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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42687
CTR20242687进行中(未招募)1 期

一项在晚期 MTAP 缺失实体瘤受试者中评价 AMG 193 单药治疗和 AMG 193 与多西他赛联合治疗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学和有效性的 I/Ib/II 期研究

未提供6 个研究点 分布在 2 个国家目标入组 24 人开始时间: 2024年7月26日

试验速览

阶段
1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入组人数
24
试验地点
6
主要终点
DLT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I 期中国受试者 AMG193 单药治疗探索试验的目的是在中国受试者中探索 AM193 单药治疗。评价 AMG193 单药治疗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耐受性,以及 AMG 193 的药代动力学(PK)进行表征分析。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其他     其他说明:安全性和有效性,以及药代动力学
分配方式
非随机化
干预模型
单臂试验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无上限(—)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在开始任何研究特定的活动 / 程序之前,受试者均已提供知情同意书。对于第 1n 部分,受试者必须为中国大陆居民,并且有中国血统(受试者的父 1 母 3 代以内有中国血统)。
  • 中心实验室检测确定存在 MTAP 纯合性缺失。中心实验室将通过经过验证的 NGS 方法使用患者的存档 / 新鲜肿瘤切片进行检测
  • 患有组织学证实的不适合手术和 / 或放疗等治愈性治疗的转移性或局部晚期实体瘤。
  • 第 1n 部分:肿瘤组织中 MTAP 缺失的实体瘤,不存在标准治疗;或标准治疗失败或不可用 / 耐受;或研究者认为标准治疗未产生有意义的临床获益。
  • 能够吞咽并保留 PO 药物,且愿意记录试验药物的每日依从性。
  • 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 1.1 版(RECIST v1.1)定义,疾病为可测量疾病。
  •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 0-1 分。
  • 当地实验室检查结果显示造血功能良好,定义为:
  • 筛选评估前 7 天(接受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或 14 天(接受聚乙二醇化 G-CSF)内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109/L 且未接受生长因子支持治疗;
  • 筛选评估前 7 天内血小板计数≥100×109/L 且未接受血小板输注;
  • 筛选评估前 7 天内血红蛋白>9 g/dL 且未接受 RBC 输注。
  • 当地实验室检查结果显示肾功能良好,定义为:
  • 基于 Cockcroft-Gault 肾小球滤过率估计值或肾脏疾病饮食改良公式,肌酐清除率≥ 50 mL/min。
  • 当地实验室检查结果显示血糖控制良好(仅第 1n 部分),定义为:
  • 空腹血糖≤ 60 mg/dL 或 8.9 mmol/L 。
  • 当地实验室检查结果显示肝功能良好,定义为:
  • 第 1 部分: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3×正常值上限(或肝转移的受试者≤5×ULN);
  • 第 1 部分:总胆红素<1.5×ULN(或肝转移的受试者<2.0×ULN,除非受试者患有吉尔伯特综合征)。
  • 第 2 部分:AST 和 ALT≤1.5×ULN;
  • 第 2 部分:总胆红素≤ULN(或肝转移的受试者<1.5×ULN,除非受试者患有吉尔伯特综合征)。
  • 凝血酶原时间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1.5×UL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或如果正在接受预防性抗凝治疗,则无目标范围。
  • 无临床显著胸腔积液(如果受试者需要引流的频率低于每两周一次,允许使用 s/p 留置导管治疗 NSCLC 和恶性胸膜间皮瘤);
  • 室内空气下静息血氧饱和度>90%。
  • 通过超声心动图或多门控采集扫描确定心脏射血分数≥50%;
  • 未显示具有临床意义的心包积液证据;
  • 350 msec<基线 QTc≤470 msec(基于筛选阶段一式三份的 ECG 值的平均值)。
  • 根据研究者判断,最低预期寿命为 12 周。
  • 受试者必须愿意接受筛选和 / 或确认 MTAP 缺失状态。必须提供 10 至 15 张存档肿瘤组织(5 年内采集的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 [FFPE] 样本)的载玻片用于 MTAP 检测。在提交前,存档样本必须经过肿瘤含量审查,至少有 30%的肿瘤含量。没有可用存档组织的受试者可以通过在 AMG 193 给药(第 1 周期第 1 天)前进行肿瘤活检来确认 MTAP 缺失状态来入组研究。

