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20254430进行中(未招募)1 期
评估 YKYY013 在健康志愿者中单次给药的安全性、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以及在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患者中多次给药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初步疗效的 I 期临床研究
北京悦康科创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天龙药业有限公司4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开始时间: 2025年11月6日
适应症
相关药物
试验速览
- 阶段
- 1 期
- 状态
- 进行中(未招募)
- 发起方
- 试验地点
- 4
- 主要终点
- 治疗期间的不良事件(TEAE)、生命体征、体格检查、12-ECG、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和妊娠检测。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主要目的: 评估 YKYY013 在健康志愿者和在慢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
- 评估 YKYY013 在健康志愿者和在慢性 HBV 感染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 评估 YKYY013 在慢性 HBV 感染患者中的初步疗效;
- 评估 YKYY013 在健康志愿者和在慢性 HBV 感染患者中的免疫原性。 探索性目的:
- 评估 YKYY013 在健康志愿者中的血药浓度对 QTc 间期的影响。
- 评估 YKYY013 在慢性 HBV 感染患者中的药效学(PD)特征。
研究设计
- 研究类型
- 其他 其他说明:安全性、有效性、pk、pd
- 主要目的
- 平行分组
- 盲法
- 双盲
入排标准
- 年龄范围
- 18岁(最小年龄) 至 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All
入选标准
- •年龄 18~45 周岁(包含边界值),性别不限;
- •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m]2)在 18.0 至 28.0 kg/m2(含边界值)范围内,男性参与者体重≥50 kg,女性参与者体重≥45 kg;
- •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胸正位 X 光片检查结果无异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12 导联心电图结果正常或经研究者判断异常无临床意义者,且 QTcF 男性<450ms,女性<470ms;如果 QTcF 超 450ms(男性)或 470ms(女性),则应再重复进行两次 ECG 检查,并使用三次检查结果的平均值确定参与者的合格性;
- •有生育能力的合格参与者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给药后 6 个月内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具体避孕措施见 17.1 章节;并且在试验期间及末次给药后 6 个月内无捐献精子 / 卵子计划;
- •参与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参加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能遵循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 •第二部分:慢性 HBV 感染患者
- •年龄 18~65 周岁(包含边界值),性别不限;
- •BMI 在 18.0 至 28.0 kg/m2(含边界值)范围内,男性参与者体重≥50 kg,女性参与者体重≥45 kg;
- •慢性 HBV 感染且连续接受单一核苷(酸)类似物(NAs)稳定治疗≥6 个月(慢性 HBV 感染:临床证据表明 HBsAg 和 / 或 HBV DNA 阳性≥6 个月;NAs 限定为以下四种之一:恩替卡韦、富马酸替诺福韦酯、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艾米替诺福韦);NAs 稳定治疗定义为筛选前至少 6 个月一直使用某种 NAs 且没有变化,且在试验期间没有计划更改目前的 NAs 稳定治疗方案;
- •筛选时 HBeAg 阳性或阴性;
- •筛选时 HBsAg 在 100~5000 IU/mL 之间(包括界限值);
- •筛选时 HBV DNA <10000 IU/mL;
- •有生育能力的合格参与者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给药后 6 个月内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具体避孕措施见 17.1 章节;并且在试验期间及末次给药后 6 个月内无捐献精子 / 卵子计划;
- •参与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参加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能遵循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排除标准
- •已知的严重过敏、非过敏性药物反应或多种药物过敏,或对试验用药物(活性原料药或制剂辅料)的已知超敏反应;
