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20222455进行中(未招募)2 期
评估口服 SSS17 胶囊治疗非透析慢性肾病患者贫血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剂量探索 II 期临床研究
未提供37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120 人开始时间: 2022年10月14日
试验速览
- 阶段
- 2 期
- 状态
- 进行中(未招募)
- 入组人数
- 120
- 试验地点
- 37
- 主要终点
- 第 7-9 周血红蛋白平均值较基线的变化;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评价口服 SSS17 胶囊治疗非透析慢性肾病患者贫血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评价不同剂量 SSS17 胶囊治疗非透析慢性肾病患者贫血的 PK/PD 特征。
研究设计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分配方式
- 随机化
- 干预模型
- 平行分组
- 盲法
- 双盲
入排标准
- 年龄范围
- 18岁(最小年龄) 至 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All
- 接受健康志愿者
- 否
入选标准
- •年龄在 18~75 周岁(含边界值)确诊的非透析慢性肾病患者,男女兼有
- •筛选期,男性受试者体重在 50.0~100kg(含边界值);女性体重在 45.0~100kg(含边界值);体重指数(BMI)在 16.0 ~ 38.0 kg/m^2 范围内(含边界值;BMI=体重 kg/身高 m^2)
- •筛选期内肾小球滤过率(eGFR)数值:15mL/min/1.73 m^2≤eGFR<60 mL/min/1.73 m^2
- •在筛选期最近两次(相隔至少 6 天)检测获得的血红蛋白的平均值≥7.0 g/dL 且<10 g/dL
- •自签署知情同意书日开始至试验结束后的 6 个月内,女性受试者同意采取可靠措施避免妊娠并确保没有生育计划,男性受试者同意采取可靠措施避免伴侣妊娠并确保没有生育计划
- •自愿参加本研究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能够与研究者作良好沟通,并同意遵循试验方案的要求和按期随访。
排除标准
- •自筛选期以来有使用任何新的治疗贫血的中药制剂,或者改变筛选前治疗贫血的中药制剂的剂量、疗法或品牌
- •随机前 5 周内使用过低氧诱导因子脯氨酰羟化酶抑制剂(HIF-PHI)
- •筛选前 1.5 个月内使用过治疗贫血的其他药物(中药制剂和低氧诱导因子脯氨酰羟化酶抑制剂除外),包括但不限于红细胞生成刺激剂(ESA)及其衍生物、雄激素及同化激素类药物、静脉铁剂等(可接受筛选前 4 周内稳定使用固定剂量的口服铁剂的患者,并在筛选期和开始服用试验药物后的前 4 周继续服用该固定剂量不变)
- •存在除肾病以外可能导致贫血的疾病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①血液系统疾病,如地中海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镰形细胞性贫血、纯红细胞发育不良、含铁血黄素沉着病、血色素沉着病、凝血障碍或高凝状态、多发性骨髓瘤、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等;②可能影响红细胞生成的慢性炎症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风湿性关节炎、乳糜泻等;③有临床意义的胃肠道出血;④预计在研究期间可能导致显著失血的择期手术
- •筛选期转铁蛋白饱和度≤20%和(或)铁蛋白≤100μg/L
- •筛选期诊断为叶酸缺乏症和(或)VitB12 缺乏症者
- •有临床意义的慢性肝胆疾病,或肝功能明显异常(谷草转氨酶或谷丙转氨酶大于正常值上限的 2 倍、或碱性磷酸酶大于正常值上限的 2 倍、或总胆红素大于正常值上限的 1.5 倍)者
- •由研究者认定的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情况(收缩压>170mm Hg 或舒张压>110mmHg),或有体位性低血压者
- •患有无法控制的或有症状的继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症,筛选期内血清 iPTH>500pg/ml
- •有急性或慢性胰腺炎病史,或筛选时患有急性或慢性胰腺炎,或者血淀粉酶和(或)血脂肪酶大于正常值上限的 3 倍
