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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21684
CTR20221684进行中(未招募)2 期

评估抗人 BCMA T 细胞注射液在复发 / 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受试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Ⅱ期临床研究

未提供2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100 人开始时间: 2022年7月12日

试验速览

阶段
2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入组人数
100
试验地点
21
主要终点
独立评审委员会(IRC)评价的 3 个月的客观缓解率(ORR),包括严格意义的完全缓解(sCR)、完全缓解(CR)、非常好的部分缓解(VGPR)和部分缓解(PR)。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主要研究目的:评价抗人 BCMA T 细胞注射液用于治疗复发 / 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受试者的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 (1)评价抗人 BCMA T 细胞注射液用于治疗复发 / 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受试者的安全性。 (2)评价抗人 BCMA T 细胞注射液用于治疗复发 / 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受试者的药代动力学。 (3)评价抗人 BCMA T 细胞注射液用于治疗复发 / 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受试者的药效动力学。 (4)评价抗人 BCMA T 细胞注射液用于治疗复发 / 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受试者的免疫原性。 (5)评价抗人 BCMA T 细胞注射液用于治疗复发 / 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受试者的其他有效性指标。 探索性研究目的: (1)探索抗人 BCMA T 细胞回输后在受试者体内的分布及在外周血中免疫表型的变化; (2)探索胸腔积液、腹腔积液、脑脊液等中的药效动力学指标; (3)探索抗人 BCMA T 细胞回输后血清脏器损伤指标及氧还状态。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非随机化
干预模型
单臂试验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自愿参加临床研究:了解、知情本研究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愿意完成所有试验程序;
  • 年龄 18~75 周岁(包括界值),性别不限;
  • 预期生存时间超过 12 周;
  • 既往以 IMWG criteria 明确诊断为多发性骨髓瘤患者;
  • 满足以下检测指标之一者:
  • a)血清 M 蛋白≥5 g/L;
  • b)尿液 M 蛋白≥200 mg/24h;
  • c)受累血清游离轻链≥100 mg/L 且血清游离轻链比值异常;
  • 复发 / 难治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满足:
  • a)至少接受过 3 线抗多发性骨髓瘤治疗,至少包含一种蛋白酶体抑制剂和一种免疫调节剂;
  • b)距最近的抗骨髓瘤治疗之后 12 个月内有进展记录,或者在最近的抗骨髓瘤治疗后 60 天内疗效评估未达到 MR 及以上或进展;
  • ECOG 评分 0-2 分;
  • 无法进行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或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后复发,但根据研究者的判断需要接受进一步治疗;
  • 肝肾功能、心肺功能满足以下要求:
  • a)肌酐清除率(由 Cockcroft Gaultra 公式估算)≥40 mL/min;
  • b)总胆红素≤2×ULN;ALT≤2.5×ULN、AST≤2.5×ULN;
  • c)左室射血分数>50%;
  • d)基线末梢血氧饱和度>95%;
  • 可建立采集所需的静脉通路,无白细胞采集禁忌症,满足:血红蛋白≥70g/L,血小板≥50×10^9/L,中性粒细胞≥1×10^9/L,经研究者判断可进行单个核细胞采集。

