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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2400092134
ChiCTR2400092134尚未招募4 期

吡咯替尼联合曲妥珠单抗、达尔西利及内分泌治疗 HER2 阳性 HR 阳性晚期乳腺癌的前瞻性研究

面上课题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4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4 期
状态
尚未招募
发起方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客观缓解率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探索吡咯替尼联合曲妥珠单抗、达尔西利及内分泌治疗 HER2 和 HR 阳性晚期乳腺癌的安全性与疗效。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干预性研究
主要目的
单臂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80(—)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良好。
  • 组织学检查确认的局部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
  • 绝经前或围绝经期患者(若为该类患者,需联合 OFS,OFS 包括双侧
  • 卵巢切除或研究期间接受 GnRHa 类药物),或绝经后患者。
  • 双侧乳腺癌患者需确认两侧乳腺病灶及转移病灶均为病理学 HER2 及
  • HER2 和 HR 阳性浸润性乳腺癌,遵循 ASCO/CAP 乳腺癌 HER2 检测
  • 指南和乳腺癌 ER/PR 检测指南判读标准。HER2 阳性定义为由病理
  • 实验室确认免疫组织化学(IHC)评分为 HER2 3+或 2+且原位杂交
  • (ISH)检测阳性,ER 阳性定义为免疫组织化学检测 ER 表达阳性
  • 的肿瘤细胞百分比≥10%。
  • ECOG 评分 0~1。
  • 预计生存期不少于 12 周。
  • 依据 RECIST 1.1 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存在。
  • 10.复发或晚期阶段未接受过抗 HER2 治疗,允许既往辅助 / 新辅助使用
  • 过曲妥珠单抗,但要求末次治疗结束至肿瘤进展的无病间期≥6 个月
  • 器官的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 ANC≥1.5×10
  • PLT≥90×10
  • Hb≥90 g/L;
  • TBIL≤1.5×ULN;
  • ALT 和 AST≤3×ULN(有肝转移者 ALT 和 AST≤5×ULN);
  • BUN 和 Cr≤1.5×ULN 且肌酐清除率≥50 mL/min (Cockcroft- Gault 公式);
  • LVEF≥50%;
  • 4) 12 导联心电图
  • Fridericia 法校正的 QT 间期(QTcF)女性< 480 ms;
  • 激素受体状态已知的患者

排除标准

  • 弥漫性肝转移,广泛肺癌性淋巴管炎、广泛骨髓转移。
  • 无法吞咽、慢性腹泻和肠梗阻,存在影响药物服用和吸收的多种因素。
  • 活动期软脑膜转移、脑转移或脊髓压迫。除非患者疾病稳定(无症状;
  • 无新发或新出现脑转移证据),在治疗开始之前停止类固醇药物治
  • 疗至少 14 天,脑转移患者如接受放疗和或手术,必须在干预后等待
  • 28 天且必须通过随机化前影像学评估确认疾病稳定。筛选期检测到
  • 的无症状 CNS,则必须经手术和或放疗干预后等待 28 天,必须经
  • 随机化前影像学确认疾病稳定。
  • 入组前 4 周内接受过放疗、化疗、手术治疗(不包括局部穿刺或活检)
  • 或分子靶向、免疫治疗者。
  • 入组前 2 周内接受过内分泌治疗者。
  • 入组前 4 周内参加过其它药物临床试验。
  • 既往辅助 / 新辅助使用过芳香化酶抑制剂(即阿那曲唑 / 来曲唑 / 依西美坦)
  • 既往使用或正在使用以 HER2 为靶点的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拉帕替尼,
  • 来那替尼及吡咯替尼等)或 CDK4/6 抑制剂(哌柏西利、阿贝西利、达
  • 既往应用过氟维司群者。
  • 既往使用 HDAC/PAM 通路抑制剂者(西达本胺、依维莫司等)。
  • 既往 5 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不包括已治愈的宫颈原位癌、皮肤基底
  • 细胞癌或皮肤鳞状细胞癌。
  • 同时接受其他任何抗肿瘤治疗。
  • 不可控浆膜腔积液(胸腔积液 / 腹腔积液 / 心包积液等)干预后 28 天内无
  • 已知对本方案药物组分有过敏史者;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 HIV 检
  • 测,HCV,梅毒抗体阳性,活动性乙型病毒性肝炎 HBV≥ULN 或患
  • 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 妊娠期、哺乳期女性患者,有生育能力且基线妊娠实验检测阳性的女
  •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的危害患者安全、或影响患者完成研究的
  • 伴随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药物无法控制的严重高血压、严重的糖尿
  • 药物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收缩压≥150mmHg 或舒张压≥100mmHg)
  • 严重心脏病病史,例如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CHF,纽约心脏病学
  • 会(NYHA)心功能分级法≥2 级,筛选期前 6 个月内有心肌梗死或
  • 不稳定性心绞痛病史。需药物治疗的或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任
  • 何被研究者判断为不适于参加本试验的其他心脏疾病等。
  •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
  • 研究者认为患者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任何情况。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干预组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客观缓解率

次要结局

  • 疾病控制率
  • 临床获益率
  • 无进展生存期
  • 总生存期
  • 不良事件
  • 严重不良事件

研究者

发起方
面上课题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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