- •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血液和淋巴系统、免疫系统、肾脏、肝脏、胃肠道、呼吸系统、代谢及骨骼等者,以及既往体检提示脂肪肝且肝功能异常者;
-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HBsAg、丙肝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阳性者;
- •筛选前 3 个月内患过具有临床意义的重大疾病或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门诊小手术除外),或在试验期间预期需要进行重大手术者;
- •筛选前 1 个月内存在严重感染或筛选前 7 天内存在感染症状,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者;
- •筛选前 5 年内患恶性肿瘤(不包括已切除治愈的原位癌,如非恶性黑色素瘤皮肤癌等);
- •首次用药前 14 天内(或 5 个半衰期内,以最长者为准)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等)或保健品;
- •筛选前 1 个月内接受过活疫苗接种;
- •筛选前 6 个月内参加了任何 siRNA 药物的临床试验且使用过试验药物者,或者筛选前 3 个月内参加了任何其他药物临床试验且使用过试验药物者,或计划在本研究期间参加其他干预性临床试验者;
- •已知或可疑药物滥用史,或筛选前 3 个月存在药物滥用,或基线期药物滥用药筛查阳性者;
- •筛选前 3 个月内献血或失血≥400mL;或在筛选前 1 个月内献血或失血≥200mL;或计划在研究期间献血者;
- •筛选前 3 个月内日吸烟量大于 5 支者及整个试验期间不能禁烟者;
-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 3 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 14 单位(1 单位酒精≈360 mL 啤酒或 45mL 酒精含量为 40%的烈酒或 150 mL 葡萄酒),或基线期酒精呼气试验为阳性者(呼气酒精含量>0.0 mg/100 mL),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 •既往对皮下注射严重不耐受者(允许有轻微反应,如局部肿胀或发红);
- •采血困难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 •试验期间计划参加剧烈运动,包括身体接触性运动或碰撞性运动者;
- •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或筛选期或基线妊娠试验阳性者;
- •出于科学原因、依从性原因或参与者安全性等原因,研究者认为不宜参与此项研究;
- •因神经、精神疾病或语言障碍等不能与医护人员交流或合作。
- •第二部分:慢性 HBV 感染患者
- •已知的严重过敏、非过敏性药物反应或多种药物过敏,或对试验用药物(活性原料药或制剂辅料)的已知超敏反应;
- •HBsAg 和 HBsAb 同时阳性,或者 HBeAg 和 HBeAb 同时阳性的患者;
- •有慢性 HBV 感染以外的其他慢性肝脏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中度及以上脂肪肝,酒精性肝病,自身免疫性肝病,遗传代谢性肝病等;
- •筛选时肝瞬时弹性成像(FibroScan)结果显示肝脏硬度测定(LSM)水平大于 9 kPa;或筛选前 1 年内的肝组织活检显示 Metavir 评分为≥F3;
- •既往具有肝功能失代偿表现或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食管胃静脉曲张破裂出血、腹水、肝性脑病等;
- •肝癌史或怀疑存在肝癌风险:腹部彩超或其他影像学(MRI 或 CT)提示肝癌可能和 / 或甲胎蛋白≥50 μg/L;
- •心血管事件既往史(如中风、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冠状动脉搭桥术、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因心力衰竭住院)或临床显著的心脏瓣膜疾病史;除上述外,其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慢性疾病史(如呼吸、内分泌、免疫、肾脏、肝脏、消化道、皮肤、血液、神经等系统疾病者);
- •活动性病理性出血史者(如消化性溃疡、颅内出血等),或有出血倾向者(如反复牙龈出血等);
- •筛选前 1 个月内存在严重感染或筛选前 7 天内存在感染症状,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者;
- •筛选前 3 个月内患过具有临床意义的重大疾病或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门诊小手术除外),或在试验期间预期需要进行重大手术者
- •筛选前 5 年内患恶性肿瘤(不包括已切除治愈的原位癌,如非恶性黑色素瘤皮肤癌等);
- •筛选期体格检查、生命体征、12 导联心电图、胸部 CT 平扫检查结果异常有临床意义且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本试验者;
- •筛选期控制不佳的血压异常(如服用降压药后,收缩压≥160mmHg 和 / 或舒张压≥100mmHg 等);
- •筛选时 Fridericia 公式矫正的男性参与者 QTcF≥450 msec,女性参与者 QTcF≥470msec(如果筛选时单次 12 导联心电图检查结果显示符合上述标准,则需额外再重复进行 2 次 12 导联心电图测量,计算 3 次测量的 QTcF 的平均值,以确认参与者是否符合排除标准);
