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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20984
CTR20220984进行中(未招募)3 期

一项在 EGFR 突变阳性 IA2-IA3 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肿瘤全切除术后评估奥希替尼辅助治疗对比安慰剂的疗效和安全性的随机、 双盲、安慰剂对照国际 III 期研究(ADAURA2)

未提供149 个研究点 分布在 6 个国家目标入组 114 人开始时间: 2022年4月26日

试验速览

阶段
3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入组人数
114
试验地点
149
主要终点
无病生存期(高风险人群)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主要目的是在高风险分层受试者中对无病生存期(DFS)进行评估以证明奥希替尼相对安慰剂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包括: 在总体人群中对 DFS 进行评估、在高风险分层和总体人群中对 DFS 率进行评估,以及在高风险分层受试者和总体人群中对 OS 及 OS 率进行评估,证明奥希替尼相对安慰剂的有效性; 在高风险分层和总体人群中评估奥希替尼与安慰剂相比对身体机能的影响; 在高风险人群和总体人群中对中枢神经系统(CNS)无病生存期(DFS)进行评估以比较奥希替尼与安慰剂的有效性; 确定总体人群中奥希替尼及其代谢产物(AZ13575104[AZ5104])的药代动力学(PK)。 安全性目的是评估奥希替尼与安慰剂相比在总体人群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特征。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平行分组
盲法
双盲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无上限(—)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筛选时受试者的年龄须≥18 岁。对于在日本入选的年龄<20 岁受试者,应获得受试者及其法定代理人签署的书面知情同意。
  • 组织学证实的原发性非鳞状组织学 NSCLC。
  • IA2 或 IA3 期疾病受试者基于病理标准 TNM8 分期(国际抗癌联盟 / 美国癌症联合委员会,第 8 版)进行术后分类。
  • 通过肺叶切除术、肺段切除术或袖状肺叶切除术完全切除(R0)原发性 NSCLC。在手术结束时大体病灶必须全部切除,所有切除肿瘤的手术切缘必须呈阴性。
  • 随机化时,已从手术(包括术后伤口完全愈合)中完全恢复。术后 4 周内不能开始研究治疗。受试者手术和随机化之间的间隔时间不超过 12 周(如果延迟完成中心病理学高风险因素评估,则与研究临床负责人协商后,可接受在术后超过 12 周进行随机化)。
  • 世界卫生组织体能状态评分为 0 或 1,在基线或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未出现恶化。
  • 提供肿瘤样本,用于病理学风险因素的中心病理学评估,并在随机化前评估 EGFR 突变状态(如果无预先存在的符合条件的当地检测结果)。
  • 肿瘤携带已知与 EGFR-TKI 敏感性相关的 2 种常见 EGFR 突变(Ex19del、L858R)之一,单独或伴有其他 EGFR 突变(例如,T790M、G719X、Exon20 插入、S7681 和 L861Q)均可。有关合格 EGFR 检测要求的详细内容,请见第 8.6.1.1 节。
  • 女性受试者必须采取高效避孕措施,如果有生育能力,则在开始给药前妊娠试验必须呈阴性,或在筛选时必须符合以下标准之一,以证明无生育能力:绝经后状态,定义为年龄大于 50 岁,且在停止所有外源性激素治疗后至少闭经 12 个月;对于 50 岁以下女性,如果停用外源性激素治疗后闭经达 12 个月及以上,并且,LH 和 FSH 水平在研究机构的绝经后检测值范围内,则认为处于绝经后;接受过子宫切除术、双侧卵巢切除术或双侧输卵管切除术等不可逆的绝育手术,不包括输卵管结扎术。更多详情请见附录 F。
  • 男性受试者须同意采取屏障避孕法(请见第 5.3 节)。
  • 能够按照附录 A 中所述签署知情同意书,其中包括遵循 ICF 和本方案中列出的要求和限制。
  • 在采集支持基因组学整合计划的可选遗传研究样本前,签署书面可选遗传研究信息知情同意书并注明日期。

