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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02130
CTR20202130已完成3 期

一项随机、双盲、双模拟、平行对照、多中心评价盐酸杰克替尼片对照羟基脲片治疗中高危骨髓纤维化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 III 期临床试验

未提供38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105 人开始时间: 2020年11月24日

试验速览

阶段
3 期
状态
已完成
入组人数
105
试验地点
38
主要终点
有效率:24 周时脾脏体积缩小≥35%的受试者占所有比例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主要目的是评价盐酸杰克替尼片治疗中高危骨髓纤维化(MF)受试者的脾脏体积缩小有效性,以及安全性;次要目的是评价盐酸杰克替尼片治疗 MF 的客观有效率、脾响应、贫血和相关症状改善等。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平行分组
盲法
双盲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无上限(—)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年龄≥18,男女不限;
  • 根据 WHO 标准(2016 版)诊断为 PMF 的患者、或根据 IWG-MRT 标准诊断为 Post-PV-MF 或 Post-ET-MF 的患者;无论是否 JAK2 突变均可入组;
  • 根据 DIPSS 预后分级标准评估为中危-2 或高危的骨髓纤维化患者;
  • 受试者近期无干细胞移植计划;
  • 预期生存期大于 24 周;
  • ECOG 评分 0-1;
  • 脾脏肿大:触诊脾缘达到或超过肋下至少 5cm(肋缘到脾脏突出最远点的距离);
  • 外周血原始细胞≤10%;
  • 既往未接受过 JAK 抑制剂治疗的患者或既往经 JAK 抑制剂治疗≤10 天者;
  • 在检查前 2 周内未接受生长因子、集落刺激因子、血小板生成因子及血小板输注,血小板计数≥100×10^9/L 及 ANC≥1.0×10^9/L(随机化前 7 天内);
  • 随机化前 7 天,主要器官功能正常,即符合下列标准:ALT 和 AST≤2.5×ULN;DBIL 和 TBIL≤2.0×ULN;血清肌酐≤1.5×ULN;
  • 如果筛选时正在接受任何抗骨髓纤维化治疗(JAK 抑制剂和羟基脲除外),必须在筛选日期前至少 2 周内的给药方案(给药剂量和给药频率)保持不变,如研究者判断无需继续使用,需筛选时即停止使用;沙利度胺、雄激素以及>10mg 的强的松等用于改善贫血的药物,应在随机日期前停用至少 6 个半衰期或 2 周(以时间长者为准);
  • 如果筛选时正在接受羟基脲治疗,必须在随机日期前停药≥2 周;
  • 符合伦理委员会要求,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 能够依从研究和随访程序。

排除标准

  • 1.任何显著的临床和实验室异常,研究者认为影响安全性评价者,如:a. 无法控制的糖尿病(>250 mg/dL 或>13.9mmol/L)、b. 患有高血压且经联合降压治疗无法下降到以下范围内(收缩压<160 mmHg,舒张压<100 mmHg)、 c. 周围神经病变(NCI- CTC AE v5.0 标准 2 级或以上);
  • 筛选前 24 周内患者有充血性心力衰竭、无法控制或尚不稳定的心绞痛或心肌梗塞、脑血管意外事件或肺栓塞病史;
  • 筛选前 4 周内进行外科手术尚未完全恢复的患者;
  • 筛选时患有心律失常性疾病需要治疗的患者(地高辛除外);
  • 筛选时有任何临床症状的细菌、病毒、寄生虫或真菌感染需要治疗者;
  • 筛选时胸部 X 线检查提示有活动性肺部感染者;
  • 既往确诊过活动性结核感染者或筛选期γ-干扰素释放试验阳性且研究者确认是活动性结核感染者;
  • 既往进行过脾切除术的患者或筛选前 48 周内接受过脾区放射治疗的患者;
  • 筛选时 HIV 阳性,活动性乙型肝炎病毒检测阳性(HBsAg 阳性且 HBV-DNA 阳性或高于正常值参考范围),抗 HCV 抗体且 HCV-RNA 阳性者;
  • 筛选时患有癫痫或使用精神药物、镇静药物的患者(注:艾司唑仑片除外);
  • 计划怀孕或已怀孕或正在哺乳期的女性患者以及在整个试验期间无法采取有效避孕措施的患者;男性患者在给药期间和末次用药后的 2 天(约 5 个半衰期)时间内不使用避孕套者;
  • 既往 5 年内罹患过恶性肿瘤(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宫颈原位癌除外)的患者;
  • 合并其他严重疾病,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患者安全性或依从性;
  • 疑似对盐酸杰克替尼或同类药物过敏者;
  • 筛选前 12 周内参加其它新药或医疗器械的临床研究且服用了研究药物和使用了研究器械的患者。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有效率:24 周时脾脏体积缩小≥35%的受试者占所有比例

