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临床试验/ChiCTR2500102333
ChiCTR2500102333进行中(未招募)2 期

阿得贝利单抗和安罗替尼联合肝动脉灌注化疗或静脉化疗用于晚期胆道肿瘤的一线治疗:一项随机、开放标签的临床研究

自筹经费2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11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2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发起方
试验地点
2
主要终点
客观缓解率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1,通过评估 6 个月无进展生存率(6-m PFS%)来评价阿得贝利单抗和安罗替尼联合肝动脉灌注化疗或静脉化疗用于晚期胆道肿瘤的一线治疗的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 2,通过评估无进展生存期(PFS)、疾病进展时间(TTP)、疾病控制率(DCR)、客观缓解率(ORR)、缓解持续时间(DoR)和总生存期(OS)评价阿得贝利单抗和安罗替尼联合肝动脉灌注化疗或静脉化疗用于晚期胆道肿瘤的一线治疗的有效性; 3,评价阿得贝利单抗和安罗替尼联合肝动脉灌注化疗或静脉化疗用于晚期胆道肿瘤的一线治疗的安全性。 探索性研究目的 4,探索生物标记物与联合治疗方案疗效之间的相关性。 对比不同给药方式的化疗药物,联合阿得贝利单抗和安罗替尼,用于晚期胆道肿瘤一线治疗的疗效。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干预性研究
主要目的
随机平行对照
盲法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患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
  • >=18 岁(以签署知情同意当日计算),男女皆可;
  • 经病理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胆道恶性肿瘤患者;
  • 受试者必须能够提供新鲜或存档的肿瘤组织(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的[FFPE]组织块或至少 5 张未染色的 FFPE 玻片)及其病理学报告。如果受试
  • 者能提供的未染色玻片不到 5 张或肿瘤组织不可用(例如,因为既往诊断性测试而用尽),在讨论之后,根据具体情况可能允许入组;
  • 受试者不适合手术,或经过手术和 / 或局部治疗后进展;
  • 局部治疗后进展的患者,局部治疗(包括但不限于手术、放疗、动脉栓塞、动脉灌注、射频消融、冷冻消融或经皮乙醇注射)至少在基线影像学扫描
  • 前 4 周已完成,且局部治疗引起的毒性反应(脱发除外)必须恢复至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第 5.0 版(NCI-CTCAEv5.0)评级<=1 级;
  • 既往未接受过任何针对 BTC 的系统治疗;
  • 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根据 RECISTv1.1 要求,该可测量病灶螺旋 CT 扫描长径≥10mm 或肿大淋巴结短径>=15mm;既往接受过局部治疗的病灶,
  • 根据 RECISTv1.1 标准明确进展后可作为靶病灶);
  • 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状况评分为 0~2 分(ECOG 评分标准见附件 1);
  • 预期生存期>=12 周;
  • 主要器官功能基本正常,严重血液、心、肺、肝、肾、骨髓等功能异常和免疫缺陷疾病,符合方案要求:
  • a) 血常规检查:(除外血红蛋白,筛查前 14 天内未输血、未使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7 天内未使用纠正治疗)
  • i.血红蛋白>=90g/L;
  • ii.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
  • iii.血小板计数>=50×10^9/L;
  • b) 生化检查:(14 天内未输白蛋白)
  • i.血清白蛋白>=29g/L;
  • ii.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 倍正常值上限(ULN);
  • iii.总胆红素(TBIL)<=1.5 倍 ULN;
  • iv.肌酐 Cr<=1.5 倍 ULN 或 Cr 清除率>50mL/min(Cockcroft-Gault 公式如下):
  • 男性:Cr 清除率=((140-年龄)×体重)/(72×血 Cr)
  • 女性:Cr 清除率=((140-年龄)×体重)/(72×血 Cr)×0.85
  • 体重单位:kg;血 Cr 单位:mg/mL;
  • v.尿蛋白<2+(若尿蛋白>=2+,可以进行 24 小时(h)尿蛋白定量,24h 尿蛋白定量<1.0g 可以入组);
  • c) 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和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1.5×ULN(对于使用稳定剂量的抗凝治疗如低分子肝素或者华法林且
  • INR 在抗凝血剂的预期治疗范围内可以筛选);
  • d) 促甲状腺激素(TSH)<=ULN;如果异常应考察 T3 和 T4 水平,T3 和 T4 水平水平正常则可以入选;
  • e) 心脏彩超:左室射血分数(LVEF)大于等于 60%;
  •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必须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直到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至少 120 天内禁欲(避免异性性交)或使用可靠、有效方法避孕。且在开始研究治疗前的 7 天内血清 HCG 检查必须为阴性;而且必须为非哺乳期。如果女性患者已来月经、尚未达到绝经后状态(连续无月经时间>=12 个月,除绝经之外未发现其他原因),且未接受过绝育手术(如子宫切除术、双侧输卵管结扎术或双侧卵巢切除术),则认为该患者有生育能力。
  • 对于伴侣为育龄妇女的男性患者,必须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直到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至少 120 天内禁欲,或使用可靠、有效方法避孕。在同一时间段内男性受试者也必须同意不捐精子。伴侣已怀孕的男性受试者须使用避孕套,无须再采用其它避孕方法。

