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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10606
CTR20210606已完成3 期

一项在慢性鼻窦炎伴鼻息肉(CRSwNP)/嗜酸性粒细胞性慢性鼻窦炎(ECRS)成年患者中评估美泊利单抗 100 mg 皮下注射的临床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平行组、III 期研究– MERIT:美泊利单抗用于治疗嗜酸性粒细胞性慢性鼻窦炎的研究

未提供6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2 个国家目标入组 56 人开始时间: 2021年4月12日

试验速览

阶段
3 期
状态
已完成
入组人数
56
试验地点
61
主要终点
美泊利单抗 100 mg SC 与安慰剂相比,鼻息肉内窥镜总评分相比基线的变化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主要目的: 评价第 52 周时美泊利单抗 100 mg SC 与安慰剂相比在诊断为 CRSwNP/ECRS 的患者中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 在诊断为 CRSwNP/ECRS 的患者中,评价第 52 周时美泊利单抗 100 mg 与安慰剂相比对生活质量的影响 在诊断为 CRSwNP/ECRS 的患者中,评价第 52 周时美泊利单抗 100 mg 与安慰剂相比在以下方面的有效性:平均总体 VAS 症状评分、平均复合 VAS 评分、Lund Mackay CT 评分、平均单项 VAS 症状评分[嗅觉丧失]以及对至首次鼻部手术或首次系统性 CS 疗程的时间的影响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平行分组
主要目的
评价第52 周时美泊利单抗100 Mg Sc 与安慰剂相比在诊断为crsw Np/ecrs 的患者中的有效性
盲法
双盲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无上限(—)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 18 岁。
  • 男性或女性受试者(采用适当避孕措施)均有资格参与本研究;
  •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WOCBP)采取的避孕措施应当符合当地有关参加临床研究的避孕方法规定。
  • 为了符合研究入选标准,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必须承诺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始终正确使用可接受的避孕措施。
  • 对于非妊娠或哺乳期的女性受试者,如果符合以下一种条件,即有资格参加本研究:
  • 第 0 节 “避孕和屏障指南” 中定义的无生育能力(WONCBP)的女性或是 WOCBP 并在研究干预期和研究干预末次给药后至少 105 天采取第 0 节中所述高效(每年失败率<1%)的避孕措施,首选使用者依赖性低的避孕措施。研究者应评估与研究干预首次给药相关的避孕方法失败(例如不依从、近期开始)的可能性。
  • WOCBP 在研究干预首次给药前 24 小时内的高灵敏度尿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 如果尿妊娠试验不能确认为阴性(例如结果不确定),则需进行血清妊娠试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血清妊娠试验结果为阳性,则受试者不得入选本研究。(参见第 0 节:妊娠试验)。
  • 有关研究干预期间和之后的其他妊娠试验要求,参见第 0 节 “妊娠试验” 。
  • 研究者负责审查病史、月经史和近期的性行为,以降低将早期妊娠未检出的女性入选本研究的风险。
  • 访视 0 前 12 个月内记录的或通过访视 0 至访视 1 期间采集的血样显示的血嗜酸粒细胞计数>2%。至访视 1 时,所有受试者的血嗜酸粒细胞计数必须>2%。访视 1 评估时外周血嗜酸粒细胞计数>2% -5%的受试者还必须同时合并支气管哮喘、阿司匹林不耐受或非甾体类抗炎药不耐受,才能参加访视 2。
  • 研究者评估的双侧 NP 内镜评分至少为 5 分(最高评分为 8 分,要求每个鼻腔的最低评分至少为 2 分)
  • 受试者在访视 1 时至少符合下述一项:
  • 既往行鼻部手术以切除 NP,
  • 在过去 2 年里已接受至少连续 3 天的系统性糖皮质激素以治疗 NP,
  • 医学上不适合或不耐受系统性糖皮质激素治疗
  • 受试者存在重度 NP 症状,定义为鼻塞 VAS 症状评分>5
  • 在访视 1 前,存在持续至少 12 周的 CRS 症状,定义为至少存在 2 种不同的症状:其中一种症状应为鼻塞或鼻涕(前 / 后鼻孔鼻涕),再加上
  • ± 嗅觉减退或嗅觉丧失
  • 能够签署知情同意书,其中包括遵循知情同意书(ICF)和本研究方案中所列出的要求和限制条件。