排除标准

  • 患有脊髓压迫或未经治疗的脑转移或软脑膜疾病。患有脑转移瘤,已接受适当的放疗或手术治疗,且治疗在研究第 1 天前至少 4 周结束的受试者,如果符合以下所有标准,则有资格参加研究:a)残留神经症状≤2 级且保持稳定或改善;和 b)接受稳定剂量的地塞米松(如适用)。
  • 过去 2 年内有其他恶性肿瘤史,但以下情况除外:
  • 恶性肿瘤经治愈性治疗,入组前≥2 年内无已知的活动性疾病,且治疗医生认为复发风险较低。
  • 非黑色素瘤性皮肤癌或恶性雀斑样痣已得到充分治疗,当前未显示疾病证据。
  • 原位宫颈癌已得到充分治疗,当前未显示疾病证据。
  • 乳腺导管原位癌已得到充分治疗,当前未显示疾病证据。
  • 前列腺上皮内瘤已得到充分治疗,当前未显示疾病证据。
  • 非浸润性乳头状尿路上皮癌或原位癌已得到充分治疗。
  • 前列腺癌已得到充分治疗,且 Gleason 评分 ≤ 6。
  • 当前存在任何间质性肺病或肺炎的证据,或首次 AMG 193 给药前 12 个月内的间质性肺病或非感染性肺炎的既往病史。
  • 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 存在活动性 SARS-COV2 感染的证据。如果已知或疑似近期确诊感染 SARS COV2,则必须从症状出现起至少已经过 10 天(如有)。
  • AMG 193 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有动脉血栓形成史(例如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 AMG 193 首次给药前 12 个月内出现需要药物治疗的心肌梗死和 / 或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II 级)、不稳定型心绞痛或心律失常。
  • 患有导致不能服用 PO 药物的胃肠道疾病、吸收不良综合征、需要 IV 营养、胃 / 空肠管进食、未得到控制的炎症性胃肠道疾病(例如克罗恩氏病、溃疡性结肠炎)。备注:与安进医学监查员咨询后,装有鼻胃管的受试者可能免除这一排除标准要求。
  • 研究入组前 6 个月内有肠梗阻、腹瘘、胃肠道穿孔或腹腔脓肿病史(除非主要研究者和安进医学监查员批准或有导致吸收不良的胃肠道操作史)。
  • 诊断为先天性短 QT 综合征。
  • AMG 193 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进行过大型手术。
  • 研究第 1 天前 28 天内接受过抗肿瘤治疗(化疗、抗体治疗、分子靶向治疗、激素治疗或试验性药物),除非抗肿瘤治疗为 5 个半衰期且短于 28 天的治疗(在这种情况下,经与安进医学监查员协商,受试者在治疗前<28 天内进行洗脱后方可入组)。
  • 备注:允许根据机构指南使用双膦酸盐或地舒单抗治疗骨相关事件
  • 既往接受过 MAT2A 抑制剂或 PRMT5 抑制剂治疗。
  • 既往接受过多西他赛治疗(仅第 2 部分)。
  • 既往接受过>25%的骨髓放疗。
  • 研究第 1 天前 2 周内接受过治疗性或姑息性放疗。受试者的放疗相关毒性反应必须全部恢复。
  • 研究药物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活疫苗治疗。
  • 对于活动性血栓栓塞事件接受过抗凝治疗。
  • 备注:因血栓栓塞事件接受稳定剂量抗凝治疗持续时间≥3 个月的受试者,经主要研究者批准,可能有资格参与本研究。
  • 备注:对于接受抗凝治疗并进行活检的受试者,如果研究者认为必要且安全,可以考虑采取药物假期等安全预防措施。
  • 研究第 1 天前 14 天或 5 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内使用未经主要研究者和医学监查员审查和批准的处方药,即已知 CYP3A4 强效诱导剂(包括利福平、米托坦、阿伐麦布、利福喷丁、阿帕他胺、艾伏尼布、苯妥英、卡马西平、恩扎卢胺、圣约翰草提取物、鲁玛卡托和苯巴比妥)或抑制剂(包括 VIEKIRA PAK、茚地那韦 / 利托那韦、替拉那韦 / 利托那韦、利托那韦、可比司他、酮康唑、三乙酰竹桃霉素、特拉匹韦、丹诺普韦 / 利托那韦、艾考恩丙 / 利托那韦、沙奎那韦 / 利托那韦、洛匹那韦 / 利托那韦、伊曲康唑、茚地那韦、伏立康唑、米非司酮、米贝地尔、LCL161、克拉霉素、交沙霉素、洛那法尼、泊沙康唑、泰利霉素、葡萄柚汁、考尼伐坦、图卡替尼、奈法唑酮、色瑞替尼、奈非那韦、沙奎那韦、瑞博西林、艾代拉里斯和波普瑞韦)。
  • 既往抗癌治疗中的毒性未消退,定义为未消退至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CTCAE)版本 5.0 的 0 级或 1 级,或未消退至资格标准要求的水平,脱发除外。如果排除标准中未另行说明,且在研究者和申办方均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允许存在既往抗癌治疗中的不可逆(定义为已存在且稳定≥5 个月)2 级或 3 级毒性,例如激素替代疗法控制的内分泌疾病。
  • 目前正在另一项试验器械或药物研究中接受治疗,或自另一项验器械或药物研究治疗结束不到 28 天。排除参与本研究期间的其他研究程序。
  • 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检测呈阳性。
  • 基于以下 1 项或多项结果和 / 或标准,受试者患有乙肝或丙肝感染:
  •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呈阳性;
  • HepBsAg 呈阴性和乙型肝炎核心抗体(HepBcAb)呈阳性和 / 或乙型肝炎 e 抗体(HepBeAb)呈阳性,通过聚合酶链反应(PCR)可检测到乙型肝炎病毒(HBV)DNA(注:阴性 HepBsAg 伴阳性乙型肝炎 e 抗体(HepBeAb)和 / 或阳性乙型肝炎核心抗体(HepBcAb)可触发需要 PCR 检测的 HBV DNA)。HBV DNA 阴性的受试者可以入组本研究,但需要每 2 个月监测 HBV DNA;
  • PCR 检测丙型肝炎病毒 RNA 呈阳性。
  • 具备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不愿意在治疗期间和 AMG 193 末次给药后 30 天内和方案规定的化疗药物末次给药后 6 个月内采用方案规定的避孕方法(请参见附录 5)(第 11.5 节)。
  • 女性受试者处于哺乳期,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至 AMG 193 末次给药后 30 天内和方案规定的化疗药物末次给药后 6 个月内进行哺乳。
  • 女性受试者计划在 AMG 193 末次给药后 30 天内和方案规定的化疗药物末次给药后 6 个月内妊娠。
  • 具备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时和第 1 天通过高灵敏度尿液或血清妊娠试验评估结果呈阳性。
  • 男性受试者的女性伴侣具有生育能力且不愿意在治疗期间以及 AMG 193 末次给药后 30 天内和方案规定的化疗药物末次给药后 6 个月内禁欲(避免异性性交)或采取避孕措施。有关避孕的详细信息请参见附录 5(第 11.5 节)。
  • 男性受试者不愿意在治疗期间以及 AMG 193 末次给药后 30 天内和方案规定的化疗药物末次给药后 6 个月内禁欲或使用安全套。
  • 男性受试者不愿意在治疗期间以及 AMG 193 末次给药后 30 天内和方案规定的化疗药物末次给药后 6 个月内避免捐精。
  • 已知受试者对给药期间将给予的任何产品过敏。对于第 2 部分,受试者对多西他赛或聚山梨酯 80 过敏。
  • 对于第 1c 至 1h 和第 2 部分,受试者无法同时接受用于计算机断层扫描(CT)的碘化造影剂和用于磁共振成像(MRI)扫描的含钆造影剂。
  • 据受试者和研究者所知,受试者可能无法完成所有方案要求的研究访视或程序(例如临床结局评估),和 / 或依从所有要求的研究程序。
  • 既往或当前具有研究者或安进医生(如咨询)认为会对受试者安全造成风险或干扰研究评价、程序或完成的任何其他具有临床意义的障碍、病症或疾病(上述除外)。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DLT

