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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181465
CTR20181465已完成3 期

比较 G-CHOP 与 R-CHOP 在初治的 CD20 阳性 DLBCL 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临床试验

未提供5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360 人开始时间: 2018年11月28日

试验速览

阶段
3 期
状态
已完成
入组人数
360
试验地点
51
主要终点
接受研究药物 6 个周期(18 周)后,独立影像学评估的客观缓解(ORR),疗效评价参照 2007 年版 Cheson 标准评价。客观缓解率(ORR)包括完全缓解(CR)和部分缓解(PR)的比率。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主要目的:在初治的弥漫性大 B 细胞淋巴瘤(DLBCL) 患者中,以利妥昔单抗联合 CHOP 方案(R-CHOP) 作为阳性对照,评价 GB241 联合 CHOP 方案(G-CHOP) 作为临床一线治疗方案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评估 GB241 联合 CHOP 方案(G-CHOP)在初治的 DLBCL 患者中的安全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平行分组
主要目的
在初治的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dlbcl) 患者中,以利妥昔单抗联合chop方案(r-chop) 作为阳性对照,评价gb241联合chop方案(g-chop) 作为临床一线治疗方案的有效性。
盲法
双盲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经组织病理学确诊的初治的 DLBCL 患者,非特指型(NOS), 免疫组化为 CD20 阳性
  • IPI 为 0~3 分,ECOG 评分为 0~2
  • 年龄≥18 岁且≤75 岁,性别不限,体表面积≤2.13 m2
  • 预计生存期超过 6 个月
  • 具有至少一处二维可测量的病灶可以作为评估依据:对于结 内病灶,定义为:长径大于等于 1.5 cm 且短径大于等于 1.0 cm;对于结外病灶,长径应大于等于 1.0 cm
  • 心脏超声心动图测得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 筛选期受试者具有充分的血液学功能,即白细胞计数(WBC) ≥3×109/L 或≥当地实验室正常值下限、血红蛋白≥80 g/L、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 或≥当地实验室正 常值下限、血小板计数(PLT)≥75×109/L
  • 筛选期肝功能检查结果符合以下标准:总胆红素(TBIL)≤ 1.5 倍正常值上限;谷丙转氨酶(ALT)或谷草转氨酶(AST) ≤2.5 倍正常值上限;非骨受侵患者碱性磷酸酶≤3 倍正常值 上限;肾功能检查血清肌酐≤1.5 倍正常值上限
  • 血清 HIV 阴性;HCV 阴性;HBV 表面抗原(HBsAg)和 HBV 核心抗体(HBcAb)均为阴性,若上述任何一项或两项为阳性,则需行外周血乙肝病毒 DNA 滴度检测,结果≤1×103 拷贝数/mL 方可入组。使用其他单位时(例如 IU/mL),需外周血乙肝病毒 DNA 滴度结果阴性方可入组
  • 育龄期妇女必须经妊娠试验确定未怀孕,且愿意在受试期间 及末次给药后≥12 个月内采取避孕措施;所有男性受试者在 受试期间及末次给药后≥3 个月内采取避孕措施; 妊娠期和哺 乳期女性不能参加
  • 理解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其他类型的 DLBCL:原发中枢神经系统 DLBCL、原发皮肤 DLBCL(腿型)、 EB 病毒阳性 DLBCL, NOS、 EB 病毒阳性 皮肤黏膜溃疡、慢性炎症相关 DLBCL、淋巴瘤样肉芽肿、原 发纵隔(胸腺)大 B 细胞淋巴瘤、血管内大 B 细胞淋巴瘤、 ALK+大 B 细胞淋巴瘤、浆母细胞淋巴瘤、原发性渗出性淋巴 瘤、 HHV8+DLBCL, NOS、伯基特淋巴瘤、原发性睾丸淋巴 瘤