排除标准

  • 有中枢神经系统(CNS)疾病病史,如癫痫发作,麻痹,失语,中风,严重脑损伤,痴呆,帕金森病,精神病;已知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受累或有该病史或表现出多发性骨髓瘤脑膜 / 脊髓膜受累的临床体征;
  • 患有浆细胞白血病、华氏巨球蛋白血症、POEMS 综合征或原发性轻链淀粉样变性;
  • 伴随有其它未控制的恶性肿瘤(除外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根治术后的局部前列腺癌、根治术后的导管原位癌、根治术后的甲状腺癌);
  • 任何不可控的活动性感染,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性结核;在入组前 14 天内,存在或怀疑无法控制的或需要全身静脉给药治疗的真菌、细菌、病毒或其他感染;
  • 乙肝表面抗原(HBsAg)或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且乙型肝炎病毒(HBV)DNA 滴度高于研究中心正常值范围下限的受试者;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外周血 HCV RNA 阳性者;人体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者;梅毒检测阳性者;
  • 任何不稳定的系统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不稳定型心绞痛、脑血管意外或短暂性脑缺血(筛选前 6 个月内)、心肌梗死(筛选前 6 个月内)、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类≥Ⅲ级)、未良好控制的糖尿病(筛选时糖化血红蛋白 HbAlc>8%)、药物控制不佳的严重心律失常、肝脏、肾脏或代谢性疾病;
  • 有心脏起搏器、脑起搏器植入史;
  • 既往接受过 CAR-T 治疗或其他基因修饰细胞治疗者, 以及其他 BCMA 靶点的药品;
  • 在筛选前两个月内进行的任何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在筛查期内进行的造血干细胞移植由于移植物抗宿主病而进行的任何免疫抑制治疗;
  • 入组前 14 天内正在接受系统性类固醇治疗且经研究者判定治疗期间需要长期使用系统性类固醇治疗的受试者(吸入性或局部使用除外);入组前 21 天内接受单克隆抗体治疗的受试者,入组前 14 天内接受其他全身性抗肿瘤治疗的受试者(局部抗肿瘤治疗除外);
  • 在单采前 4 周内接种过减毒活疫苗;
  • 在过去 2 年内因自身免疫性疾病(如克罗恩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导致终末器官受损,或需要系统性应用免疫抑制或其他系统性控制疾病药物;
  • 已怀孕或哺乳者,或在治疗期间或治疗结束后 1 年内计划妊娠者或伴侣在其细胞回输后 1 年内计划妊娠的男性受试者;生育适龄期受试者不愿意在整个研究期间和治疗结束后 1 年内采用非常有效可靠的方法避孕;
  • 身患疾病影响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或无法遵守研究程序者;不愿或不能遵守研究要求者;
  • 曾对本研究中所要使用任何药物有严重的速发型超敏反应;
  • 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本试验者。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独立评审委员会(IRC)评价的 3 个月的客观缓解率(ORR),包括严格意义的完全缓解(sCR)、完全缓解(CR)、非常好的部分缓解(VGPR)和部分缓解(PR)。

时间窗: 3 个月

次要结局

  • 给药后的缓解持续时间(DOR):是指肿瘤第一次评估部分缓解及以上疗效开始到第一次评估为疾病进展或任何原因死亡的时间;(2 年)
  • 给药后的无进展生存期(PFS):指从细胞回输后开始到第一次评估为肿瘤进展或任何原因死亡的时间;(2 年)
  • 给药后的总生存期(OS):从细胞回输开始至因任何原因引起死亡的时间;(2 年)
  • 研究者评估的 3 个月的客观缓解率(ORR);(3 个月)
  • IRC 评估的 6 个月的客观缓解率(ORR);(6 个月)
  • 微小残留疾病(MRD)阴性比例及持续时间(MRD 阴性为治疗后检测骨髓中 10^5 个有核细胞中少于 1 个克隆性浆细胞);(2 年)
  • 不良事件、ECOG 体能评分、实验室检查、心电图、生命体征、体格检查;(2 年)
  • 药代动力学:给药后抗人 BCMA T 细胞在外周血或骨髓中扩增的最高浓度(Cmax),到达最高浓度的时间(Tmax)及 28 天的曲线下面积 AUC0-28d;(2 年)
  • 药效动力学:抗人 BCMA T 细胞注射液输注后各时间点外周血中可溶性 BCMA(Soluble BCMA, sBCMA)浓度水平,外周血中 CAR-T 细胞相关血清细胞因子如 CRP、IL-6 等的浓度水平;(2 年)
  • 免疫原性:ADA 阳性比例,Nab 阳性比例。(2 年)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孙雪冬

上海恒润达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研究点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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