- •筛选期明显的实验室检查异常,包括但不限于:a.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 倍正常值上限(ULN);b.总胆红素≥2 倍 ULN 且直接胆红素>ULN;c.血清白蛋白<35g/L;d.血小板<100×10^9/L;e.凝血酶原时间(PT)延长>3s,或凝血酶原时间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3,或纤维蛋白原(FIB)异常有临床意义;f.肌酐清除率(Cockcroft-Gault 计算公式)≤60mL/min 和 / 或尿蛋白异常有临床意义;g.控制不佳的糖尿病,糖化血红蛋白>7.0%;或研究者认为可能对本研究的疗效和安全性数据解释产生干扰的任何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实验室异常值;
- •合并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甲肝、丙肝、丁肝或戊肝疾病的患者,或传染性疾病筛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甲肝抗体、丙肝抗体、丁肝抗体、戊肝抗体)阳性;若丙肝抗体阳性需加测 HCV RNA,HCV RNA 阳性需排除;
- •首次用药前 14 天内(或 5 个半衰期内,以最长者为准)使用过任何潜在损肝作用的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等),治疗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且经研究者评估不太可能影响研究执行和评估的药物除外;
- •正在接受或筛选前 12 个月内接受过任何包含干扰素的治疗或免疫抑制剂治疗;
- •筛选前 1 个月内接受过活疫苗接种;
- •筛选前 6 个月内参加了任何 siRNA 药物的临床试验且使用过试验药物者,或者筛选前 3 个月内参加了任何其他药物临床试验且使用过试验药物者,或计划在本研究期间参加其他干预性临床试验者;
- •已知或可疑药物滥用史,或筛选前 3 个月存在药物滥用,或基线期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
- •筛选前 3 个月内献血或失血≥400mL;或在筛选前 1 个月内献血或失血≥200mL;或计划在研究期间献血者
- •筛选前 3 个月内日吸烟量大于 5 支者及整个试验期间不能禁烟者;
-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 3 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 14 单位(1 单位酒精≈360 mL 啤酒或 45mL 酒精含量为 40%的烈酒或 150mL 葡萄酒),或基线期酒精呼气试验为阳性者(呼气酒精含量>0.0mg/100mL),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 •既往对皮下注射严重不耐受者(允许有轻微反应,如局部肿胀或发红);
- •采血困难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 •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或筛选期或基线妊娠试验阳性者;
- •出于科学原因、依从性原因或参与者安全性等原因,研究者认为不宜参与此项研究;
- •因神经、精神疾病或语言障碍等不能与医护人员交流或合作。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治疗期间的不良事件(TEAE)、生命体征、体格检查、12-ECG、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和妊娠检测。
时间窗: 整个试验期间
次要结局
- PK 参数:tmax、Cmax、Vz/F、CL/F、t1/2、AUC0-t、由 0 至无穷大时间的试验药物血浆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0-inf)、平均滞留时间(MRT)等(第一部分: D1 给药前及给药后 24h 内各时间点和 48 h; 第二部分: ? D1 给药前和给药后 24 h 内各时间点; ? D29 给药前和给药后 24 h 内各时间点。)
- 疗效终点(适用于第二部分):HBsAg 清除的参与者比例,HBsAg 下降的幅度; HBsAg 血清学转化的比例;HBeAg 阳性患者的 HBeAg 转阴率;HBV DNA 低于定量检测下限的参与者比例。(在第 0-12 周每 2 周、第 16-24 周每 4 周分别采集 1 次血样,即 D1、D15、D29、D43、D57、D85、D113、D141、D169 及提前退出时。)
- 免疫原性终点: YKYY013 抗药抗(ADA)阳性的参与者数量和比例,以及抗体滴度(如适用)(第一部分:健康志愿者于 D1、D15、D29、D85 各采集 1 次血样; ? 第二部分:慢性 HBV 感染患者于 D1、D15、D29、D85、D169 各采集 1 次血样)
- 血药浓度与 QT/QTc 间期的相关性;(仅适用于第一部分) 各访视 HBsAg、HBsAb,HBeAg,HBeAb,HBcrAg,HBV DNA 和 HBV RNA 相对基线的变化。(仅适用于第二部分)(心电图:D1 给药前,及给药后 24h 内各时间点; 抗病毒药效学: 在第 0-12 周每 2 周、第 16-24 周每 4 周分别采集 1 次血样,即 D1-D169 内各时间点采集。)
研究者
研究点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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