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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22633
CTR20222633进行中(未招募)3 期

一项在中国新生血管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患者中评估雷珠单抗眼内港式给药系统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特征的 III 期、多中心、随机、视力评估员设盲、阳性对照研究

未提供15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68 人开始时间: 2022年10月13日
相关药物

试验速览

阶段
3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入组人数
68
试验地点
15
主要终点
第 36 周和第 40 周 BCVA 评分相对基线的平均变化(使用 ETDRS 视力表在 4 米的起始测试距离进行评 估)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本研究将在中国 nAMD 患者中评估与雷珠单抗 0.5 mg Q4W 玻璃体内注射相比,雷珠单抗 100 mg/mL 通过眼内港式给药系统植入 Q24W 给药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特征。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平行分组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50岁(最小年龄) 至 80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患者在筛选和随机分组时必须符合以下一般入选标准才能入选研究:
  • 受试者能够按照表 1、表 2、表 3 和表 4 所述提供知情同意书,包括遵循知情同意书和本方案中列出的要求和限制条件;
  •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受试者年龄为 50-80 岁;
  • 能够并愿意进行所有计划访视和评估;
  • 对于育龄期女性:同意禁欲(禁止与男性伴侣的性生活)或使用推荐的避孕方法避孕。
  • 患者的受试眼必须符合以下眼部入选标准才能入选研究:
  • 筛选访视前 9 个月内首次诊断为 nAMD;
  • 筛选访视前 6 个月内,根据标准治疗,既往接受过至少三次抗 VEGF 玻璃体内注射(例如,雷珠单抗、康柏西普或阿柏西普)治疗 nAMD;
  • 如果患者未接受上述至少三次抗 VEGF 注射,但其他方面有资格参加研究,则患者可在导入期接受雷珠单抗 0.5 mg 玻璃体内注射治疗,以符合该特定标准。在筛选访视时,患者的受试眼将根据需要接受雷珠单抗 0.5 mg 玻璃体内注射。
  • 自诊断以来,对先前的抗-VEGF 玻璃体内注射治疗有明显反应,通过筛选时的以下指标证明:
  • 经研究者评估并经中央阅片中心确认的 OCT 检测显示的 nAMD 疾病活动度总体下降。
  • 首次抗 VEGF 治疗 nAMD 前直至筛选访视期间的历史 VA 数据可用;
  • 在筛选和随机分组访视时,使用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早期治疗研究(ETDRS)视力表,在 4 米的起始测试距离处测量的 BCVA 为 34 个字母或更佳(约相当于 Snellen 结果为 20/200 或更佳)(进一步详细信息,请参见 BCVA 参数标准手册);
  • nAMD 病变的所有亚型均允许(即根据 OCT 分类为 I 型、II 型、III 型或混合形式,包括 PCV 和视网膜血管瘤样增生);
  • 诊断时 nAMD 病变必须累及黄斑(以中心凹为中心直径 6 mm)。
  • 足够清晰的屈光介质和足够的瞳孔扩张,可以通过中央阅片中心对 FP、FA、ICGA、FAF 和 OCT 图像进行分析和分级;

排除标准

  • 关键眼部排除标准 (既往眼部治疗和并发眼部疾病)
  • 符合以下任何既往眼部治疗排除标准的患者将从研究入组中排除。
  • 存在玻璃体切除手术或接受过抗 VEGF 玻璃体内注射之外的其他方式干预 nAMD(如手术、PDT);
  • 孔源性视网膜脱离病史;
  • 随机分组访视前 3 个月内有孔源性视网膜撕裂或外周视网膜裂孔病史;
  • 屈光不正的等效球镜显示超过 8 个近视屈光度;
  • 随机分组访视前 3 个月内接受过眼内手术;
  • 不受控制的高眼压或既往青光眼手术史;
  • 同时存在可能影响 PDS 植入物植入、后续组织覆盖和再填充 / 置换操作的眼球颞上象限结膜、筋膜和 / 或巩膜的疾病(例如,瘢痕形成、变薄、肿块);
  • 既往接受过 brolucizumab 治疗(筛选访视前的任何时间);
  • nAMD 诊断 9 个月内参加过涉及任何针对 nAMD 治疗(例如,抗 VEGF 药物,基因治疗)的临床试验
  • 任何葡萄膜炎病史(例如,特发性、药物相关性或自身免疫相关性葡萄膜炎);
  • 活动性感染性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或眼内炎;
  • 在筛选和随机分组访视时,对侧眼符合以下排除标准的患者不得入选本项研究:
  • 对侧眼无功能,定义为:
  • BCVA 为手动水平或更差,。
  • 对侧眼不存在(即,单眼)。
  • 关键眼部排除标准(CNV 病变特征)
  • 符合以下任何与 CNV 病变特征相关的排除标准的患者将被排除在研究范围之外。
  • 视网膜下出血累及中心凹中心,如果筛选时出血面积大于 0.5 视盘面积(1.27 mm2);
  • 中心凹下纤维化或中心凹下萎缩;
  • 其他原因引起的脉络膜新生血管形成,如眼组织胞浆菌病、创伤、中心性浆液性脉络膜视网膜病变或病理性近视;
  • 符合以下任何与并发全身性疾病相关的排除标准的患者将从研究入组中排除。
  • 无法控制的血压(定义为患者休息时收缩压大于 180 mmHg 和 / 或舒张压大于 110 mmHg;
  •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前 3 个月内具有卒中史或心肌梗死病史;
  •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前 3 个月内诊断为房颤或房颤恶化;
  • 确认的活动性全身性感染;
  • 使用任何全身性抗 VEGF 药物;
  • 随机分组前 12 个月内存在活动性癌症,但经过适当治疗的宫颈原位癌、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和 Gleason 评分≤6 分且持续>12 个月有稳定前列腺特异性抗原的前列腺癌除外;
  •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前 1 个月内,参加过关于任何试验药物的非眼部(全身性)疾病研究(不包括维生素和矿物质);
  • 在随机分组访视前 30 天或 5 个消除半衰期内,使用抗有丝分裂或抗代谢物治疗;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第 36 周和第 40 周 BCVA 评分相对基线的平均变化(使用 ETDRS 视力表在 4 米的起始测试距离进行评 估)