  • 经荧光原位杂交(fluorescence in situ hybridization, FISH)检 测方法确诊的伴 MYC 和 BCL2 和 / 或 BCL6 重排的高级别 B 细胞淋巴瘤;高级别 B 细胞淋巴瘤, NOS(旧 WHO 分类中 的:介于 Burkitt 和 DLBCL 之间的灰区淋巴瘤)
  • B 细胞淋巴瘤,特征介于 DLBCL 和经典型 HL 之间,不能分 类型;转化性淋巴瘤,即由其他类型淋巴瘤,如滤泡性淋巴瘤、边缘区 B 细胞淋巴瘤及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 小 B 细胞淋 巴瘤转化而来
  • 既往或现患其他恶性肿瘤(已经治愈的 IB 期或更低级别的宫 颈癌、非侵袭性的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皮肤癌除外;获得完全 缓解大于 10 年的乳腺癌、获得完全缓解大于 10 年的恶性黑 色素瘤、获得完全缓解大于 5 年的其他恶性肿瘤除外)
  • 既往接受过任何 NHL 治疗:包括①化疗、免疫治疗;②放疗(针对淋巴瘤的局部放疗);③单克隆抗体治疗(包括利妥昔单抗、HLX01、GA101 等生物类似药);④外科治疗(除外经活检或局部切除后,仍保留可测量病灶的患者)
  • 正在接受持续的皮质类固醇治疗,剂量>30 mg/天的强的松或 同等剂量的皮质类固醇类药物持续治疗≥10 天
  • 既往接受过细胞毒药物或抗 CD20 单抗治疗其他疾病(如类 风湿关节炎) 和 / 或入组前 3 个月内使用了任何单克隆抗体
  • 入组前 3 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且使用了其他试验相关 药物者
  • 入组前 1 个月进行了(减毒)活疫苗接种
  • 入组前 7 天内接受过输血、 使用过造血细胞因子,如粒细胞 集落刺激因子(G-CSF)、 促红细胞生成素(EPO) 等
  • 入组前 1 月内经历过大手术(不包括诊断性的外科手术)
  • 在入组前 4 周内出现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入组的任何重大感染 事件
  • 已知对单克隆抗体过敏, 或对人源、 鼠源制品过敏者
  • 对 CHOP 方案中任何一个成份有禁忌者
  • 合并患有研究者认为可能限制受试者参加此试验的疾病, 例 如间质性肺炎; 严重心脑血管疾病(如纽约心脏病协会 III 类 或 IV 类心脏病、最近 6 个月内出现心肌梗塞或不稳定型心律 失常或不稳定型心绞痛、 严重心功能不全、 进展性多病灶脑白 质病等); 未能控制的高血压和糖尿病;胃溃疡(研究者判定 有穿孔风险的胃溃疡); 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等
  • 有严重的周围神经系统或中枢神经系统疾病
  • 其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者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接受研究药物 6 个周期(18 周)后,独立影像学评估的客观缓解(ORR),疗效评价参照 2007 年版 Cheson 标准评价。客观缓解率(ORR)包括完全缓解(CR)和部分缓解(PR)的比率。

时间窗: 18 周

次要结局

  • 1、完全缓解(CR)比率: 接受研究药物 6 个周期后,基于独立影像学评估的完全缓解率;2、1 年反应持续时间(DOR):随机后 1 年内,从首次纪录达到 CR 或者 PR 至疾病进展或失访前最后一次访视(以先发生者为准)的间期;3、1 年无进展生(PFS)率:随机后 1 年时,未发生疾病进展、复发或任何原因导致死亡的受试者的比率;4、1 年无事件生存(EFS)率:随机后 1 年时,未发生任何“事 件”的受试者的比率。所谓“事件”同“终点事件”,指的是 1 年内 死亡、复发或淋巴瘤进展或使用新的抗淋巴瘤治疗的比率;5、1 年总生存(OS)率:随机后 1 年时,生存的受试者的比率(18 周;1 年)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徐铁

南京优科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南京优科制药有限公司 / 嘉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研究点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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