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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2100047129
ChiCTR2100047129进行中(未招募)早期 1 期

靶向 EpCAM 的嵌合抗原受体修饰的自体 T 细胞用于晚期胃癌的临床研究

科研基金会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18 人开始时间: 2021年7月1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早期 1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发起方
入组人数
18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剂量限制性毒性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主要目的: 1.对晚期胃癌患者进行 IMC001 的静脉滴注治疗,观察和评估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 次要目的: 1.对晚期胃癌患者进行 IMC001 的治疗,根据剂量限制毒性和临床反应情况包括可能的副作用情况,来确定最大耐受剂量并为临床 I-II 期治疗提供计划及剂量方案; 2.评估 IMC001 的药效学(PD)生物标志物与临床疗效的相关性;IMC001 在体内扩增和持续性及药效学(PD)生物标志物与不良事件之间的相关性; 3.评估晚期胃癌患者使用 IMC001 的初步抗肿瘤疗效。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V.1.1 版、实体瘤免疫治疗疗效评价标准(iRECIST),采用客观缓解率(ORR)、缓解持续时间(DOR)、疾病控制率(DCR)和无进展生存期(PFS)描述初步抗肿瘤活性; 4.与治疗相关的不良反应事件发生率。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干预性研究
主要目的
单臂
盲法
N/a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70(—)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1.年龄介于 18~70 岁(包括边界值),男女均可;
  • 2.既往接受过二线及以上治疗失败的局晚期胃癌及转移性胃癌患者,没有其他可行的有效治疗手段,受试者的预计生存周期>=12 周;
  • (1)治疗失败的定义为:治疗过程中发生不可耐受的毒性反应或疾病进展或治疗结束后肿瘤复发或转移;
  • (2)每线治疗用药时间>=1 个周期或更长时间的一种或多种化疗药物;允许早期进行辅助 / 新辅助治疗,如果辅助 / 新辅助治疗期间或完成后<=24 周内发展肿瘤复发和转移,则认为前期的辅助 / 新辅助治疗是全身化疗;
  • (3)允许前期治疗为靶向药物、免疫抑制剂或放疗;
  • (4)允许前期治疗是化疗联合靶向药物。
  • 3.按照 RECISTv 1.1 标准,受试者拥有至少 1 个可稳定评估的靶病灶;
  • 4.活检肿瘤组织样本 EpCAM 组织学染色阳性;
  • 5.ECOG 体力状态评分 0~1;
  • 6.受试者有足够的器官和骨髓功能。实验室筛查必须满足以下标准(参照 NCI CTC AE 5.0)所有的实验室检测检测结果应当在下述稳定范围内,且没有持续性支持治疗;
  • (1)血液检查:白细胞 WBC>= 1.5x10^9/L;血小板计数 PLT >=60x10^9/L;血红蛋白含量 Hb >=8.0g/dL;淋巴细胞 LYM>=0.4x10^9/L;
  • (2)血液生化:血清肌酐<=1.5xULN, 如血清肌酐>1.5xULN,肌酐清除率需>50mL/min(根据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血清总胆红素<=1.5x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 xULN;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 xULN(肝转移或肝癌患者 ALT<=5xULN,AST<=5xULN);
  • (3)淀粉酶和脂肪酶<= 1.5 x ULN;
  • (4)尿常规检查:尿蛋白< 2+。
  • 7.一个月内心脏彩超检查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45%;
  • 8.生育状态:育龄期女性患者或性伴侣为育龄期女性的男性患者,愿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末次细胞输注后 6 个月内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育龄期女性包括绝经前女性和绝经后 2 年内的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治疗期间遵守避孕指导;
  • 9.受试者必须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并注明日期;
  • 10.受试者必须自愿并且能够依从预定治疗方案、实验室检查、随访及其他研究要求。

