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20160875已完成1 期
单臂、开放、剂量递增,评估宁格替尼联合吉非替尼在肺癌患者中的安全性、PK 特性和初步药效学特征
未提供23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38 人开始时间: 2017年2月18日
试验速览
- 阶段
- 1 期
- 状态
- 已完成
- 入组人数
- 38
- 试验地点
- 23
- 主要终点
- DLT(剂量限制性毒性)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 评估ⅢB 期或Ⅳ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联用吉非替尼与对甲苯磺酸宁格替尼(CT053PTSA)的安全性;
- 评估与吉非替尼联用时,CT053PTSA 在 NSCLC 患者中的 DLT 和 MTD;
- 推荐 CT053PTSA 联用吉非替尼在 NSCLC 患者的后续临床试验给药剂量和给药方案。
研究设计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分配方式
- 非随机化
- 干预模型
- 单臂试验
- 盲法
- 开放
入排标准
- 年龄范围
- 18岁(最小年龄) 至 无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All
- 接受健康志愿者
- 否
入选标准
- •年龄和性别:≥18 周岁,性别不限;
- •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ⅢB 期(局部治疗无效)或Ⅳ期(转移性)的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采用国际肺癌研究协会第七版分期标准),仅有痰细胞学依据的患者应排除;
- •经已获批上市的或在研的 EGFR TKI 治疗后耐药的受试者。具体为:1)既往接受过第一代(如厄洛替尼、吉非替尼、埃克替尼等)或第二代(如阿法替尼、达克替尼等)或其他在研的 EGFR TKI 治疗,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 或者,2)经已上市(国内或国际)的第三代 EGFR TKI(如奥希替尼)至少治疗 6 周,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
- •受试者末次 EGFR TKI 耐药后接受的化疗方案总数≤2 个;
- •末次 EGFR TKI 耐药后肿瘤组织 / 细胞样本的分子学检测结果为 EGFR 基因敏感突变阳性、T790M 阴性;
- •对于仅经第一代和 / 或第二代 EGFR TKI 和 / 或其他在研的 EGFR TKI 耐药的受试者,需同时满足耐药后 c-Met GCN ≥ 6 或者 c-Met 成簇扩增(采用中心实验室的 c-Met FISH 检测);对于经已上市(国内或国际)的第三代 EGFR TKI 治疗耐药的受试者,c-Met GCN 不限定;
- •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估标准(RECIST V1.1),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注:既往放疗肿瘤病灶一般不视为可测量病灶,仅在放疗后出现明确进展时方可视为可测量;
- •从之前的化疗、靶向治疗、放疗或手术治疗等的毒性反应中恢复(依据 NCI CTCAE V4.03 标准≤1 级,脱发除外);
- •ECOG 评分为 0 或 1 分;
- •预期生存时间≥12 周;
- •血常规: 不需要生长因子支持治疗,中性粒细胞绝对值(NE#) ≥ 1.5×109/L; 血小板(PLT) ≥ LLN; 不需要输血支持治疗或生长因子治疗,血红蛋白(Hb) ≥ 90 g/L;肝功能: ALT 和 AST ≤ 2.5×ULN(肝转移患者,则 ALT 和 AST 可放宽至 ≤ 5.0×ULN); 血清胆红素 ≤ 1.5×ULN;肾功能: 血清肌酐≤ 1.5 × ULN;尿常规尿蛋白≤1+;若尿常规尿蛋白≥2+,则需 24 小时尿蛋白定量小于 1g。电解质:LLN ≤ 血钾 ≤ ULN;凝血功能:纤维蛋白原≥ LL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1.5×ULN;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1.5×ULN;凝血酶原时间(PT)≤ 1.5×ULN;
- •受试者需愿意提供已有的有效诊断证据和已有的末次 EGFR TKI 治疗耐药后的肿瘤组织标本,如受试者不能提供足够的末次 EGFR TKI 治疗耐药后的肿瘤组织切片,需接受肿瘤组织活检。
排除标准
- •开始给药前 1 周内,接受过 EGFR TKI 治疗(吉非替尼除外);
