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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31847
CTR20231847暂停1 期

评估 FP002 在晚期恶性肿瘤受试者中的安全性、有效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学特征的 1 期临床研究

未提供3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27 人开始时间: 2023年6月20日
适应症

试验速览

阶段
1 期
状态
暂停
入组人数
27
试验地点
3
主要终点
剂量限制性毒性(DLT),治疗期间出现的不良事件(TEAE)、严重不良事件(SAE)、特殊关注不良事件(AESI)和不良事件(AE)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评估 FP002 治疗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并确定用于治疗晚期实体瘤的剂量扩展推荐剂量。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其他     其他说明:安全性和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免疫原性和初步抗肿瘤活性
分配方式
非随机化
干预模型
单臂试验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无上限(—)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签署知情同意书(ICF)并能够遵守研究方案;
  • 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 0 至 2;
  • 在筛选时和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7 天内证实具有良好的器官功能和骨髓功能;
  • 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为恶性肿瘤受试者;
  • 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或缺乏有效治疗方法的晚期实体瘤受试者;
  • 既往抗肿瘤治疗毒性恢复至≤1 级(根据 NCI CTCAE v5.0 判断);
  • 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病灶(根据 RECIST v1.1 评估)。

排除标准

  • 既往接受过其他抗 CD47 或者抗 SIRPα治疗;
  • 既往接受过器官或组织异基因移植,造血干细胞移植除外;
  • 在开始使用研究药物前 4 周内,接受过其他试验用药物治疗;
  • 入组前 14 天内因重度感染需要住院或静脉输注抗生素、抗病毒药物、抗真菌药物;
  • 首次给药前 4 周或 5 个半衰期内接受过化疗,或者 4 周内接受过免疫治疗、根治性放疗或大手术,或者 2 周内针对病灶进行了姑息性局部放疗;
  • 过去 2 年内患有活动性的需要系统性治疗的自身免疫性疾病;
  • 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30 天内,经认证的核酸检测显示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 2(SARS-CoV-2)呈阳性;
  • 存在活动性脑转移病灶(CNS);
  • 存在脑干、脑膜转移,脊髓转移或压迫;
  • 心血管功能障碍或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疾病;
  • 活动性丙型肝炎感染或乙型肝炎感染;
  • 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30 天内接种过活疫苗;
  • 已知对 FP002 原料药或非活性成分过敏;
  • 有其他恶性肿瘤病史,经有效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或完整切除的宫颈原位癌除外;
  • 已知有遗传性或获得性出血性疾病;
  • 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阳性;
  • 存在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与研究的任何其他身体疾病、精神疾病、家庭情况、社会原因;
  • 研究首次用药前 2 周内,每天需要接受皮质类固醇治疗;
  • 研究治疗首次用药前 7 天内处于哺乳期或通过妊娠试验证实怀孕的女性。在研究期间以及最后一剂研究药物使用后至少 7 个月内,拒绝使用适当的避孕方法者。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剂量限制性毒性(DLT),治疗期间出现的不良事件(TEAE)、严重不良事件(SAE)、特殊关注不良事件(AESI)和不良事件(AE)

时间窗: 整个研究期间

次要结局

  • 根据 RECIST v1.1 评估的反应持续时间(DoR)、疾病控制率(DCR)、客观缓解率(ORR)和无进展生存期(PFS)(整个研究期间)
  • PK 参数(整个研究期间)
  • 免疫原性评估(整个研究期间)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王亚雄,霍永庭

广东菲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点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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