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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01133
CTR20201133进行中(未招募)3 期

TQB2450 联合安罗替尼对比舒尼替尼治疗晚期肾细胞癌随机、开放、阳性药物平行对照、多中心 III 期临床试验

未提供37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528 人开始时间: 2020年6月12日
相关药物

试验速览

阶段
3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入组人数
528
试验地点
37
主要终点
无进展生存时间(PFS)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1.评价 TQB2450 注射液联合盐酸安罗替尼胶囊在晚期肾细胞癌受试者中的有效性。 2.评价 TQB2450 注射液联合盐酸安罗替尼胶囊在晚期肾细胞癌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3.评价 TQB2450 注射液的免疫原性; 与疗效和作用机制相关的生物标志物的研究。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平行分组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80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组织病理学确认的透明细胞性肾细胞癌,包括以透明细胞成分为主的晚期肾细胞癌。
  • 未接受针对局部进展 / 转移性疾病的系统药物治疗。
  • 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进展 / 转移性疾病,根据 RECIST 1.1 标准具有至少 1 个可测量病灶。
  • 18 岁≤年龄≤80 岁(以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计算);男女不限;ECOG 评分 0~1 分;预计生存期≥3 个月。
  • 主要器官功能良好,符合下列标准: a)血常规检查标准(筛选前 7 天内未输血、未使用造血刺激因子类药物纠正的情况下):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 /L,血小板≥100×109 /L,血红蛋白≥9 g/dL。b)血生化检查需符合以下标准:i.总胆红素(TBIL)≤2×正常值上限(ULN)(Gilbert 综合症患者≤3×ULN);ii.丙氨酸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基转移酶(AST)≤2.5×ULN。若伴肝转移,则 ALT 和 AST≤5×ULN;iii.血清肌酐(Cr)≤1.5×ULN。c) 尿常规检查标准:尿常规提示尿蛋白<++;若尿蛋白≥++,需证实 24 小时尿蛋白定量≤1.0 g。d) 凝血功能检查标准:凝血酶原时间(PT)、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未接受过抗凝治疗)。e)超声心动图评估:左室射血分数(LVEF)≥50%。f) 12-导联心电图评估:QTc<450ms(男),QTc<470ms(女)。
  • 育龄期女性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结束后 6 个月内必须采用有效的避孕措施,在研究入组前的 7 天内血清或尿妊娠试验阴性;男性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期结束后 6 个月内必须采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 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

排除标准

  • 肿瘤疾病及病史:a) 已知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和 / 或脊髓压迫者;b)过去 5 年曾患有其他恶性肿瘤未愈;c) 存在肿瘤骨转移所导致的严重骨相关事件或严重的骨质疏松症;d) 未能控制的,仍需反复引流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研究者判断)。
  • 既往抗肿瘤治疗:a) 既往接受过抗血管生成靶向治疗或针对 PD-1、PD-L1 等相关免疫治疗;b) 既往接受过抗肿瘤治疗距首次给药不足 4 周;c) 既往抗肿瘤治疗相关毒性未恢复至 CTCAE≤1 级,脱发除外。
  • 合并疾病及病史:a) 活动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b) 心脑血管异常;c) 胃肠道异常;d) 免疫缺陷病史;e) 出血风险;f) 无法控制的活动性细菌性、真菌性或病毒活动性感染;g) 肺部疾病;h) 过敏体质或既往严重过敏史,或已知对研究药物辅料成分过敏;i)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j) 根据研究者的观点,可能会增加参加研究相关的风险、或者可能干扰研究结果的解释的其它重度、急性或慢性医学疾病或精神疾病或实验室异常;k) 有垂体或肾上腺功能障碍的病史;l) 研究治疗开始前 28 天内接受了重大外科治疗、切开活检或明显创伤性损伤;m) 长期未治愈的伤口或骨折;n) 药物滥用史或吸毒史者。
  • 既往 30 天内参加过其它药物临床试验。
  • 研究治疗开始前 28 天内减毒活疫苗接种史或者研究期间计划行减毒活疫苗接种。
  •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患者。
  • 估计患者参加本临床研究的依从性不足。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无进展生存时间(PFS)

时间窗: 治疗前 20 个周期,2 个治疗周期进行一次;第 20 周期及以后,4 个治疗周期进行一次。

次要结局

  • PFS、OS、OR、DCR、DOR、12 个月无进展生存率、12 个月及 24 个月总生存率、生活质量评分(治疗前 20 个周期,2 个治疗周期进行一次;第 20 周期及以后,4 个治疗周期进行一次。)
  • AEs、实验室检查值异常和 SAEs 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签署知情至末次给药后 30 天)
  • TQB2450 免疫原性(第 1/2/5/9 周期及末次给药 90 天)
  • 生物标志物(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收集)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戴峻

江苏正大天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点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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