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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2500107496
ChiCTR2500107496进行中(未招募)2 期

评价 SYS6002 联合 SG001 在晚期尿路上皮癌及其他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和初步疗效的开放、多中心 II 期临床试验

石药集团巨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24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148 人开始时间: 2024年8月15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2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入组人数
148
试验地点
24
主要终点
不良事件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评价 SYS6002 联合 SG001 在晚期实体瘤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确定 SYS6002 联合 SG001 的推荐剂量;初步评价 SYS6002 联合 SG001 治疗晚期尿路上皮癌的疗效。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干预性研究
主要目的
单臂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No(—)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1、年龄≥ 18 岁,性别不限;
  • 2、剂量选择阶段参与者需病理学确诊的、经标准治疗失败或不适合标准治疗、无标准治疗的晚期实体瘤患者;
  • 剂量扩展阶段参与者需病理学确诊的、未接受过系统性抗肿瘤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患者,如果既往接受过新辅助或辅助治疗,则新辅助或辅助治疗结束至疾病进展(影像学证实)的时间间隔超过 12 个月可入组;
  • 3、能够提供保存良好或新鲜肿瘤组织;
  • 4、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v1.1,至少有一个 CT 或 MRI 确认的可测量病灶;
  • 5、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 0-1;
  • 6、预计生存期≥ 3 个月;
  • 7、主要器官功能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 7 天内,符合下列标准:
  • 血常规:在首次试验药物给药前 2 周内未接受过成分输血、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血小板生成素(TPO)、白介素-11 和促红细胞生成素(EPO),血常规: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 ≥1.5×109?/L、血小板计数(PLT)≥100×109?/L、血红蛋白(HGB)≥90g /L 或≥5.6mmol /L;肾脏功能:血清肌酐清除率(CrCl)≥50 mL/min,(基于 Cockcroft-Gault 公式);肝脏功能:总胆红素(TBIL)≤1.5×ULN,Gilbert 综合症者可放宽≤3×ULN、谷丙转氨酶(ALT)和谷草转氨酶(AST)≤2.5×ULN(若存在肝转移,≤5×ULN);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酶时间(APTT)≤1.5×ULN、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ULN;
  • 8、育龄女性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 7 天内的血妊娠试验为阴性,患者及其配偶必须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末次给药后 6 个月内采取足够的避孕措施,此期间女性为非哺乳期且男性避免捐精;
  • 9、自愿参加本项临床研究,理解研究程序且能够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1、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和 / 或软脑膜转移;如果中枢神经系统转移仅限于幕上和 / 或小脑(即无中脑、脑桥、延髓或脊髓转移)并已经接受过局部治疗,并且神经系统症状能够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至少 2 周达到稳定,且不需要接受激素治疗或者接受< 10 mg/天的泼尼松(或等价激素),则可以参加研究;
  • 2、可能妨碍患者参加研究的任何严重和 / 或未经控制的并存疾病:
  • a.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 6 个月内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
  • ①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III 度房室传导阻滞等;Fridericia 法校正 QT 间期> 480 ms(Fridericia 公式:QTcF = QT/RR0.33,RR = 60/心率);
  • ②有心肌梗塞、不稳定性心绞痛、血管成形术、冠状动脉搭桥外科病史;
  • ③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为 III 级及以上心力衰竭;筛选期检查显示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 <50%;
  • b.其他具有临床意义的疾病:
  • ①HbA1c ≥ 8%;
  • ②有活动性角膜炎或角膜溃疡者;
  • ③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存在≥2 级神经病变;
  • ④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 4 周内存在重度感染,包括但不限于需住院治疗的菌血症、重症肺炎等;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 2 周内存在需使用系统抗生素的活动性感染;
  • ⑤活动性 HBV 或 HCV 感染(HBV-DNA ≥ 2000 IU/mL 或 104 拷贝/mL,HCV 抗体阳性且 HCV RNA 高于分析方法检测下限,注: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阳性者,建议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开始给予抗病毒治疗,建议核苷类似物,如恩替卡韦、替诺福韦酯);
  • ⑥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 HIV 检测阳性,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异体干细胞或器官移植史;
  • ⑦对单克隆抗体制剂有严重的过敏反应史和无法控制的过敏性哮喘史;
  • ⑧患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或有自身免疫性疾病病史,但允许患以下疾病的参与者进一步入组筛选:控制良好的Ⅰ型糖尿病、只需接受激素替代治疗且控制良好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无需进行全身治疗的皮肤疾病(如白癜风、银屑病或脱发),或预计在无外部触发因素的状态下病情不会复发的参与者;
  • 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 5 年内患有其他任何恶性肿瘤,除外已手术根治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和宫颈原位癌等;
  • ⑩既往具有需要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间质性肺疾病(ILD)/非感染性肺炎病史;目前患有 ILD/非感染性肺炎,或在筛选时影像学检查无法排除 ILD/非感染性肺炎者,其中无需临床干预的局灶性放射性肺炎,经研究者与申办者讨论确定无风险者除外;
  • ⑪需要系统性使用高剂量类固醇(>10mg/天的泼尼松或等效药)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者;
  • a.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 4 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试验药物或治疗;
  • b. 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 4 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或其他抗肿瘤治疗;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 2 周内接受过口服氟尿嘧啶类、小分子靶向药物和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 2 周内接受姑息性放疗或局部治疗;
  • c.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 4 周内接受过的重大手术;
  • 4、根据 NCI-CTCAE v5.0,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不良事件未恢复至 1 级(脱发除外;根据研究者的判断,经与申办者协商后,部分可耐受的慢性 2 级毒性可除外);
  • 5、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 14 天内系统使用过能够导致 QT 间期延长的药物;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 14 天内接受过 CYP3A4 强抑制剂或强诱导剂、或 P-gp 抑制剂或诱导剂;
  • 6、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 4 周内接种过减毒活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任何活疫苗;
  • 7、已知对 SYS6002 和 / 或 SG001 产品的任何组分过敏,或对人源化单克隆抗体产品过敏;
  • 8、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危害患者安全、或影响患者完成本研究的伴随疾病(如控制不佳的高血压和精神病等)或其他任何情况。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试验组

SYS6002+SG001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不良事件

严重不良事件(SAE)

SYS6002 联合 SG001 推荐剂量

客观缓解率

次要结局

未报告次要终点

研究者

研究点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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