- •5 年内恶性肿瘤病史(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宫颈原位癌除外),或目前评估存在潜在恶性肿瘤
- •筛选前 6 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死、急性冠脉综合征、脑卒中或血栓栓塞疾病(如深静脉血栓或肺栓塞等)的患者
- •纽约心脏病学会心功能Ⅲ或Ⅳ级充血性心力衰竭,或有严重心律失常,包括但不限于房颤、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 •合并有需要治疗的视网膜新生血管病变(增殖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渗出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视网膜静脉阻塞、黄斑水肿等)
- •活动性乙肝患者,或人体免疫缺陷病毒抗体(anti-HIV)阳性,或 HCV 病毒感染者
- •筛选期血清白蛋白<3 g/dL
- •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严重感染或活动性感染证据且在给药前不能恢复者
- •已开始透析或计划在 3 个月内开始透析治疗者
- •任何已参与或计划 6 个月内参与器官移植者
- •含铁血红素沉着症,或多囊肾,或无肾脏者
- •筛选前 3 个月内参加了其他药物临床试验(参加的定义:接受了试验药物或被随机)
- •过敏性体质,或已知对试验药成分过敏者,或对任意 2 种药物或 2 种食物(芒果、虾蟹、龙虾等)过敏或花粉过敏者
- •6 个月内有生育计划者或有捐精、捐卵计划者
- •筛选前 3 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mL)或接受过输血治疗者
- •筛选前 3 个月内接受过去铁胺、去铁酮或去铁斯若治疗
- •筛选前 8 周内或研究期间接种疫苗者(灭活疫苗除外)
- •已参与并使用过本试验药物者
- •哺乳期和妊娠期妇女,或育龄期女性受试者血清妊娠检查为阳性者
- •研究者认为有其他不适合参加试验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研究者认为可能对参加本试验的受试者的安全构成威胁的医学情况、可能混淆有效性或安全性评价的医学情况、或可能干扰受试者参与试验的医学情况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第 7-9 周血红蛋白平均值较基线的变化;
时间窗: 第 7、8、9 周
次要结局
- 第 2-9 周每周 Hb 水平较基线的变化(第 2、3、4、5、6、7、8、9 周)
- 第 7-9 周平均 Hb 水平应答(≥100g/L)受试者比例(第 7、8、9 周)
- 接受治疗后至第 9 周时,Hb 增加≥10 g/L 且 Hb 达到≥100g/L 的受试者累计比例(第 9 周)
- 治疗期间首次达到目标范围 Hb 水平(100-120g/L)的时间(第 1、2、3、4、5、6、7、8、9 周)
- 首次达到目标范围 Hb 水平(100-120g/L)后的维持时间(第 1、2、3、4、5、6、7、8、9 周)
- 接受治疗后至第 9 周时,Hb>130 g/L 的受试者累计比例(第 9 周)
- 接受治疗后至第 9 周时,接受补救治疗(包括输血,使用 ESA,静脉注射铁剂等)的受试者比例(第 9 周)
- 首次给药至接受补救治疗的时间(第 1、2、3、4、5、6、7、8、9 周)
- 第 7-9 周血压平均值较基线的变化(第 7、8、9 周)
- 第 9 周时血清铁、血清铁蛋白、总铁结合能力和转铁蛋白饱和度较基线的变化(第 9 周)
- 第 9 周时低密度脂蛋白、甘油三酯较基线的变化(第 9 周)
- 第 7-9 周铁调素平均值较基线的变化(第 7、8、9 周)
- 第 7-9 周 VEGF 平均值较基线的变化(第 7、8、9 周)
- 第 21-25 周达目标范围 Hb 水平(100-120g/L)的受试者比例(仅 22mg/次 QW 剂量组);(第 21、22、23、24、25 周)
- 接受治疗后至第 25 周时,Hb>130 g/L 的受试者累计比例(仅 22mg/次 QW 剂量组);(第 25 周)
- 第 21-25 周时血清铁蛋白、转铁蛋白饱和度较基线的变化(仅 22mg/次 QW 剂量组);(第 21、22、23、24、25 周)
研究者
孙海童
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浙江万晟药业有限公司
研究点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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