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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54906
CTR20254906进行中(未招募)2 期

一项在既往未接受过系统性治疗、EGFR PACC 突变或 EGFR L861Q 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评价安达艾替尼对比含铂双药化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开放标签、随机、对照、多中心的 II/III 期临床研究

未提供7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40 人开始时间: 2025年12月9日

试验速览

阶段
2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入组人数
40
试验地点
7
主要终点
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实验室检查、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心电图、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体能状态中出现的有临床意义的异常值; RP3D;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主要目的:评价安达艾替尼在 EGFR PACC 突变或 EGFR L861Q 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 NSCLC 受试者中的耐受性和安全性;确定安达艾替尼在 EGFR PACC 突变或 EGFR L861Q 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 NSCLC 受试者中的 III 期临床试验推荐剂量(RP3D); 次要目的:评价安达艾替尼在 EGFR PACC 突变或 EGFR L861Q 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 NSCLC 受试者中的疗效;评估安达艾替尼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非随机化
干预模型
单臂试验
主要目的
评价安达艾替尼在egfr Pacc突变或egfr L861q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nsclc受试者中的耐受性和安全性;确定安达艾替尼在egfr Pacc突变或egfr L861q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nsclc受试者中的iii期临床试验推荐剂量(rp3d);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无上限(—)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男性或女性受试者,签署 ICF 时年龄≥18 周岁
  •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不可根治的局部晚期(IIIB 期及 IIIC 期)或转移性(IV 期)非鳞状细胞型 NSCLC(肺癌分期标准参照美国癌症联合委员会[AJCC]肺癌分期第 8 版)
  • 经肿瘤组织样本或胸腔积液或血液样本证实存在 EGFR PACC 突变或 EGFR L861Q 突变
  • 既往未接受过针对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NSCLC 的系统性治疗。注:允许受试者接受新辅助 / 辅助治疗,需要满足末次治疗至疾病复发或进展≥6 个月(以晚者计)
  • 至少有一个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V1.1 标准定义的可测量靶病灶
  • 研究者判断预期生存期≥12 周
  • 首次研究给药前 7 天内确定器官功能满足要求,定义如下:
  • 血红蛋白≥90 g/L(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促红细胞生成素[EPO]治疗);
  •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109/L(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未接受过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或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治疗[GM-CSF]);
  • 血小板≥100×109/L(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未接受过血小板输注、血小板生成素或白介素-11 或海曲泊帕治疗);
  •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3×正常值上限(ULN),且血清总胆红素(TBIL)≤1.5×ULN;在已知患有 Gilbert 综合征的受试者中,TBIL≤3×ULN 且直接胆红素[DBIL]≤1.5×ULN),血清 ALT/AST≤2.5×ULN;对于确诊肝转移的受试者,ALT 和 AST≤5×ULN,且 TBIL≤3×ULN;
  • 肌酐清除率>50 mL/min(通过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
  • 凝血功能良好,定义为(包括接受抗凝治疗时):凝血酶原时间<1.5×ULN,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如果受试者正在接受抗凝治疗,则必须在首次研究给药前至少 1 个月内接受稳定剂量的抗凝剂
  • 女性受试者必须在参加研究期间和研究治疗结束后 90 天内采取充分的避孕措施,不得哺乳;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必须在首次给药前 7 天内进行血清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CG)妊娠试验且为阴性;无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必须在筛选时满足以下标准之一:
  • 接受过子宫切除术、双侧卵巢切除术或双侧输卵管切除术(而非输卵管结扎术)等不可逆的绝育手术,并有明确记录;
  • 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受试者必须在参加研究期间和研究治疗结束后 90 天内采取充分的避孕措施(如,屏障避孕法)。男性受试者还必须在参加研究期间和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 90 天内避免捐献精子
  • 能够提供已签署的 ICF,遵守 ICF 和本研究方案中所列出的要求和限制条件

