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20240079已完成3 期
评价加味没竭片治疗原发性痛经(气滞血瘀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Ⅲ期临床试验
未提供2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522 人开始时间: 2024年1月16日
试验速览
- 阶段
- 3 期
- 状态
- 已完成
- 入组人数
- 522
- 试验地点
- 21
- 主要终点
- 治疗后第 3 个月经周期痛经最痛程度 NRS 评分较基线的变化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比较加味没竭片与安慰剂治疗原发性痛经(气滞血瘀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研究设计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分配方式
- 随机化
- 干预模型
- 平行分组
- 盲法
- 双盲
入排标准
- 年龄范围
- 16岁(最小年龄) 至 3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Female
- 接受健康志愿者
- 否
入选标准
- •符合西医原发性痛经诊断;
- •符合中医气滞血瘀证辨证;
- •筛选前 3 个月经周期及导入期每次月经来潮前或月经期腹痛最痛的 NRS 评分≥4 分且持续时间≥3 个小时;
- •筛选前 3 个月经周期及导入期月经周期规律,周期为 21-35 天,行经期 3-7 天;
- •年龄 16~35 周岁(含 16 和 35 周岁);
- •自愿参加本项临床试验,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合并子宫内膜异位症、子宫腺肌病、盆腔炎性疾病、妇科肿瘤、子宫肌瘤等所致的继发性痛经;
- •有流产术、阴道镜检查、阴道镜活检等导致痛经的手术史(如未导致继发性痛经且不影响疗效评价则除外);
- •近 1 个月使用过具有理气化瘀作用的中药制剂;
- •肾功能指标 SCr>正常参考值上限,肝功能指标(ALT 或 AST)≥1.5 倍正常参考值上限,或血红蛋白≤90g/L;
- •6 个月内使用了注射或皮下植入长效避孕药,或 8 周内使用避孕药物,或使用药物宫内节育器;
- •有出血倾向:FIB<1g/L,或 PT 延长≥3s,或 APTT 延长≥10s,或 TT>2.5 倍正常参考值上限,或 PLT<100×109/L;
- •合并严重的心、脑、肺、肝、肾、神经系统、造血系统和消化系统等严重原发性疾病;
- •有智力障碍或精神性疾病或神经官能症;
- •怀疑或确有酒精、药物滥用史;
- •已知或怀疑对试验药的成分及其辅料有过敏史;
- •对应急用药布洛芬胶囊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
- •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试验期间不能避孕及试验结束后 3 个月内有妊娠计划;
- •近 3 个月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
- •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本临床试验。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治疗后第 3 个月经周期痛经最痛程度 NRS 评分较基线的变化
时间窗: 用药 3 个月经周期后
次要结局
- 治疗后第 1、第 2 个月经周期痛经最痛程度 NRS 评分较基线的变化(用药 1 个月经周期后、用药 2 个月经周期后)
- 治疗后第 1、第 2、第 3 个月经周期痛经 NRS 评分≥4 分持续时间较基线的变化(用药 1 个月经周期后、用药 2 个月经周期后、用药 3 个月经周期后)
- 治疗后第 1、第 2、第 3 个月经周期痛经最痛程度 NRS 评分<4 分受试者比例(用药 1 个月经周期后、用药 2 个月经周期后、用药 3 个月经周期后)
- 治疗后第 1、第 2 和第 3 个月经周期 CMSS 总评分较基线的变化(用药 1 个月经周期后、用药 2 个月经周期后、用药 3 个月经周期后)
- 治疗后第 1、第 2 和第 3 个月经周期患者对变化的总体印象评价(PGI-C)(用药 1 个月经周期后、用药 2 个月经周期后、用药 3 个月经周期后)
- 治疗后第 1、第 2 和第 3 个月经周期中医症状评分较基线的变化(用药 1 个月经周期后、用药 2 个月经周期后、用药 3 个月经周期后)
- 治疗后第 1、第 2 和第 3 个月经周期中医证候疗效(用药 1 个月经周期后、用药 2 个月经周期后、用药 3 个月经周期后)
- 治疗后第 1、第 2 和第 3 个月经周期应急用药的使用情况(用药 1 个月经周期后、用药 2 个月经周期后、用药 3 个月经周期后)
- 停药后第 1 个月经周期痛经最痛程度 NRS 评分较基线的变化(停药后第 1 个月经周期后)
- 不良事件;体格检查+生命体征;血常规;尿常规+尿沉渣镜检;肝功能;肾功能;凝血四项;十二导联心电图;月经情况。(试验期间)
研究者
刘余敏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 / 上海中医药大学 / 上海中医大源创科技有限公司
研究点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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