排除标准

  • 1:   5 年内或同时患有除 BTC 之外的,其它活动性恶性肿瘤。已治愈的局限性肿瘤,如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癌、表浅膀胱癌、前列腺原位癌、宫颈原位癌、乳腺原位癌等可以入组;
  • 2:   准备进行或者既往接受过器官或同种异基因骨髓移植的患者
  • 3:   在开始研究治疗之前 28 天内接受过其他试验用药物治疗
  • 4:   有临床症状的中度、重度腹水即需要治疗性的穿刺、引流者或 Child-Pugh 评分>2(仅影像学显示少量腹水但不伴有临床症状者除外);不受控制或中等量及以上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
  • 5:   研究治疗开始前 6 个月内有消化道出血病史或具有明确的胃肠道出血倾向,如:有出血危险的或重度食管胃底静脉曲张、有局部活动性消化道溃疡病灶、持续大便潜血阳性不可入组(基线期若大便潜血阳性,可复查,复查后若仍为阳性,需要进行胃十二指肠镜检(EGD),若 EGD 提示出血风险的食管胃底静脉曲张则不能入组)
  • 6:   研究治疗开始前 6 个月内出现过腹部瘘管、胃肠道穿孔或腹腔脓肿
  • 7:   在开始研究治疗之前 6 个月内曾患肠梗阻和 / 或曾有胃肠道梗阻临床体征或症状,包括与原有疾病有关或需要常规肠外水化、肠外营养或管饲的不完全梗阻:
  • 8:   已知存在的遗传性或获得性出血(如凝血功能障碍)或血栓倾向,如血友病病人;目前正在或近期(研究治疗开始前 10 天内)曾出于治疗目的使用全剂量口服或注射抗凝药物或溶栓药物(允许预防性使用小剂量阿司匹林、低分子肝素);
  • 9:   目前正在使用或近期曾使用(研究治疗开始前 10 天内)阿司匹林(> 325mg/天(最大抗血小板剂量)或双嘧达莫、噻氯匹定、氯吡格雷和西洛他唑治疗
  • 10:   研究治疗开始前 6 个月内发生过血栓形成或栓塞事件,例如脑血管意外(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脑出血、脑梗塞)、肺栓塞等;
  • 11:有未能良好控制的心脏临床症状或疾病,如:
  • a)按照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标准 II 级以上心脏功能不全或心脏彩超检查:LVEF(左室射血分数)<50%;
  • c)研究治疗开始前 1 年内发生过心肌梗死;
  • d)有临床意义的室上性或室性心律失常需要治疗或干预;
  • e)QTc > 450ms(男性);QTc > 470ms (女性)(QTc 间期以 Fridericia 公式计算;若 QTc 异常,可间隔 2 分钟连续检测三次,取其平均值);
  • 12:患有高血压,且经降压药物治疗无法获得良好控制(收缩压 ≥ 140mmHg 或者舒张压 ≥ 90mmHg)(基于≥2 次测量获得的 BP 读数的平均值),允许通过使用降压治疗实现上述参数;既往曾出现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性脑病;
  • 13:在研究治疗开始前 6 个月内出现重大血管疾病(例如,需要手术修补或近期有外周动脉血栓形成的主动脉瘤);严重、未愈合或裂开的伤口以及活动期溃疡或未经治疗的骨折;在研究治疗开始前 4 周内接受过大手术治疗(诊断除外)或预期需在研究期间进行大手术治疗;
  • 14:有证据表明存在无法通过穿刺或近期外科手术解释说明的腹内积气;