排除标准

  • 受试者若符合下列任何一条情况,则不能入选本研究;
  • 1.影妊娠期和哺乳期女性;
  • 2.已知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史;急性或慢性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 阳性);急性或慢性活动性丙型肝炎(HCV 抗体阳性)。梅毒抗体阳性;EB 病毒抗体阳性;巨细胞病毒(CMV)感染(IgM 阳性);
  • 3.处于活动期或临床控制不佳的严重感染或在首次单采血后 4 周内有重度感染;
  • 4.目前存在需要治疗的心脏病或经过研究者判断控制不佳的高血压(定义为经规范化降压药治疗后收缩压>=140 mmHg 和 / 或舒张压>90 mmHg);
  • 5.存在以下任何心脏临床症状或疾病:
  • (1)不稳定型心绞痛;
  • (2)1 年内发生过心肌梗死;
  • (3)静息状态心电图检查 QTc>450ms(男性)或者 QTc>470ms(女性);
  • (4)静息状态心电图检查发现有重要临床意义的异常(如心率、传导、形态特征等异常)或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或三级心脏传导阻滞或二级心脏传导阻滞或者 PR 间期>250ms;
  • (5)存在增加 QTc 延长、心率异常风险的因素,如心力衰竭、低钾血症、先天性长 QT 综合征、长 QT 综合征家族史或有 40 岁以下直系亲属不明原因猝死、或有延长间期伴随用药。
  • 6.既往发生过胃肠道穿孔、腹腔脓肿或近期(3 个月以内)发生过肠梗阻或影像学、临床症状伴随有肠梗阻者;
  • 7.凝血功能异常(INR>1.5xULN),具有出血倾向或正在接受溶栓或抗凝治疗(如华法林或肝素),患者需要长期抗血小板治疗(阿司匹林 剂量>300mg/day;氯吡格雷 剂量>75mg/day);
  • 8.在治疗期间内需要使用皮质类固醇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进行全身治疗的受试者;
  • 9.治疗前血氧饱和度<=95%(接受指氧检测法);
  • 10.单采前 2 周内接受过相当于>15mg/天泼尼松的全身性类固醇药物,吸入性类固醇除外;
  • 11.在淋巴细胞清除预处理前,受试者出现了新的心律失常,包括但不限于无法用药物控制的心律失常、需要加压剂的低血压、需要静脉注射抗生素的细菌、真菌或者病毒感染。使用试验抗生素预防感染的受试者由研究者判断是否可以继续参加试验;
  • 12.现患或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史的患者,如癫痫发作、脑血管缺血 / 出血、痴呆、小脑疾病或任何伴累及中枢神经系统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具有临床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或有其他证据表明患者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灶尚未控制,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 13.先前或同时发生其他恶性肿瘤的患者,但以下情况例外:
  • 经过充分治疗的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癌(在入组研究之前需要足够的伤口愈合);宫颈癌或乳腺癌的原位癌,经过治愈性治疗,在研究前至少 3 年没有复发迹象;原发性恶性肿瘤已经完全切除并完全缓解>=5 年。
  • 14.既往接受过其他的 CAR-T 治疗、TCR-T 治疗;
  • 15.单采前 4 周内接受过抗 PD-1/PD-L1 单克隆抗体治疗;
  • 16.既往接受过其他基因治疗的受试者;
  • 17.有严重精神障碍性疾病的受试者;
  • 18.过去 1 月内曾参加其他的临床研究;
  • 19.受试者因各种原因退出研究,不能再次参加研究。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试验组

自体的 CAR-T 细胞治疗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剂量限制性毒性

时间窗: 单次输注后 28 天

客观缓解率

无进展生存期

总生存期

最大耐受剂量

时间窗: 单次输注后 28 天

缓解持续时间

疾病控制率

药物代谢动力学评价指标

探索性生物标志物评价指标

肿瘤评估

次要结局

  • 细胞在体内的拷贝数和持续存活时间

研究者

发起方
科研基金会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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