- •开始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化疗、靶向治疗(EGFR-TKI 除外)、免疫抗肿瘤治疗(免疫检查点抑制剂、CAR-T 等)、放疗、大手术治疗的患者;
- •开始给药前 6 周内,接受过蒽环类、亚硝脲类、丝裂霉素类化疗的患者;
- •开始给药前 4 周内接受活疫苗和 / 或计划参加试验后接受活疫苗者;
- •既往接受过针对 c-Met 或 Axl 靶点药物(如克唑替尼、卡博替尼、沃利替尼、INC280 等)治疗者;
- •开始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其它临床试验药物或正在接受其它临床试验药物治疗(参与一项研究的总生存期随访患者除外);
- •需要当前治疗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未经控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确认中枢神经系统转移,但经治疗未稳定 4 周以上;注:无需治疗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可入选。
- •脊髓压迫症、癌性脑膜炎或软脑膜症者;
- •有间质性肺病或放射性肺炎;
- •需要两种以上药物控制的高血压患者,或者筛选期至少间隔 1 小时以上的两次血压测量均值为收缩压 > 140 mmHg 或舒张压 > 90 mmHg;
- •多普勒超声评估: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 55%;
- •NCI CTCAE 4.03 ≥ 2 级的心律失常,有症状的心动过缓,或男性 QTcF > 450 ms,女性 QTcF > 470 ms(QTc 采用 Fridericia 校正公式 QTcF=QT/RR0.33 计算)者;有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病史或先天性 QT 延长综合征史的患者;
- •具有影响口服药物的多种因素(例如,无法吞咽、慢性腹泻和肠梗阻等);
- •具有明确的出血倾向患者,如消化道出血、出血性胃溃疡;给药前 2 个月内有黑便、呕血病史者;研究者认为可能发生内脏出血者;给药前 2 个月内存在明显的咳鲜血或每日咯血量达半茶匙(2.5 mL)以上;
- •有免疫缺陷病史,或患有其它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 •给药前 6 个月内患有以下任意以一种疾病者:心肌梗死、严重或不稳定心绞痛、冠状动脉搭桥或外周动脉搭桥植入手术者、充血性心力衰竭、脑血管事件等;
- •给药前 6 个月内患有肺栓塞者;
- •既往存在甲状腺功能异常,即使在药物治疗的情况下,甲状腺功能仍为有临床意义的异常;
- •有其他恶性肿瘤(除 NSCLC 外)病史,不包括:可治愈的宫颈原位癌、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癌,或任何已治愈(5 年内无疾病复发的证据)的其他肿瘤;
- •感染人免疫缺陷病毒(HIV)者;乙肝表面抗原(HBsAg)检测阳性,且处于乙肝活动期的患者(HBV-DNA≥104 cps/mL 或≥2000 IU/mL );
- •研究者判断有严重电解质紊乱患者;
- •研究者或申办者认为患有其它急性严重或慢性医学或心理疾病、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者;
- •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女性或有生育计划的女性及男性。
- •禁用治疗和 / 或药物:1)应用抗凝剂(静脉留置管的封管除外)或维生素 K 拮抗剂如华法林、肝素或其他类似药物治疗的患者;2)同时应用其他抗肿瘤药物,包括传统中药;3)需每日吸氧者;4)需长期全身使用皮质类固醇类药物(局部使用的除外)者;
- •其它:1)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者或有精神障碍者;2)习惯性饮用葡萄柚汁、咖啡和 / 或含咖啡因的饮料,且在试验期间无法戒断者;3)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的危害患者安全或影响患者完成试验的伴随疾病。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DLT(剂量限制性毒性)
时间窗: 第 1 治疗周期内(28 天)
MTD(最大耐受剂量)
时间窗: 第 1 治疗周期内(28 天)
次要结局
- 药代动力学参数(第 1 治疗周期内及后续周期第 29 天时)
- 肿瘤治疗获益评价(CR/PR/SD)(第 1,3,5,7......周期末)
研究者
张琪
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研究点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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