排除标准

  • 已知伴有 ALK 融合、ROS1 融合、RET 融合、NTRK 融合阳性、BRAF V600 突变、 MET 外显子 14 跳跃突变、MET 扩增、KRAS G12C 突变、HER2 突变、NRG1 融合等针对该靶点已有获批药物的受试者
  • 已知肿瘤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合并神经内分泌癌、肉瘤样癌或鳞癌成分超过 10%
  • 在首次研究给药前 28 天内参加过其他治疗性临床试验
  • 在首次研究给药前 28 天内接受过大型手术或预期在研究期间需要接受大型手术。诊断性手术如胸腔镜活检、纵隔镜检查等,可在手术 7 天后入组。植入式输液港和导管置入术后无需等待
  • 首次研究给药前 28 天内接受过肺野或全脑放疗,或首次研究给药前 14 天内接受过姑息性局部放疗(为减轻疼痛对骨转移病灶进行的姑息性放疗除外)
  • 首次研究给药前 1 周内接受过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首次研究给药前 14 天内或 5 个半衰期(以较短者为准)接受过局部抗肿瘤药物治疗(如胸腔或腹腔灌注等)
  • 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 1 周内和研究期间需要使用多药和毒物外排蛋白(MATE)转运体底物,如二甲双胍
  • 在过去 5 年内曾患有已确诊或需要治疗的另一种原发性恶性肿瘤病史者(已接受充分治疗的局部皮肤基底细胞癌或皮肤鳞状细胞癌,或目前处于完全缓解期的任何其他原位癌除外)
  • 既往治疗的毒性尚未恢复至≤1 级或基线水平(根据 NCI-CTCAE v5.0 评估),除外脱发、皮肤色素沉着和研究者评估稳定且不影响参加本研究安全性的任何其他毒性
  • 存在有临床症状的 CNS 转移。
  • 注:有症状的 CNS 转移瘤受试者在接受治疗且症状控制后可参加研究,筛选期内经临床和影像学检查确认至少 2 周内无病灶进展,且在首次研究给药前 4 周内未增加类固醇剂量(<10 mg/天的泼尼松龙或其等效药物)以管理 CNS 症状。
  • 合并癌性脑膜炎或脑膜扩散或脊髓压迫者均不能入组,无论其是否有临床症状
  • 伴有明显症状或不稳定的第三间隙积液,包括但不限于胸腔积液、腹腔积液或心包积液
  • 存在严重心脑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 静息状态下的三次 ECG 检查得出的经 Fridericia 公式校正的 QT 间期(QTcF)平均值>470 ms(女性)或>450 ms(男性);
  • 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为 II 或以上的症状性心力衰竭;
  • 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低于机构正常值下限(LLN)或<50%;
  • 静息 ECG 结果显示的任何有重要临床意义的节律、传导或形态的异常,如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三度房室传导阻滞、需要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的室性心律失常;
  • 存在任何增加 QTc 延长风险或心律失常风险的因素,如心力衰竭、严重低钾血症、先天性长 QT 综合征、长 QT 综合征家族史或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使用已知可延长 QT 间期的任何合并用药;
  • 首次研究给药前 6 个月内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心肌梗死、重度 / 不稳定型心绞痛、冠状动脉搭桥术、充血性心力衰竭、心肌病、肺栓塞、脑血管意外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等;
  • 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发生严重的动静脉血栓事件,如深静脉栓塞等;
  • 经最佳治疗后,高血压仍未控制,定义为抗高血压治疗后收缩压≥160 mmHg 或舒张压≥100 mmHg。
  • 既往有间质性肺疾病、药物性间质性肺疾病或需要激素治疗的放射性肺炎病史,或目前仍然接受药物治疗或其他临床干预措施或有活动性肺间质病变
  • 筛选时有记录的任何自身免疫性、结缔组织或炎症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干燥综合征、结节病、炎症性肠病、血管炎等
  • 存在未受控制的感染,包括但不限于:
  • 活动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
  • 如果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应进行 HBV DNA 检测。如果 HBV DNA 检测值≤500 IU/mL(或 2000 拷贝/mL),则受试者有资格参加研究;
  • 如果 HCV 抗体阳性,应进行 HCV RNA 检测。如果 HCV RNA 阴性,则受试者有资格参加研究;
  • 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或已知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IDS)病史;
  • 梅毒阳性感染者(梅毒抗体阳性且滴度检测阳性);
  • 首次研究给药前 14 天内需要系统性治疗的其他活动性感染
  • 存在吞咽困难,或患有活动性消化系统疾病,或接受过重大消化道手术等可能会影响安达艾替尼的服用或吸收的情况(如难治性恶心 / 呕吐 / 腹泻、溃疡性病变、吸收障碍综合征等)
  • 角膜炎或溃疡性角膜炎发病期
  • 对安达艾替尼或其辅料过敏,或对与安达艾替尼具有相似化学或生物结构或同类药有过敏反应史,或曾出现对培美曲塞、顺铂、卡铂的重度过敏反应(NCI-CTCAE v5.0≥3 级)
  • 首次研究给药前 30 天内接受过任何减毒活疫苗接种
  • 已知患有可能影响研究依从性的精神疾病或药物滥用疾病
  • 根据研究者评估存在不适合参与研究的其它情况,如研究者认为参加研究不符合受试者的最佳利益,或可能增加毒性风险,或可能影响研究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或排泄,或可能损害研究结果的评估,或受试者不能遵守研究程序和研究限制等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实验室检查、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心电图、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体能状态中出现的有临床意义的异常值; RP3D;

时间窗: 研究期间

次要结局

  • 经研究者根据 RECIST V1.1 评估的 ORR、缓解持续时间(DoR)、疾病控制率(DCR)和无进展生存期(PFS)、6 个月的 PFS 率,以及 6 个月的总生存(OS)率 安达艾替尼的血药浓度(研究期间)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丁文杰

北京鞍石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研究点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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