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1/2 代 EGFR-TKI 治疗后进展的晚期 NSCLC 患者中评价甲磺酸艾氟替尼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单臂的Ⅰ/Ⅱ期临床试验
试验速览
- 阶段
- 不适用
- 状态
- 进行中(未招募)
- 入组人数
- 81
- 试验地点
- 13
- 主要终点
- 不良事件、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12 导联心电图)、体格检查和生命体征(体温、呼吸、血压和心率)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主要目的:评价甲磺酸艾氟替尼不同给药剂量治疗经 EGFR-TKI 治疗后进展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受试者的 ORR; 次要目的:1)评价甲磺酸艾氟替尼的 PFS、DOR、DCR、CBR;2)甲磺酸艾氟替尼的安全性和耐受性;3)甲磺酸艾氟替尼的体内药代动力学特征。
研究设计
- 研究类型
- 其他 其他说明:
- 分配方式
- 非随机化
- 干预模型
- 单臂试验
- 主要目的
- 评价甲磺酸艾氟替尼不同给药剂量治疗经egfr-tki治疗后进展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受试者的orr;
- 盲法
- 开放
入排标准
- 年龄范围
- 18岁(最小年龄) 至 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All
- 接受健康志愿者
- 否
入选标准
- •男性或女性,年龄 18~75 周岁(含临界值)
- •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且不适合手术或放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NSCLC 患者
- •既往接受第一代、第二代 EGFR-TKI(如吉非替尼、厄洛替尼、埃克替尼、阿法替尼等)持续治疗后疾病进展(有影像学依据,由研究中心判断),既往治疗线数可以超过 1 线;或原发性 T790M 突变阳性患者
- •患者在最后一次治疗(不论 TKI 或化疗)后(原发性 T790M 患者无此要求),经三级甲等医院或经中心实验室确认为 T790M+(组织 / 细胞学标本,ARMS 检测法)
- •ECOG 评分 0-2 分,预期寿命不少于 12 周
- •根据 RECIST 1.1,患者至少有一处影像学(计算机断层扫描[CT]、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PET-CT]、核磁共振成像[MRI])可测量病灶
- •器官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1.5×109/L,血小板计数≥75×109/L,血红蛋白≥90g/L; ② 血清总胆红素≤1.5 倍正常值上限,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2.5 倍正常值上限(肝转移者允许总胆红素≤3 倍正常值上限,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5 倍正常值上限); ③ 血清肌酐≤1.5 倍正常值上限,或肌酐清除率≥50ml/min。(根据 Cockcroft and Gault 公式,附录 6)
- •对于绝经前有生育可能的女性必须在首次用药前的 7 天内做妊娠试验,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必须为非哺乳期;所有入组患者(不论男性或女性)均应在整个治疗期间及治疗结束后 3 个月采取充分的屏障避孕措施
- •自愿入组并签署知情同意书,遵循试验治疗方案和访视计划
排除标准
- •首次用药前 14 天内患者曾在前一治疗方案或临床研究中使用过任何细胞毒性化疗药物;或患者停用任何靶向抗癌药物到首次用药前的时间不到该药的 5 个半衰期(例如,厄洛替尼小于 8 天,吉非替尼小于 10 天,埃克替尼小于 2 天,阿法替尼小于 8 天);或停用其他试验性药物或抗癌药物到首次用药前的时间不到该药的 5 个半衰期;或患者首次用药前 4 周内接受过重大手术(不包含血管通路建立手术);或患者接受放疗(不包含对骨转移性疼痛的缓解放疗)到首次用药前的时间不到 4 周
- •曾使用过第三代 EGFR-TKI 类药物(如 Osimertinib(Tagrisso?,AZD9291)、Rociletinib(CO-1686)、Olmutinib(Olita?,HM61713)、ASP8273、EGF816、迈华替尼、艾维替尼等)或以上药物的原料药、仿制药
- •患者正在使用,且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1 周内无法停用以下药物:CYP3A4 强抑制剂或诱导剂;以抗肿瘤为适应症的中药及中药制剂;具有肿瘤辅助治疗作用的中药及中药制剂;研究者判定对受试者治疗非必须,且具有抗肿瘤活性的药物
- •研究治疗开始时,既往治疗仍有未愈毒性反应,并且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CTCAE)级别超过 1 级(脱发除外),既往铂类治疗相关神经病变可以放宽到 2 级