时间窗: 首次试验药物给药(第一周期)至研究结束

治疗期间不良事件

时间窗: 首次试验药物给药(第一周期)至研究结束

严重不良事件

时间窗: 首次试验药物给药(第一周期)至研究结束

生命体征

时间窗: 首次试验药物给药(第一周期)至研究结束

ECG

时间窗: 首次试验药物给药(第一周期)至研究结束

临床实验室检查结果的变化

时间窗: 首次试验药物给药(第一周期)至研究结束

使用研究者肿瘤评估得到的客观缓解

时间窗: 首次试验药物给药(第一周期)至首次客观缓解后 4 周

次要结局

  • 单次和多次给药后的 Cmax(首次试验药物给药(第一周期)至第五周期)
  • 单次和多次给药后的 Tmax(首次试验药物给药(第一周期)至第五周期)
  • 单次和多次给药后的 AUC(首次试验药物给药(第一周期)至第五周期)
  • 客观缓解率(ORR)(首次试验药物给药(第一周期)至研究结束)
  • 疾病控制率(DCR)(首次试验药物给药(第一周期)至研究结束)
  • 缓解持续时间(DoR)(首次试验药物给药(第一周期)至研究结束)
  • 至缓解时间(TTR)(首次试验药物给药(第一周期)至研究结束)
  • 无进展生存期(PFS)(首次试验药物给药(第一周期)至研究结束)
  • 总生存期(OS)(首次试验药物给药(第一周期)至研究结束)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梁展硕

Amgen Inc./安进生物技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Amgen Inc.;Patheon Inc.

研究点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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