBT-908 联合 PD-1 单抗治疗组;
- •已知或有症状的活动性 CNS 转移,表现为出现临床症状、脑水肿、脊髓压迫、 癌性脑膜炎、软脑膜疾病和 / 或进展性生长;
- •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接受过放射性治疗或在试验期间直至末次用药后 30 天需要接受放射性治疗;不包括非靶病灶的姑息治疗;
-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4 周内接受过其他任何抗肿瘤治疗(包括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分子靶向治疗、免疫治疗或其他生物治疗,丝裂霉素或亚硝胺为 6 周内,小分子靶向药物距末次给药至少 2 周或至少间隔 5 个半衰期(以时间长者为准),内分泌治疗距末次给药至少 2 周或至少间隔 5 个半衰期(以时间长者为准),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距末次给药至少 2 周);
-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 周内接受输血、重组人血小板生成素、重组人白介素-11、促红细胞生成素、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等治疗;
- •进入研究前 4 周内进行过需要全身麻醉的大手术或没有从其他临床试验中退出者;入组前 2 周内,进行过需要局部麻醉 / 硬膜外麻醉的手术、且患者尚未恢复 (除外组织活检);
- •接受过 PI3K 抑制剂的患者不能入组所有队列。此外接受过 HDAC 抑制剂联合 PD-1 单抗治疗的患者不能入选联合 PD-1 单抗治疗组;接受过 HDAC 抑制剂联合氟维司群治疗的患者不能入选联合氟维司群治疗组;
- •已知对 BEBT-908、氟维司群、PD-1 单抗的任何成分有过敏史或疑似过敏症状;
- •在进入研究之前的 7 天内患者接受过以下治疗:已知是 CYP 3A4 强抑制剂或诱导剂的药物;已知可以显著延长 QT 间期的或扭转性室速的药物 (抗心律失常药如奎尼丁、异丙吡胺,普鲁卡因胺,索他洛尔等);
- •既往曾在免疫治疗中出现≥3 级的免疫相关不良事件不能入选 BEBT-908 联合 PD-1 单抗组;
- •患有活动性、或曾患过且有可能复发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患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血管炎等)不能入选 BEBT-908 联合 PD-1 单抗组,以下患者允许入组:I 型糖尿病、可接受替代治疗的自身免疫甲状腺炎的患者;
- •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皮质类固醇(强的松>10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除外以下情况: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皮质类固醇治疗,短期使用皮质类固醇进行预防治疗,如使用造影剂;
- •目前患有存在任何严重程度和 / 或肺功能严重受损的间质性肺病;
- •有未控制的活动性感染者;
- •在静息状态下,3 次心电图(ECG)检查得出的平均校正 QT 间期(QTc)>450msec(男性)或>470msec(女性)(仅在第一次 ECG 提示 QTc>450msec(男 性)或>470msec(女性)时需要复测并取 3 次平均校正值);长 QT 综合征病史或已证实有长 QT 综合征家族史;有临床意义的室性心律失常病史,或当前正在使用抗心律失常药或体内植入了用于治疗室性心律失常的除颤装置;
- •无法控制的电解质紊乱,可能会影响延长 QTc 药物的作用,但允许进行干预治疗后进行复测;
- •既往合并严重 / 不稳定型心绞痛、NCI CTCAE 版本 5.0≥2 级的持续心律失常、 任何级别的房颤、冠状 / 周边动脉搭桥术、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III 级,6 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死或脑血管意外(包括一过性脑缺血发作或症状性肺栓塞);
- •临床常规建立静脉通道部位发生 2 级静脉炎或者 2 级以上的血管炎;
- •有临床意义的以下活动性感染,包括乙肝(HBV)、丙肝(HCV)。活动性乙型肝炎定义为:乙肝表面抗原(HBsAg)或乙肝 e 抗原(HBeAg)阳性,且 HBV-DNA≥2000IU/ml(相当于 10^4 拷贝/ml)。乙肝 DNA 定量≥2000IU/ml 的患者允许筛选前使用抗病毒药物进行治疗,待病毒拷贝降低到 2000IU/ml 以下方可入组,但在试验期间患者需持续接受抗乙肝病毒治疗);活动性丙型肝炎定义为 HCV RNA 高于检测上限;
-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测阳性,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 •其他严重急性或慢性医学或精神病症或实验室检查异常,可能增加参与研究的风险或增加研究药物给药相关的风险,或干扰研究结果,以及研究者认为患者不适合参与本研究的其他情况;
- •有血糖控制不佳的糖尿病(经降糖治疗后随机血糖≥11.1mmol/L,或 HbA1c≥ 8.5%);
- •怀孕或哺乳期的女性患者或无法保证在研究期间和最后一次接受 BEBT-908 治疗后至少 6 个月内采用避孕措施的患者;
- •有近期或主动自杀意念或行为。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安全耐受性:包括生命体征、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ECOG 评分、不良事件、合并用药等
时间窗: 入组前 7 天至受试者结束或退出访视期间
联合用药组 PK 特征:Cmax、Tmax、t1/2、MRT、AUC0-∞、AUC0-t、CL/F、Vss 等
时间窗: 第 1 周期第 1 天和第 1 周期第 11 天给药前 60min 至给药后 24 小时内
客观缓解率(ORR)
时间窗: 入组前 28 天至受试者结束或退出访视期间
次要结局
- 疾病控制率(DCR)、起效时间(TTR)、缓解持续时间(DOR)、无进展生存期(PFS)、总生存期(OS)等(入组前 28 天至受试者结束或退出访视期间)
- PIK3CA 等生物标志物(入组前 7 天至受试者出现疾病进展期间)
研究者
江克刚
广州必贝特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研究点 (12)
Loading location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