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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2200059830
ChiCTR2200059830尚未招募4 期

森林脑炎灭活疫苗在 8 岁以上人群的免疫原性及保护效果的随机、对照临床研究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480 人开始时间: 2022年5月31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4 期
状态
尚未招募
入组人数
480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中和抗体水平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1. 主要目的: 评价 CCIBP 生产的森林脑炎灭活疫苗在 8 岁以上人群中的免疫原性。
  2. 次要目的: (1)评价 CCIBP 生产的森林脑炎灭活疫苗在 8 岁以上人群中的安全性。 (2)评价 CCIBP 生产的森林脑炎灭活疫苗在 8 岁以上人群中基础免疫后 12 个月进行加强免疫后的 28 天免疫原性。 (3)评价不同年龄人群接种森林脑炎灭活疫苗的免疫原性。
  3. 探索性目的: (1)评价 CCIBP 生产的森林脑炎灭活疫苗在 8 岁以上人群中加强免疫后 1 年、3 年的长期免疫原性。 (2)比较研究组与流感对照组人群森林脑炎的发病率,探索评价疫苗的保护效果。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干预性研究
主要目的
队列研究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8 至 —(—)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目标人群入组当天年龄满 8 周岁;
  • 18 周岁以下志愿者的法定监护人已经签署知情同意书;
  • 受试者能够参加所有计划的访视,并能够遵守所有研究程序;
  • 受试者未接种过森脑疫苗;
  • 腋下体温≤37.0℃者。

排除标准

  • 志愿者入组前核查下列标准,如果存在以下任何一项,不能参加本研究:
  • (1)入组前 30 天内使用了任何研究性或未注册产品(药物、疫苗或器械),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使用;
  • (2)入组前接种过森脑疫苗(已注册的或研究性的),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使用;
  • (3)入组前 3 个月内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其它免疫调节药物(定义为连续使用超过 14 天),如糖皮质激素剂量为?0.5mg/kg/天(吸入性和局部类固醇激素不受限制);
  • (4)入组前 3 个月内使用免疫球蛋白和 / 或任何血液制品,或计划在研究期间使用(免后血样采集前);
  • (5)入组前接种其他疫苗间隔少于 7 天,接种减毒活疫苗间隔少于 14 天;
  • (6)任何已知或疑似对森脑疫苗的任何成分(包括辅料、甲醛、硫酸卡那霉素、牛血清等)过敏;或之前接种其他疫苗后有严重过敏反应史(包括过敏性休克、过敏性喉头水肿、过敏性紫癜、局部过敏性坏死反应);
  • (7)任何已知或疑似对流感疫苗的任何组分(包括鸡蛋蛋白)或成分过敏;食用鸡蛋有过敏反应史,或之前接种其他疫苗后有严重过敏反应史(包括过敏性休克、过敏性喉头水肿、过敏性紫癜、局部过敏性坏死反应);既往接种流感疫苗有格林巴利综合征病史;
  • (8)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处在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癫痫、其他神经系统疾病、患过敏性疾病或有生物制品过敏史;
  • (9)在接种当天有急性疾病 / 感染(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或者发热(腋下体温>37.0℃)者;
  • (10)任何明显的凝血功能异常或抗凝血治疗史;
  • (11)任何确认或疑似免疫抑制或免疫缺陷疾病;
  • (12)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或有其他不适合接种疫苗的先天缺陷;
  • (13)现患呼吸系统疾病(包括肺炎、肺结核、严重哮喘等)、心、肝、肾疾病、精神异常,或者慢性感染等疾病;
  • (14)处于妊娠或哺乳期;
  • (15)临床确诊为森林脑炎病例,或有过森林脑炎病史者;
  • (16)根据研究者判断,受试者有任何其他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的因素。
  • (1)接种前新发现或新发生符合首次排除标准的情况(符合排除标准第 5、8 条可暂缓接种)。
  • (2)在第一剂接种时有严重过敏反应;
  • (3)发生与前一次接种疫苗有关的严重不良事件;
  • 志愿者加强免疫前核查下列标准,如果存在以下任何一项,不能参加本研究:
  • (1)加强免疫前 30 天内使用了任何研究性或未注册产品(药物、疫苗或器械),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使用;
  • (2)加强免疫前 3 个月内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其它免疫调节药物(定义为连续使用超过 14 天),如糖皮质激素剂量为?0.5mg/kg/天(吸入性和局部类固醇激素不受限制);
  • (3)加强免疫前 3 个月内使用免疫球蛋白和 / 或任何血液制品,或计划在研究期间使用(免后血样采集前);
  • (4)加强免疫前接种其他疫苗间隔少于 7 天,接种减毒活疫苗间隔少于 14 天;
  • (5)任何已知或疑似对森脑疫苗的任何成分(包括辅料、甲醛、硫酸卡那霉素、牛血清等)过敏;或之前接种其他疫苗后有严重过敏反应史(包括过敏性休克、过敏性喉头水肿、过敏性紫癜、局部过敏性坏死反应);
  • (6)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处在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癫痫、其他神经系统疾病、患过敏性疾病或有生物制品过敏史;
  • (7)在接种当天有急性疾病 / 感染(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或者发热(腋下体温>37.0℃)者;
  • (8)任何明显的凝血功能异常或抗凝血治疗史;
  • (9)任何确认或疑似免疫抑制或免疫缺陷疾病;
  • (10)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或有其他不适合接种疫苗的先天缺陷;
  • (11)现患呼吸系统疾病(包括肺炎、肺结核、严重哮喘等)、心、肝、肾疾病、精神异常,或者慢性感染等疾病;
  • (12)处于妊娠或哺乳期;
  • (13)根据研究者判断,受试者有任何其他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的因素。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研究组

0,14 天,接种 2 针次森林脑炎灭活疫苗, 首剂免后 12 个月加强 1 剂;每剂 1.0ml

流感对照组

0 天,接种 1 针次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每剂 0.5ml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中和抗体水平

阳性率

阳转率

次要结局

未报告次要终点

研究者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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