时间窗: 治疗 24 周时

次要结局

  • 客观有效率(CR+PR):IWG-MRT 疗效标准(治疗期每 12 周,末次用药后 7 天)
  • 脾响应(最佳有效率;起效时间;DoMSR)(治疗期间每 12 周;)
  • 贫血改善(基线输血依赖患者转化为非输血依赖患者的比例;?基线非输血依赖患者(HGB≤100g/L)HGB 升高≥20g/L 患者的比例;RBC 输注依赖下降)(治疗期每 12 周,末次用药后 7 天)
  • MF 相关症状:MPN-SAF TSS 量表症状总评分下降≥50%患者的比例;MPN-SAF TSS 量表症状总评分和基线比较下降值;(治疗期每 12 周,末次用药后 7 天)
  • PFS:从入组给药之日起至下列任意一种事件发生的日期所经历的时间: ① 脾脏体积较开始服药后所记录到的最低值增大≥25%;② 任何原因引起的死亡;(每 12 周;末次用药 7 天时;死亡时)
  • LFS:从入组给药之日至下列任意事件发生的日期之间所经历的时间:① 首次骨髓涂片显示原始细胞≥20%的日期;② 首次外周血涂片显示原始细胞≥20%且经 6 周后复查确认;③ 任何原因引起的死亡。(每 12 周;末次用药 7 天时;死亡时)
  • OS:从入组给药之日起至任何原因引起的死亡所经历的时间;(死亡时)
  • 总体状况安全性评估: 生命体征、体格检查、ECOG PS 评分;(在第 1 个治疗周期中每 2 周进行安全性评价,第 2-4 个治疗周期期间每 3 周进行安全性评价,24 周之后每 6 周一次。治疗 48 周后,每 12 周评价一次。末次用药 7 天及 28 天时)
  • 实验室安全性检查:每次安全性随访,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肝肾功能、凝血功能;(血常规:第 1 个治疗周期每 2 周进行评价,第 2-4 个周期每 3 周,24 周之后每 6 周。治疗 48 周后,每 12 周; 尿常规等:24 周内每 3 周进行评价,24 周之后每 6 周。48 周后,每 12 周)
  • 12 导联心电图、心脏多普勒彩超(在 12 导联心电图异常且有临床意义时检查);(24 周内每 3 周进行安全性评价,24 周之后每 6 周一次。治疗 48 周后,每 12 周评价一次。末次用药 7 天及 28 天时)
  • 不良事件及不良反应(NCI-CTCAE V5.0)的严重程度和发生率。(在第 1 个治疗周期中每 1-2 周进行安全性评价,第 2-4 个治疗周期期间每 3 周进行安全性评价,24 周之后每 6 周一次。治疗 48 周后,每 12 周评价一次。末次用药 7 天及 28 天时)
  • 血栓事件发生率:动脉血栓,静脉血栓,微循环血栓(24 周内每 3 周进行安全性评价,24 周之后每 6 周一次。治疗 48 周后,每 12 周评价一次。末次用药 7 天及 28 天时)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殷和文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泽璟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研究点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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