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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32357
CTR20232357进行中(未招募)1/2 期

ZG006 在晚期小细胞肺癌或神经内分泌癌患者中的耐受性、安全性、有效性和药代动力学的剂量递增和多队列扩展的Ⅰ/Ⅱ期临床研究

未提供10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54 人开始时间: 2023年8月1日

试验速览

阶段
1/2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入组人数
54
试验地点
10
主要终点
剂量限制性毒性发生率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主要目的 Part 1 剂量递增研究 探索 ZG006 在经标准治疗失败、不耐受或无标准治疗的晚期小细胞肺癌或神经内分泌癌患者中的耐受性及安全性; 探索 ZG006 的最大耐受剂量(MTD),确定Ⅱ期推荐剂量(RP2D)/后续推荐剂量。 Part 2 剂量扩展研究 评价 ZG006(RP2D)在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的晚期小细胞肺癌或神经内分泌癌患者中的初步有效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其他     其他说明:耐受性、安全性、有效性和药代动力学
分配方式
非随机化
干预模型
单臂试验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对本试验已充分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 且≤75 周岁,男性或女性;
  • 经组织病理学或细胞学证实的晚期小细胞肺癌或神经内分泌癌患者。
  • 新鲜活检或 24 个月内的存档肿瘤组织样本,用于检测 DLL3 和 CD3 表达水平;
  • 东部肿瘤协作组体能状态评分:0~1 分;
  • 预计生存时间超过 3 个月;
  • 已从既往治疗的不良反应中恢复至 CTCAE 5.0 标准≤1 级或基线水平;
  • 男性受试者和女性受试者(除非为绝经后、手术绝育)及伴侣,均必须在研究期间及停止治疗后 6 个月内采取至少 1 种有效的避孕方法;
  • 根据 RECIST 1.1 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

排除标准

  • 接受以下任何治疗的患者:
  • ①仅针对队列 1 和队列 2:既往联合或序贯使用过抗 DLL3 和抗 CD3 靶点的药物;
  • ②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大型手术、化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大分子靶向治疗。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小分子靶向治疗距首次使用研究药物≤2 周;
  • ③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服用全身免疫抑制药物,如皮质类固醇;
  • ④首次给药前 4 周内使用任何针对病毒感染的活疫苗。
  • 入组前 12 个月内患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如癫痫发作、脑出血、瘫痪、失语、脑梗死(陈旧性脑梗死除外)、严重脑损伤、痴呆、帕金森病、小脑疾病、精神疾病或任何累及中枢神经系统的自身免疫性疾病;
  •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接受过输血、促红细胞生成素(EPO)、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输注白蛋白及肾脏替代治疗者;
  • 给药前 1 周内,符合下列任何一项或多项标准:
  • ①血常规: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75×10^9/L,或血红蛋白<90 g/L;
  • ②肝功能:谷丙转氨酶或谷草转氨酶≥3×ULN,肝转移患者 ALT 或 AST≥5×ULN;总胆红素≥1.5×ULN,肝转移患者 TBIL≥2×ULN;白蛋白<30 g/L;
  • ③肾功能:血肌酐≥3×ULN;
  • ④国际标准化比率>1.5,或活化部分凝血酶原时间>1.5×ULN。
  • 病史、计算机断层扫描(CT)或磁共振成像(MRI)检测提示存在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灶(脑部转移病灶经过放射治疗,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未使用皮质醇类、抗惊厥类、脱水药物控制症状,影像学提示脑部病灶无进展或新发,且无神经系统症状者除外);
  • 有难以控制的第三腔隙积液(如大量的胸腔积液、腹水或心包积液),需要反复引流,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 患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 ①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患有急性心肌梗塞、不稳定性心绞痛,接受过冠状动脉成形术或支架;
  • ②纽约心脏病协会Ⅱ至Ⅳ级充血性心力衰竭或左室射血分数<50%或正常值下限;
  • ④基线期心电图 QTcF 间期延长(>480 ms)。
  • 有自身免疫疾病病史,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红斑狼疮、肾炎、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炎性肠道疾病、自身免疫性肝炎;
  • 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症患者;存在活动性感染,且需要接受系统性抗感染治疗。
  • 间质性肺部疾病或非感染性肺炎者(由放射治疗所致除外);
  • 首次给药前五年内患有任何其他恶性肿瘤(除外已根治性切除且未复发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浅表性膀胱癌、局部前列腺癌、原位宫颈癌或其他原位癌);
  • 既往接受过同种异体干细胞或实质器官移植;
  • 已知对试验药物或其任何辅料过敏;对人源化抗体或融合蛋白产生重度变态反应、类过敏或其它超敏反应病史;
  • 在筛选期正处在哺乳期或血清妊娠结果阳性的女性受试者;
  •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 既往接受抗肿瘤免疫治疗时,出现过严重的、危及生命的免疫介导性不良事件或输液相关反应,包括导致永久停药的事件。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剂量限制性毒性发生率

时间窗: 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后 28 天内

不良事件,包括严重不良事件等;生命体征、12 导联心电图、体格检查、ECOG 评分、实验室检查、细胞因子检测和铁蛋白等

时间窗: 研究期间

探索 MTD 及确定 RP2D/后续推荐剂量

时间窗: 研究期间

客观缓解率(ORR)

时间窗: 研究期间

次要结局

  • 根据 RECIST 1.1 标准评价 ZG006 单药在经标准治疗失败、不耐受或无标准治疗的晚期小细胞肺癌或神经内分泌癌患者中的客观缓解率、缓解持续时间等(研究期间)
  • 单次(或首次)给药后峰浓度、达峰时间、药物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消除半衰期、消除速率等(研究期间)
  • 多次给药后的稳态峰浓度、谷浓度、坪浓度、达峰时间等(研究期间)
  • 检测抗药抗体(ADA),若阳性将进一步检测中和抗体(NAb),并进一步统计 ADA 或 NAb 阳性的受试者数量和发生率(研究期间)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殷和文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点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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