- •脊髓压迫,或,有症状且未经治疗的脑转移(无症状、病情稳定、研究治疗开始前不需要使用类固醇药物治疗满 4 周者除外)
- •有任何提示患有重度或未控制的全身性疾病的临床依据,例如研究者认为患者不适合参加试验,或者会影响患者对研究方案依从性的未控制高血压患者、活动性易出血体质患者、活动性感染如乙型肝炎(HBV-DNA≥1000cps/ml)患者、丙型肝炎患者、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患者(研究者认为可以入组的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除外)
- •任何影响患者吞服药物的情况以及严重影响试验药物吸收的情况,包括任何种类难以控制的恶心和呕吐,慢性胃肠疾病,患者无法吞咽药品制剂,胃肠道切除或手术史
- •符合下列任一心脏标准:在静息状态下,心电图(ECG)检查得出的平均校正 QT 间期(QTc)>470msec(QTcB=QT/RR1/2,第 1 次异常时,在 48h 内复测 1 次,以 2 次平均结果计算)。各种有临床意义的心律、传导、静息 ECG 形态异常,例如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Ⅲ度传导阻滞,Ⅱ度传导阻滞,PR 间期>250msec。可能增加 QTc 延长风险或心律失常事件风险的各种因素,例如心力衰竭,低钾血症,先天性长 QT 综合征,家族史中一级亲属有长 QT 综合征或 40 岁前不明原因猝死,正在使用任何已知 QT 间期延长的药物
- •有下列既往史:间质性肺病,药物性间质性肺病,需要类固醇治疗的放射性肺炎
- •肺功能检查:第 1 秒用力呼气容积(FEV1)/用力肺活量(FVC)<70%且 FEV1 占预计值百分比(FEV1%)<30%,或一氧化碳弥散量占预计值百分比(DLCO%)<40%
- •有急性发作或进行性的,且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肺部症状或判断可能出现间质性肺病而不适合入组的高风险因素
- •研究者判定其它原因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患者(如,不愿意遵守研究的各项流程、限制和要求,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曾行同种异体骨髓移植,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并存其他恶性肿瘤,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患者有对研究药物活性成分或非活性辅料,化学结构与研究药物类似的药物或同类药物发生超敏反应的病史等)
- •从最初诊断开始后的任何时候,有确证的 EGFR 20 外显子插入突变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不良事件、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12 导联心电图)、体格检查和生命体征(体温、呼吸、血压和心率)
时间窗: 第 1~6 周期:每周期进行一次相关检查。 第 7~16 周期:每 2 周期进行一次相关检查。 第 17 及后续周期:每 4 周期进行一次相关检查
Cmax、Tmax、Cmin、Ke、T1/2、AUCss、AUCO-∞、Cav、CLss/F、Vss/F、PTF、Ra
时间窗: 第一周期第一天,给药前 24 小时内,给药后 24±1h 内; 第二周期第一天,给药前 10 分钟内、给药后 24±1 小时内
客观缓解率(ORR)
时间窗: 影像学评价观察到的达到完全缓解(CR)或部分缓解(PR)时
不良事件、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12 导联心电图)、体格检查和生命体征(体温、呼吸、血压和心率)
时间窗: 第 1~6 周期:每周期进行一次相关检查。 第 7~16 周期:每 2 周期进行一次相关检查。 第 17 及后续周期:每 4 周期进行一次相关检查
Cmax、Tmax、Cmin、Ke、T1/2、AUCss、AUCO-∞、Cav、CLss/F、Vss/F、PTF、Ra
时间窗: 第一周期第一天,给药前 24 小时内,给药后 24±1h 内; 第二周期第一天,给药前 10 分钟内、给药后 24±1 小时内
次要结局
- 无进展生存期(PFS)(疾病进展日期,或由于任何原因死亡的日期)
- 缓解持续时间(DOR)(首次记录确认的客观反应(CR 或 PR)的日期开始至疾病进展(PD)日期或无疾病进展情况下由于任何原因死亡的日期之间的时间)
- 疾病控制率(DCR)(发生 CR + PR +疾病稳定(SD)(持续时间≥12 周)的受试者比例)
- 临床获益率(CBR)(有 CR、PR 或 SD(持续时间≥24 周)的受试者比例)
- 无进展生存期(PFS)(疾病进展日期,或由于任何原因死亡的日期)
- 缓解持续时间(DOR)(首次记录确认的客观反应(CR 或 PR)的日期开始至疾病进展(PD)日期或无疾病进展情况下由于任何原因死亡的日期之间的时间)
- 疾病控制率(DCR)(发生 CR + PR +疾病稳定(SD)(持续时间≥12 周)的受试者比例)
- 临床获益率(CBR)(有 CR、PR 或 SD(持续时间≥24 周)的受试者比例)
研究者
姜勇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