时间窗: 基线至第 40 周

次要结局

  • 随时间推移,BCVA 评分相对基线的变化(基线至第 144 周)
  • 植入组中在第一、二、三、四、五和六次固定再填充 / 置换间期之前未接受雷珠单抗 0.5 mg 玻璃体内注射补充治疗的患者比例(基线至第 144 周)
  • 眼部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基线至第 144 周)
  • 特别关注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严重程度和持续时间(基线至第 144 周)
  • 特定时间点的实测雷珠单抗血清浓度(基线,第 4 周,12 周,24 周,28 周,36 周,48 周)
  • 第 36 周和第 40 周平均 BCVA 评分为 38 个字母(约相当于 Snellen 检测结果为 20/200)或更差的患者比例(第 36 周和第 40 周)
  • 第 36 周和第 40 周平均 BCVA 评分为 69 个字母(约相当于 Snellen 检测结果为 20/40)或更佳的患者比例(第 36 周和第 40 周)
  • 第 44 周和第 48 周 BCVA 评分较基线平均下降<10 或 5<个字母的患者比例(第 44 周和第 48 周)
  • PDS 治疗患者中器械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基线至第 144 周)
  • 第 36 周和第 40 周 BCVA 评分较基线平均增加≥0 个字母的患者比例(第 36 周和第 40 周)
  • 第 44 周和第 48 周 BCVA 评分较基线平均增加≥0 个字母的患者比例(第 44 周和第 48 周)
  • 第 44 周和第 48 周平均 BCVA 评分为 38 个字母(约相当于 Snellen 检测结果为 20/200)或更差的患者比例(第 44 周和第 48 周)
  • 第 36 周和第 40 周 BCVA 评分较基线平均下降<10 或<5 个字母的患者比例(第 36 周和第 40 周)
  • 第 36 周时 CPT 和 CST 相对基线的变化(第 36 周)
  • 第 44 周和第 48 周平均 BCVA 评分为 69 个字母(约相当于 Snellen 检测结果为 20/40)或更佳的患者比例(第 44 周和第 48 周)
  • BCVA 评分随时间推移相对基线的变化(基线至第 144 周)
  • 根据 PPPQ 评估,第 48 周时接受 PDS 植入的玻璃体内注射组患者在第 88 周时,与玻璃体内抗 VEGF 治疗相比,报告偏好通过 PDS 接受雷珠单抗治疗的患者比例。(第 40 周和第 88 周)
  • 第 44 周时 CPT 和 CST 相对基线的变化(第 44 周)
  • 植入组中,在研究期间未接受需要后续额外补充治疗的补充治疗的患者比例(基线至第 144 周)
  • 非眼部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基线至第 144 周)
  • 术后期间(首次植入后最长 37 天)和随访期间(植入手术后>37 天)特别关注的眼部不良事件的发生 率、严重程度和持续时间(基线至第 144 周)
  • PDS 治疗患者中预期严重器械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因果关系、严重程度和持续时间(基线至第 144 周)
  • 基线时 ADA 的出现率和研究期间 ADA 的发生率(基线,第 4 周,24 周,48 周)
  • 随时间推移,BCVA 评分为 69 个字母(约相当于 Snellen 检测结果为 20/40)或更佳的患者比例(基线至第 144 周)
  • 器械缺陷的发生率(基线至第 144 周)
  • 其他估计的 PK 参数值,包括 PDS 植入物植入后 0- 24 周的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最大血清浓度和最小血清浓度(基线,第 4 周,12 周,24 周,28 周,36 周,48 周)
  • 研究期间治疗中出现的 ADA 发生率(基线,第 4 周,24 周,48 周)
  • 随时间推移,BCVA 评分为 38 个字母(约相当于 Snellen 检测结果为 20/200)或更差的患者比例(基线至第 144 周)
  • 根据黄斑变性治疗满意度问卷总分评估,40 周内与雷珠单抗 Q4W 玻璃体内注射相比,通过 PDS 递送进行雷珠单抗给药的平均总体治疗满意度(第 40 周)
  • 描述 PDS 器械和手术步骤的安全性和性能,包括基于血清 PK 浓度的潜在植入失败(基线至第 144 周)
  • 随时间推移,BCVA 评分较基线增加≥5 个字母的患者比例(基线至第 144 周)
  • 随时间推移,BCVA 评分较基线減少<10 或<5 个字母的患者比例(基线至第 144 周)
  • CPT 随时间推移相对基线的变化(基线至第 144 周)
  • CST 随时间推移相对基线的变化(基线至第 144 周)
  • 根据 PPPQ 评估,植入组患者在第 40 周时,与玻璃体内抗 VEGF 治疗相比,报告偏好通过 PDS 接受雷珠单抗治疗的患者比例。(第 40 周)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张利

F. Hoffmann-La Roche Ltd./罗氏(中国)投资有限公司/Vetter Pharma-Fertigung GmbH & Co. KG

研究点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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