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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21587
CTR20221587进行中(未招募)1 期

评价 BC008 抗体注射液对 CLDN18.2 阳性的晚期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及抗肿瘤疗效的探索性临床研究

未提供5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70 人开始时间: 2022年6月27日

试验速览

阶段
1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入组人数
70
试验地点
5
主要终点
最大耐受剂量(MTD)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1)主要目的 1)评估 BC008 治疗 CLDN18.2 阳性的晚期实体瘤受试者的剂量限制性毒性(DLT)、最大耐受剂量(MTD)。 (2)次要目的 1) 评价 BC008 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2) 评价 BC008 的安全性。 3) 评价 BC008 的免疫原性。 4) 评价 BC008 在 CLDN18.2 阳性的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初步疗效。 (3)探索性目的 1) 回顾性分析 CLDN18.2 的表达和 BC008 疗效的相关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
分配方式
非随机化
干预模型
单臂试验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无上限(—)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须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 年龄≥18 周岁,性别不限;
  • 递增阶段: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经标准治疗失败、不可切除或转移性晚期实体瘤受试者;CLDN18.2 蛋白阳性(中心实验室 IHC 检测≥1%的肿瘤细胞 CLDN18.2 膜染色≥1+);
  • 扩展阶段: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经标准治疗失败、不可切除或转移性晚期胃腺癌和食管胃交界部腺癌受试者;CLDN18.2 蛋白阳性(中心实验室 IHC 检测≥40%的肿瘤细胞 CLDN18.2 膜染色≥2+);
  • 预计生存时间 3 个月以上;
  • 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根据 RECIST1.1 标准);
  • ECOG 体力评分 0-1 分(附录 1);
  • 有足够的器官功能,首次给药前 7 天内的实验室检查值满足以下要求(检查前 14 天内未输血及血制品、未使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及其他造血刺激因子、未使用保肝药或其他医学支持疗法):
  • a) 血常规:NEUT≥1.5×109/L,PLT≥80×109/L,Hb≥80 g/L;
  • b) 肝功能:TBIL≤1.5×ULN,ALT≤2.5×ULN,AST≤2.5×ULN(肝转移患者 ALT≤5×ULN,AST≤5×ULN);
  • c) 白蛋白≥30 g/L;
  • d) 肾功能:Cr≤1.5×ULN 或肌酐清除率≥50 ml/min(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附录 2);
  • e) 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 或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
  • 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治疗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 9 个月内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

排除标准

  •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4 周内接受过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免疫治疗、大分子靶向治疗或其他抗肿瘤生物治疗,或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 周内或 5 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接受过小分子靶向药物治疗,或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 周内接受过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治疗;
  • 已知对 BC008 任何成分有过敏史;
  • 既往接受过任何靶向 CLDN18.2 的治疗;
  • 维生素 K 拮抗剂与抗凝剂同时给药,或给予治疗剂量的肝素(可以接受预防剂量);
  • 存在胃幽门梗阻或持续反复呕吐(24 小时呕吐≥3 次);
  • 存在未经治疗或未控制的消化性溃疡;
  •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无法控制的或严重的消化道出血或消化道穿孔风险;
  •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穿刺活检 / 引流、静脉置管除外)或出现过严重外伤;
  • 存在需要局部治疗或者反复引流的、研究者判断控制不良的体腔积液(胸水、腹水、心包积液等);
  •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 NCI CTCAE 5.0 等级评价≤1 级(脱发除外);
  • 具有临床症状的脑转移、脊髓压迫、癌性脑膜炎,或有其他证据表明患者脑、脊髓转移灶尚未控制,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 有需要治疗的活动性感染或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 周内使用过全身性抗感染药物;
  • 患有活动性、或有病史且有可能复发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受试者(如:全身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多发性硬化,血管炎、肾小球肾炎等,包括但不限于这些疾病或综合症)。但允许患以下疾病的受试者入组:
  • a) 采用固定剂量的胰岛素后病情稳定的 I 型糖尿病患者;
  • b) 只需接受甲状腺素替代治疗的自身免疫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 c) 无需进行全身治疗的皮肤疾病(如湿疹,占体表 10%以下的皮疹,无眼科症状的银屑病等);
  • 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皮质类固醇(强的松>10 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的患者;以下情况除外: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皮质类固醇治疗,短期(≤3 天)使用皮质类固醇进行预防治疗(如使用造影剂前的预处理);
  • 过去五年内有其他恶性肿瘤病史(既往接受根治治疗且未复发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浅表性膀胱癌、宫颈原位癌或其他原位癌除外);
  • 有器官移植史或异基因骨髓移植史或干细胞移植史;
  • 活动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活动性乙型肝炎定义为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 HBV DNA>正常值上限,活动性丙型肝炎定义为丙肝抗体(HCV-Ab)阳性且 HCV RNA>正常值上限;
  •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测阳性;
  • 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6 个月内的急性冠脉综合征、脑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满足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II 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 已知有精神类药物滥用、酗酒或吸毒史;
  • 妊娠(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根据首次给药前 7 天内的血清妊娠试验确定)或哺乳期女性;
  •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或计划在研究治疗期间接受活疫苗或减毒疫苗;
  • 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受试者参与整个研究、增加受试者风险、或混淆研究结果的任何疾病、治疗或实验室检查异常,或者研究者认为参与研究不符合受试者的最佳利益。
  •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4 周内接受过治疗性放疗,或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 周内接受过姑息性放疗;
  •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4 周内参加过其他临床研究并接受过研究药物(对于小分子靶向药物,时间间隔要求为 2 周或 5 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最大耐受剂量(MTD)

时间窗: 完成所有数据收集

剂量限制性毒性(DLT)

时间窗: 首次给药起至 4 周

次要结局

未报告次要终点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王征

宝船生物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研究点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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