排除标准

  • 组织学证实的混合性小细胞和非小细胞组织学。
  • 不完全(R1/R2)切除或接受全肺切除术、双肺叶切除术或仅楔形切除术的受试者。
  • 有任何有关重度或未控制的全身疾病证据,包括未受控制的高血压和活动性出血体质(研究者认为这些因素不利受试者参与试验或可能会影响研究方案依从性);或活动性感染,包括乙型肝炎、丙型肝炎和 HIV。无需进行慢性疾病筛查。活动性感染(包括任何接受感染治疗的受试者)。已痊愈或慢性 HBV 感染的受试者除外,符合以下条件的受试者均有资格参与研究:HBsAg 呈阴性,抗 HBc IgG 呈阳性 或 HBsAg 阳性,HBeAg 阴性,但>6 个月转氨酶水平低于 ULN,且 HBV DNA 水平低于 100 IU/mL(即处于非活动性携带者状态)。参见第 5.3 节。
  • 难治性恶心和呕吐、慢性胃肠道疾病、无法吞咽制剂产品或既往进行过会妨碍奥希替尼充分吸收、分布、代谢或排泄的重大肠切除术。
  • 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病史,但以下情况除外:经根治的恶性肿瘤,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5 年无已知活动性疾病且潜在复发风险较低。例外情况包括接受根治性治疗的原位癌或 Ta 肿瘤、已接受潜在根治性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和皮肤鳞状细胞癌。
  • 经研究者判定出现以下 1 项或多项情况:1.平均静息 QTc 间期>470 ms(根据筛选期 3 次 ECG 检查结果)。2.心律、传导或静息 ECG 形态出现具有临床意义的异常(例如,完全左束支阻滞、三度心传导阻滞、二度心传导阻滞)。3.存在任何增加 QTc 间期延长风险或心律不齐事件(例如电解质异常*)的因素的受试者,包括:血清 / 血浆钾<LLN;血清 / 血浆镁<LLN**;血清 / 血浆钙<LLN**。
  • 心脏衰竭、先天性长 QT 综合征、长 QT 综合征家族史,或 40 岁以下一级亲属不明原因猝死,或已知延长 QT 间期并导致 TdP 的合并用药。
  • 注:可在筛选期将电解质异常值校正至正常范围内。
  • *注:如果适用,使用血白蛋白减少的校正后结果也可接受。
  • 既往有间质性肺疾病史、药物诱导的间质性肺疾病、需要类固醇治疗的放射性肺炎,或任何临床活动性间质性肺疾病证据。
  • 下列任何实验室检测值证实骨髓储备不足或器官功能低下: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血红蛋白<90 g/L;ALT>2.5×ULN;AST>2.5×ULN;TBL>1.5×ULN,或在存在 Gilbert 综合征(非结合型高胆红素血症)的情况下,>3×ULN;肌酐水平>1.5×ULN,并且肌酐清除率<50 mL/min(采用 Cockcroft-Gault 公式测量或计算);仅在肌酐水平>1.5×ULN 时要求确认肌酐清除率。
  • 在开始研究治疗时,任何既往治疗导致的未恢复的大于 CTCAE 1 级的毒性(脱发和既往含铂治疗引起的 2 级神经病变除外)。
  • 既往(新辅助或辅助)接受任何抗肿瘤疗法治疗 NSCLC(包括化疗、放疗、免疫疗法和 EGFR-TKI)。
  •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有资格接受其他当地批准的抗肿瘤治疗(如 UFT)并同意此类治疗。
  • 合并接受任何抗肿瘤治疗。允许合并接受激素疗法来治疗非癌症相关病症(如,激素替代疗法)。
  • 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4 周内行大手术(不包括建立血管通路)或发生重大外伤性损伤,或者预期研究期间需要行大手术。
  • 受试者目前正在使用(或者在研究治疗药物首次给药前至少 3 周内无法停用)已知为 CYP3A4 的强效诱导剂的某些药物或草药保健品(附录 H 1)。
  • 既往在本研究中随机分组和 / 或接受治疗。
  • 参与另一项临床研究,在随机化前的最后 8 周内接受研究治疗或使用试验用医疗器械,或同时入组另一项临床研究,除非该研究是一项观察性(非干预性)临床研究,或处于一项干预性研究的随访期。
  • 对奥希替尼或者对与其化学结构或类别相似的药物的活性或非活性辅料有超敏反应史。
  • 参与本研究设计和 / 或实施的人员(适用于阿斯利康的工作人员和 / 或研究中心工作人员)。
  • 经研究者判定不太可能遵从研究步骤、限制及要求的受试者不得参与本研究。
  • 目前处于妊娠期(通过妊娠试验阳性结果确认)或哺乳期。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无病生存期(高风险人群)

时间窗: 自随机化后每 24 周直至第 264 周;每 36W 直至第 372 周;此后每 48 周直至疾病复发或最终 DFS 分析

次要结局

  • 安全性(总体人群)(每次访视)
  • 无病生存期(总人群)(自随机化后每 24 周(±14 天)直至第 264 周;每 36W(±14 天)直至第 372 周;此后每 48 周(±14 天)直至疾病复发或最终 DFS 分析)
  • 总生存期 (高风险人群及总人群)(疾病复发或治疗终止后每 24 周)
  • 临床结果评估:SF-36 v2? (高风险人群及总体人群)(第 1 天;之后每 4 周直至第 12 周,然后每 12 周直至研究治疗结束)
  • 药代动力学 (总体人群)(第 1 天、第 12 周、第 24 周的给药前和给药后 0.5~2 小时)
  • 中枢神经系统无病生存期 (高风险人群及总体人群)(每次访视)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张会茹

AstraZeneca AB/阿斯利康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研究点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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