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评估口服 Ozanimod 治疗中度至重度活动性克罗恩病的 3 期、多中心、开放标签、扩展研究
Trial Snapshot
- Phase
- Phase 3
- Status
- Active, not recruiting
- Enrollment
- 90
- Locations
- 470
- Primary Endpoint
- CDAI 评分< 150 的受试者比例
Study Overview
Brief Summary
No summary available.
Detailed Description
这是一项评估口服 OZANIMOD 作为中度至重度活动性克罗恩病的维持治疗的 III 期、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研究
Study Design
- Study Type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Allocation
- 非随机化
- Intervention Model
- 单臂试验
- Masking
- 开放
Eligibility Criteria
- Ages
- 18岁(最小年龄) to 75岁(最大年龄) (—)
- Sex
- All
- Accepts Healthy Volunteers
- No
Inclusion Criteria
- •完成诱导研究 RPC01-3201 和 / 或 RPC01-3202 中 12 周治疗后没有临床应答或临床缓解的受试者、维持研究 RPC01-3203 中出现复发的受试者、完成维持研究 RPC01-3203 的受试者、完成 RPC01-2201 至少 1 年的受试者
- •在进行任何研究相关程序之前,受试者不应受到当地法规的任何限制且必须提供书面知情同意书,并能够遵守事件表。
-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FCBP)
- •注意:出于本研究的目的,如果女性受试者 1)未接受子宫切除术(手术切除子宫)或双卵巢切除术(手术切除双侧卵巢),或者 2)至少连续 24 个月未绝经(即在过去 24 个月内的任何时间有月经)则认为其具有生育能力。
- •必须同意在整个研究过程中采取高效的避孕方法,直到完成 90 天安全性随访访视。高效避孕方法是指始终和正确使用一种或合用多种避孕方法时导致的珀尔指数失败率小于 1%/年。本研究中可接受的避孕方法如下:
- •联合激素(含雌激素和孕激素)避孕药,可以是口服、阴道内或透皮给药
- •与抑制排卵相关的仅含孕激素的激素避孕,可以是口服、注射或植入式
- •放置宫内节育器(IUD)
- •放置宫内激素释放系统(IUS)
- •定期禁欲(日历法、症状体温法、排卵后方法)、体外射精(性交中断)、仅使用杀精剂和哺乳期闭经方法都是不可接受的避孕方法。不应同时使用女用避孕套和男用避孕套。 必须对 FCBP 进行关于妊娠注意事项和胎儿暴露潜在风险的咨询。研究者将酌情在第 1 天对所有生育能力的女性(FCBP)进行避孕方法或禁欲的不同选择的健康教育。每次改变避孕措施 / 方法或妊娠能力时,将对受试者进行再教育。在女性受试者开始研究之时,女性受试者选择的避孕方式必须有效(例如激素避孕应在第 1 天之前至少 28 天开始)。
Exclusion Criteria
- •受试者患有任何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参见第 6.1.1 节)、肝脏、神经、肺[严重呼吸道疾病(肺纤维化或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眼科、内分泌、精神疾病或其他重大全身性疾病,使得实施或理解方案产生困难或研究受试者面临风险。
- •受试者自既往 ozanimod 研究中 IP 首次给药后接受了以下任何治疗:
- •生物制剂治疗以及其他 CD 治疗,例如 etrasimod、filgotinib、upadacitinib
- •除 ozanimod 以外的研究性药物治疗
- •应用 D-青霉胺、来氟米特、沙利度胺、那他珠单抗、芬戈莫德治疗或其他 S1P 调节剂
- •淋巴细胞清除疗法(例如,Campath®、抗 CD4、克拉屈滨、利妥昔单抗、奥瑞珠单抗、环磷酰胺、米托蒽醌、全身放疗、骨髓移植、阿仑单抗或达利珠单抗)。
- •受试者正在接受以下任何药物治疗或干预措施:
- •CYP2C8 诱导剂(例如:利福平)
- •单胺氧化酶抑制剂(例如:司来吉兰,苯乙肼)
- •受试者妊娠、哺乳或尿液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CG)检查阳性
- •受试者有疑似或确诊的腹腔或肛周脓肿,未给予适当治疗
- •对 ozanimod 或安慰剂的活性成分或辅料超敏
- •受试者正在接受或需要开始以下任何治疗:
- •糖皮质激素治疗(剂量超过泼尼松等效剂量> 40 mg)
- •免疫调节剂治疗(例如 AZA、6-MP 或 MTX)
- •长期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注:允许偶尔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和对乙酰氨基酚治疗[例如,头痛、关节炎、肌痛或痛经],和阿司匹林,最高 325 mg/天)。
- •应用 Ia 类或 III 类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或联合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已知延长 PR 间期的药物(参见第 8.2.1 节)。
- •用乳腺癌耐药蛋白(BCRP)抑制剂(如环孢菌素,艾曲波帕)治疗。
- •受试者存在研究者认为会使受试者面临风险的任何有临床意义的 ECG 异常
- •受试者给药前静息 HR<55bpm。第 1 天访视时允许进行一次复查。如果 HR 在第 1 天仍然<55bpm,则从之前的研究转入本研究的可用窗口期内,允许以后再进行一次复查。
Outcomes
Primary Outcomes
CDAI 评分< 150 的受试者比例
Time Frame: 每 52 周,最长 234 周
SES-CD 较基线降低≥50%的受试者比例
Time Frame: 每 52 周,最长 234 周
平均每日腹痛评分≤1 分、平均每日排便次数评分≤3 分伴随腹痛和排便次数较基线无恶化的受试者比例
Time Frame: 每 52 周,最长 234 周
CDAI 较基线降低≥100 分或 CDAI 评分<150 的受试者比例
Time Frame: 每 52 周,最长 234 周
没有溃疡≥0.5cm 且没有任何溃疡表面≥10%肠道节段的受试者比例
Time Frame: 每 52 周,最长 234 周
CDAI 较基线减少≥70 分的受试者比例
Time Frame: 每 52 周,最长 234 周
CDAI 较基线的改变
Time Frame: 每 52 周,最长 234 周
CDAI 较基线减少≥100 分或 CDAI 评分<150 且 SES-CD 较基线降低≥50%的受试者比例
Time Frame: 每 52 周,最长 234 周
CDAI 评分<150 且 SES-CD≤4 分和 SES -CD 降低≥2 分的受试者比例
Time Frame: 每 52 周,最长 234 周
平均每日腹痛评分≤1 分、平均每日排便次数≤3 分、腹痛和排便次数相对于基线没有恶化,以及 SES-CD≤4 分且 SES-CD 降低≥2 分的受试者比例
Time Frame: 每 52 周,最长 234 周
SES-CD≤4 分和 SES-CD 降低≥2 分的受试者比例
Time Frame: 每 52 周,最长 234 周
糖皮质激素停药受试者中 CDAI 评分<150 的受试者比例
Time Frame: 每 52 周,最长 234 周
克罗恩病内镜检查严重程度指数(CDEIS)较基线降低≥50%的受试者比例
Time Frame: 每 52 周,最长 234 周
Secondary Outcomes
No secondary outcomes reported
Investigators
戚佩雯
Celgene International II Sarl/Patheon, Inc./新基医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