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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11086
CTR20211086进行中(未招募)3 期

评估在二甲双胍治疗血糖控制不佳的 2 型糖尿病患者中皮下注射利拉鲁肽注射液与诺和力®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多中心、随机、开放、阳性药平行对照 III 期临床研究

未提供39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464 人开始时间: 2021年5月20日
适应症
相关药物

试验速览

阶段
3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入组人数
464
试验地点
39
主要终点
稳定剂量治疗 24 周后 HbA1c 较基线的变化。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主要目的: 比较利拉鲁肽注射液与诺和力® 治疗 2 型糖尿病有效性的相似性。 次要目的: 比较利拉鲁肽注射液和诺和力®治疗 2 型糖尿病的安全性、耐受性和免疫原性。 比较利拉鲁肽注射液和诺和力®在 2 型糖尿病患者中多次给药的 PK 相似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平行分组
主要目的
比较利拉鲁肽注射液与诺和力® 治疗2型糖尿病有效性的相似性。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能够理解并且愿意遵守研究方案要求完成研究(包括饮食运动、血糖监测等);
  • 筛选时按照 WHO(1999 年)诊断和分类标准明确诊断为 2 型糖尿病至少 6 个月的患者;
  • 年龄为≥18 岁且≤75 岁,性别不限;
  • 体重指数(BMI)≥19kg/m2,且≤35kg/m2;
  • 随机前,本中心实验室 HbA1c 检测值在 7.0%≤HbA1c≤11.0%范围内;
  • 受试者(包括伴侣)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末次用药后 3 个月内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 筛选前接受稳定剂量的二甲双胍单药治疗(达到最大耐受剂量≥1500mg/日)至少 8 周,在筛选期内,本中心实验室 HbA1c 检测值:7.0%≤HbA1c≤11.0%。

排除标准

  • 1 型糖尿病或继发糖尿病;
  • 筛选前 3 个月内出现 1 次及以上,或筛选前 6 个月内出现 2 次及以上,糖尿病急性并发症如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或高糖高渗状态(昏迷)者;
  • 筛选前 3 个月发生 2 次及以上严重低血糖事件(指没有特定血糖界限,伴有严重认知功能障碍且需要其他措施帮助恢复的低血糖);
  • 筛选前 5 年内有恶性肿瘤病史,但不包括临床治愈的子宫颈上皮癌、鳞状上皮癌或皮肤基底细胞癌;
  • 甲状腺髓样癌(MTC)或 2 型多发性内分泌瘤综合征(MEN2)病史或家族史,或降钙素≥50pg/ml;
  • 研究者判定的任何严重的全身性疾病,或研究者认为可能干扰本研究结果的其他疾病(如慢性贫血、地中海贫血等);
  • 既往胰腺癌、急性或慢性胰腺炎病史,或筛选时患有急性或慢性胰腺炎,或血淀粉酶和 / 或脂肪酶≥3 倍正常值上限,或空腹甘油三酯≥5.7mmol/L;
  • 筛选前 3 个月内接受过胰高血糖素样肽-1(GLP-1)受体激动剂、二肽基肽酶-4(DPP-4)抑制剂或胰岛素治疗(研究者判断因为并发症短期使用胰岛素除外);
  • 筛选前 1 个月内接受过减重治疗(包括药物和手术治疗);
  • 根据研究者判断患者可能对利拉鲁肽、GLP-1 类似物或其制剂中成分过敏者;
  • 筛选前 12 周内累计使用全身糖皮质激素超过 7 天或 14 天内曾经使用过全身糖皮质激素(全身使用为:静脉 / 口服,或关节内给予糖皮质激素治疗)或需要进行系统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
  • 筛选前 6 个月内曾患有下列心脑血管疾病者:失代偿性心功能不全(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III 级-IV 级)、不稳定型心绞痛或心肌梗死、恶性心律失常、脑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 高血压患者,血压未得到有效控制(收缩压≥160mmHg 和 / 或舒张压≥100mmHg);
  • 谷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正常值上限(ULN),总胆红素(TBIL)>2×ULN。血清肌酐≥1.5×ULN 或估计的肾小球滤过率(eGFR)<60mL/min/1.73m2,使用 CKD-EPI(2009)肌酐等式计算;
  •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且 HBV-DNA>正常值上限(如果 HBsAg(-),无需进行 HBV-DNA 检测)、丙肝病毒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阳性;
  • 男性患者血红蛋白<12g/dL(<120g/L),女性患者血红蛋白<10g/dL(<100g/L);或在筛选前 60 天内有献血史;
  • 已知妊娠(妊娠试验阳性)、正在授乳、近期内有生育计划或未采取足够的避孕措施的育龄期女性(足够的避孕措施是指宫内节育器、口服避孕药及屏障措施);
  • 已知妊娠(妊娠试验阳性)、正在授乳、近期内有生育计划或未采取足够的避孕措施的育龄期女性(足够的避孕措施是指宫内节育器、口服避孕药及屏障措施);
  • 筛选前 3 个月内参加了其他的干预性临床研究者;
  • 研究者认为具有任何不宜参加此研究因素的受试者。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稳定剂量治疗 24 周后 HbA1c 较基线的变化。

