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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2500099472
ChiCTR2500099472尚未招募2 期

特瑞普利单抗治疗晚期肾上腺皮质癌疗效及安全性评估,一项研究者发起、前瞻性、随机对照、II 期临床试验

中国医学科学院临床与转化医学研究专项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1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2 期
状态
尚未招募
发起方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1 年疾病无进展生存率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评估特瑞普利单抗在晚期 ACC 中的疗效及安全性并筛选免疫治疗疗效相关标志物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干预性研究
主要目的
随机平行对照
盲法
开放标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75(—)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1.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 2.经组织病理学确诊为肾上腺皮质癌;
  • 3.ENSAT 分期 III-IV 期且无法手术患者;
  • 4.既往接受米托坦治疗小于等于 8 周;
  • 5.既往未接受过系统性免疫治疗;
  • 6.ECOG 评分:0~1;
  • 7.Child-Pugh 评分≤7 分
  • 8.具有足够的器官和骨髓功能:
  • (1) 血常规: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bsolute Neutrophil Count, ANC)1.5×10^9/L, 血小板(Platelet, PLT)≥70×10^9/L,血红蛋白(Hemoglobin, HGB)≥90g/L;
  • (2) 肝功能:血清总胆红素(Total Bilirubin, TBIL)≤1.5×正常上限(Upper Limit of Normal Value, 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anine Aminotransferase, 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partate Transferase, AST)≤3×ULN;血清白蛋白≥28 g/L;碱性磷酸酶(Alkaline Phosphatase, ALP)≤5×ULN;常规保肝治疗后符合上述标准,且可稳定至少 1 周经研究者评估后可入组;
  • (3) 肾功能:血清肌酐(Creatinine, Cr)≤1.5×ULN,或肌酐清除率≥50 mL/mi(应用标准的 Cockcroft -Gault 公式):
  • (4)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ternational Normalized Ratio, INR)≤1.5 /PT≤1.5×ULN,aPTT≤1.5×ULN;若受试者正在接受抗凝治疗,只要 PT、INR 在抗凝药物拟定的范围内即可。
  • 8.预估生存期≥6 个月;

排除标准

  • 1.既往或同时患有其它恶性肿瘤;
  • 2.既往接受过系统免疫治疗的患者;
  • 3.已知受试者既往对大分子蛋白制剂或应用的药物成分过敏;
  • 4.首次给药前 2 年内发生过需要全身性治疗(例如使用缓解疾病药物、糖皮质激素或免疫抑制剂)的活动性自身性免疫疾病。替代疗法(例如甲状腺素、胰岛素或者用于肾上腺或垂体机能不全的生理性糖皮质激素等)不视为全身性治疗;
  • 5.受试者入组前 2 周内仍在使用中药或其他免疫调节剂;
  • 6.有临床症状的腹水或胸腔积液,不能用药物控制,需要治疗性的穿刺或引流;
  • 7.有未能良好控制的心脏临床症状或疾病,如: NYHA2 级以上心力衰竭; 不稳定型心绞痛; 1 年内发生过心肌梗死;有临床意义的室上性或室性心律失常需要治疗或干预的患者;
  • 8.受试者已知有精神类药物滥用、酗酒或吸毒史;
  • 9.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 10.有生殖能力的男性或有怀孕可能性的女性(指没有进行过节育手术的男性或女性,以及没有绝经的女性),必须在试验过程中使用高度有效的避孕方法(如口服避孕药、宫内避孕器、禁欲或屏障避孕法结合杀精剂),且在最后一次给药后继续避孕 6 个月;
  • 11.研究者认为应排除在本研究之外,例如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有其他可能导致本研究被迫中途终止的因素,如,其他的严重疾病(含精神疾病)需要合并治疗,有严重的实验室检查异常,伴有家庭或社会等因素,会影响到受试者的安全,或资料及样品的收集。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对照组

实验组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1 年疾病无进展生存率

时间窗: 每三月

总生存

时间窗: 每三月

疾病控制率

时间窗: 每三月

次要结局

  • 客观缓解率(每三月)
  • 无进展生存(每三月)
  • 安全性(每月)

研究者

发起方
中国医学科学院临床与转化医学研究专项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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