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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2200064983
ChiCTR2200064983尚未招募不适用

数字化辅助训练联合药物用于 ADHD 儿童的前瞻性、多中心、随机对照、临床观察

自筹5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300 人开始时间: 2022年10月31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不适用
状态
尚未招募
发起方
入组人数
300
试验地点
5
主要终点
康复训练 4 周后 18 项 SNAP-IV-父母量表测评值较基线训练应答率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评估使用数字化辅助训练联合药物对 6-12 岁 ADHD 儿童的临床观察。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观察性研究
主要目的
随机平行对照
盲法
采用非盲设计,在试验过程中对评分人员设盲,由处于盲态的评分人员对受试者进行量表评价,以减少偏倚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6 至 12(—)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符合美国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五版(DSM-V)ADHD 诊断标准,注意力缺陷型或混合型患者;
  • 6 周岁≤年龄≤12 周岁,性别不限;
  • SNAP-Ⅳ评分≥ 28;
  • 儿童韦氏智力量表≥80;
  • 入组前 30 天在稳定服用哌甲酯治疗的,并且试验期间保持原有方案和剂量继续治疗。
  • 具备依从研究计划完成训练检测等相关要求的条件;
  • 患者和 / 或其监护人同意参加本研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8 岁及以上的受试者还应签署儿童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患有脑瘫、癫痫、肾上腺脑白质营养不良等神经发育障碍性疾病;
  • 患有精神分裂症等严重精神疾病;
  • 听力障碍导致类似儿童注意缺陷–多动障碍表现者;
  • 经两种不同类别 ADHD 药物系统性治疗后仍无效的患者;
  • 色盲等不能正常使用软件者;
  • 既往或目前有游戏成瘾者;
  • 最近(过去 6 个月内)疑似药物滥用或依赖病史;
  • 家属报告或研究者观察到的妨碍临床诊疗及疗效观察的运动状态(如手 / 手臂的身体畸形或功能障碍、使用义肢等);
  • 曾有自杀观念或研究者判断具有严重的自杀冲动者;
  • 1 个月内正在参加其他临床试验尚未出组者;
  • 1 个月以内使用哌甲酯以外的 ADHD 治疗药物;
  • 1 个月以内进行 ADHD 非药物治疗;
  •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者。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试验组

FocusPro1 数字疗法联合稳定药物治疗

对照组

稳定药物治疗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康复训练 4 周后 18 项 SNAP-IV-父母量表测评值较基线训练应答率

时间窗: 入组后 4 周

次要结局

  • 康复训练 4 周、8 周、3 个月后 18 项 SNAP-IV-父母量表测评值较基线改善值
  • 康复训练 4 周、8 周、3 个月后 IVA 测量数据较基线改善值
  • 康复训练 4 周、8 周、3 个月后 WEISS-P (父母版)量表评分较基线改善值
  • TOVA-ACS 改善值:康复训练 4 周、8 周、3 个月后,TOVA-ACS 测量值-TOVA-ACS 基线值
  • 临床临床效果-严重程度(CGI-S)评分较基线变化和临床临床效果-总体改善(CGI-I)在 4 周、8 周、3 个月时的评分;(CGI-S)改善值

研究者

发起方
自筹

研究点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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