时间窗: 给药 24 周后

稳定剂量治疗 24 周后 HbA1c 较基线的变化。

时间窗: 给药 24 周后

次要结局

  • 稳定剂量治疗 12 周和 24 周后体重相对基线的变化。(给药 12 周和 24 周后)
  • 不良事件总体发生率、TEAE、严重和非严重不良事件发生率;(给药后)
  • 胃肠道反应发生率:包括恶心、腹泻、呕吐、便秘、腹痛和消化不良;(给药后)
  • 低血糖事件发生率:每一类 / 级低血糖事件的受累受试者比例和事件发生率;(给药后)
  • 因不良事件提前退出的情况:包括因恶心、呕吐停止治疗的情况;(给药后)
  • 生命体征(脉搏、血压)变化;体格检查变化;12 导联心电图变化;(给药后)
  • 临床实验室检查参数(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血脂、TSH、降钙素、淀粉酶和 / 或脂肪酶)等变化。(给药后)
  • 稳定剂量治疗 12 周后 HbA1c 较基线的变化;(给药 12 周后)
  • 稳定剂量治疗 12 周和 24 周后 HbA1c 达标率(<7.0%或≤6.5%的患者比例);(给药 12 周和 24 周后)
  • 稳定剂量治疗 12 周和 24 周后空腹血糖相对基线的变化;(给药 12 周和 24 周后)
  • 稳定剂量治疗 12 周和 24 周后标准餐后 2 小时静脉血糖相对基线的变化。(给药 12 周和 24 周后)
  • 稳定剂量治疗 12 周后 HbA1c 较基线的变化;(给药 12 周后)
  • 稳定剂量治疗 12 周和 24 周后 HbA1c 达标率(<7.0%或≤6.5%的患者比例);(给药 12 周和 24 周后)
  • 稳定剂量治疗 12 周和 24 周后空腹血糖相对基线的变化;(给药 12 周和 24 周后)
  • 稳定剂量治疗 12 周和 24 周后标准餐后 2 小时静脉血糖相对基线的变化。(给药 12 周和 24 周后)
  • 稳定剂量治疗 12 周和 24 周后体重相对基线的变化。(给药 12 周和 24 周后)
  • 不良事件总体发生率、TEAE、严重和非严重不良事件发生率;(给药后)
  • 胃肠道反应发生率:包括恶心、腹泻、呕吐、便秘、腹痛和消化不良;(给药后)
  • 低血糖事件发生率:每一类 / 级低血糖事件的受累受试者比例和事件发生率;(给药后)
  • 因不良事件提前退出的情况:包括因恶心、呕吐停止治疗的情况;(给药后)
  • 生命体征(脉搏、血压)变化;体格检查变化;12 导联心电图变化;(给药后)
  • 临床实验室检查参数(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血脂、TSH、降钙素、淀粉酶和 / 或脂肪酶)等变化。(给药后)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杨彩霞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浦诺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研究点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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