  • 15:既往或目前存在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涉及主要气道或血管的转移性疾病(比如由于肿瘤侵犯导致完全闭塞的门静脉主干或腔静脉需要排除入组,门静脉主干是指脾静脉和肠系膜上静脉的汇合处以及肝门静脉分为左右支的分支处)或位于中心的大体积纵隔肿瘤块(距隆嵴<30 mm);
  • 16:有肝性脑病病史者;目前伴有间质性肺炎或间质性肺病,或既往有需激素治疗的间质性肺炎或间质性肺病病史者,或其他可能干扰免疫相关肺毒性判断和处理的肺纤维化、机化性肺炎(例如,闭塞性细支气管炎)、尘肺、药物相关肺炎、特发性肺炎或在筛选期胸部计算机断层扫描(CT)图上可见活动性肺炎证据或肺功能严重受损的受试者,允许放射野曾有辐射性肺炎;活动性结核;
  • 17:存在活动性自身免疫病或有自身免疫病病史且可能复发(包括但不局限于:自身免疫性肝炎、间质性肺炎、葡萄膜炎、肠炎、垂体炎、血管炎、肾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降低[仅通过激素替代治疗可以控制的受试者可纳入]);受试者患有无需系统治疗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脱发,接受胰岛素治疗的经控制的 I 型糖尿病或在童年期哮喘已完全缓解,成人后无需任何干预的可纳入;需要支气管扩张剂进行医学干预的哮喘患者则不能纳入;
  • 18:在开始研究治疗之前 14 天内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全身激素治疗以达到免疫抑制目的(剂量>10 mg/天泼尼松或其他等疗效激素);
  • 19:已知对任何单克隆抗体药物有严重过敏史;
  • 20:无法正常吞咽药片,或存在胃肠功能异常,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影响药物吸收者;
  • 21:在开始研究治疗之前 4 周内有重度感染,包括但不限于因感染、菌血症或重度肺炎并发症而住院治疗;在开始研究治疗之前 2 周内口服或静脉给予治疗性抗生素(接受预防性抗生素(例如,预防尿路感染或慢性阻塞性肺病加重的患者有资格参与研究);
  • 22:患者先天或后天免疫功能缺陷(如 HIV 感染者);
  • 23:合并乙肝及丙肝共同感染;
  • 24:在开始研究治疗之前 28 天内接受过减毒活疫苗治疗,或预期于阿得贝利单抗治疗期间或阿得贝利单抗末次给药后 60 天内需要接种此类疫苗;
  • 25:经研究者判断,患者有其他可能影响研究结果或导致本研究被迫中途终止的因素,如酗酒、药物滥用、其他的严重疾病(含精神疾病)需要合并治疗,有严重的实验室检查异常,伴有家庭或社会等因素,会影响到患者的安全。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组 1

组 2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客观缓解率

次要结局

  • 6 个月无进展生存期率
  • 疾病进展时间
  • 疾病控制率
  • 缓解持续时间
  • 总生存期
  • 评价阿得贝利单抗和安罗替尼联合肝动脉灌注化疗或静脉化疗用于晚期胆道肿瘤的一线治疗的安全性

研究者

发起方
自筹经费

研究点 (2)

Loading locations...

相似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