排除标准

  • 根据病史询问、体格检查或筛选检查结果,责任医生认为受试者不适于入选本研究(例如筛选前 3 个月内有症状的带状疱疹,结核病 [TB]活动或潜伏的证据)。
  • 存在嗜酸性肉芽肿性多血管炎(也称为 Churg Strauss 综合征)、Young’s 综合征、
  • Kartagener’s 综合征或纤毛运动障碍综合征。
  • 妨碍对两侧鼻孔中鼻息肉进行完整评估的任何明显鼻中隔偏曲
  • 筛选时或筛选前 2 周内急性鼻窦炎或上呼吸道感染(URTI)
  • 当前存在的药物性鼻炎(反弹性或化学药物诱导性鼻炎)
  • 受试者在筛选前 4 周内发生需要住院的哮喘急性发作
  • 受试者在访视 1 之前的 6 个月内接受过任何鼻内和 / 或鼻窦手术(例如息肉切除术、球囊扩张或鼻支架插入);V0 访视前出于诊断目的的鼻活检术除外。
  •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 NP 手术禁忌症
  • 受试者存在已知 HIV 感染病史。
  • 受试者在访视 1 前 6 个月内已知存在寄生虫感染。
  • 受试者目前正在接受或在美泊利单抗首次给药前 3 个月(或 5 个半衰期-以时间较长者为准)内接受过化疗、放疗或研究药物 / 治疗。
  • 受试者存在研究药物或其成分过敏史,或研究者或 GSK 医学监查员认为由于其药物或其他过敏反应史不适于参加研究。阿司匹林敏感的受试者可以入组研究。
  • 受试者存在抗 IL-5 或其他单克隆抗体治疗过敏反应史。
  • 受试者既往已参加过美泊利单抗的临床研究。
  • 目前正在使用 INCS 和吸入糖皮质激素经鼻呼出(ICS/ETN)治疗 ECRS,但不愿在整个研究期间持续使用该给药方法的患者。
  • 在筛选前 4 周内使用包括口服糖皮质激素在内的系统性糖皮质激素(鼻用糖皮质激素除外)或计划在双盲期间使用此类药物。
  • 访视 1 前 1 个月内发生 INCS 和 / 或吸入糖皮质激素经鼻呼出(ICS/ETN)治疗的剂量变更(若适用)。
  • 在访视 1 前的 5 个终末期半衰期内接受生物制剂或免疫抑制治疗(奥马珠单抗除外)
  • 在访视 1 前 130 天内接受奥马珠单抗(茁乐)治疗
  • 在访视 1 前< 30 天内启用白三烯拮抗剂治疗或变更其剂量
  • 在过去 3 个月内启用变应原免疫治疗或变更其剂量。
  •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怀孕的女性。
  • 认为不可能在研究期间存活、或患有任何快速进展的疾病或直接危及生命疾病(例如,癌症)的受试者。此外,患有可能影响呼吸系统功能的任何其他病症(例如,神经系统病症)的受试者也不应纳入到本研究中。
  • 受试者存在已知、既存、具有临床意义的内分泌、自体免疫、心血管、代谢系统、神经系统、肾脏、胃肠道、肝脏、血液学或任何其他系统异常,尽管采用了标准治疗但仍未控制。
  • 存在提示活动性 COVID-19 感染症状(即,发热、咳嗽等)的受试者不应纳入研究中
  • 在过去 14 天内与已知 COVID-19 阳性患者接触的受试者,应自暴露之日起至少 14 天排除参加研究,并且受试者应保持无症状才能继续参加研究。
  • 免疫缺陷:已知的免疫缺陷(例如,人免疫缺陷病毒 - HIV)。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所致的免疫缺陷除外
  • 当前存在恶性肿瘤,或筛选前缓解<12 个月的既往恶性肿瘤病史
  • 注:皮肤基底细胞癌、鳞状细胞癌或宫颈原位癌治疗成功且无复发迹象的受试者可参加本研究。
  • 不稳定肝脏疾病:当前活动性肝脏或胆道疾病(吉尔伯特综合征或无症状性胆结石或研究者评估认为处于稳定状态的其他慢性肝病除外)。
  • 稳定慢性肝病通常应定义为不存在腹水、脑病、凝血障碍、低白蛋白血症、食管或胃静脉曲张、或持续性黄疸或肝硬化。
  • 如果符合所有其他入选标准,则可接受存在稳定性慢性乙肝和丙肝的受试者(例如,筛选时或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检出乙肝表面抗原(HBsAg)或丙型肝炎抗体检测结果呈阳性)
  • 胆红素>1.5 × ULN(如果对胆红素进行了分离且直接胆红素<35%,则游离胆红素>1.5 ×ULN 是可以接受的)。
  • 根据研究者评估,当前不稳定的肝病或胆道疾病定义为存在腹水、脑病、凝血障碍、低白蛋白血症、食管或胃静脉曲张、持续性黄疸或肝硬化。
  • 筛选访视 1 时的 12 导联 ECG:基于受试者在筛选访视 1 时所行的 ECG,根据 Fridericia 公式的校正 QT 间期(QTcF)>450 msec(或存在束支传导阻滞的受试者,QTcF >480 msec)。
  • 本研究对 QT 间期采用 Fridericia 公式按心率进行校正,即 QTcF。数据可通过机读或在无法自动机读的情况下进行人工通读。必须使用该特定公式确定个体受试者的合格性及是否终止治疗。
  • 根据研究者评价,如果筛选访视 1 时进行的 12 导联 ECG 检查显示具有临床意义的异常 ECG 结果且影响受试者参加研究,则将该受试者排除。
  • 在筛选(访视 1)前 2 年内存在已知或可疑的酒精或药物滥用史,研究者认为会妨碍受试者完成研究程序。
  • 研究者、助理研究者、研究协调员、参与研究的研究者或研究中心的雇员或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本研究。
  • 研究者判定为无法阅读和 / 或不能完成调查问卷的任何受试者。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美泊利单抗 100 mg SC 与安慰剂相比,鼻息肉内窥镜总评分相比基线的变化

时间窗: 第 52 周时

美泊利单抗 100 mg SC 与安慰剂相比,平均鼻塞 VAS 评分相比基线的变化

时间窗: 第 52 周之前 4 周内

次要结局

  • 平均总体 VAS 症状评分相比基线的变化(第 52 周之前 4 周内)
  • SNOT-22 总评分相比基线的变化(第 52 周时)
  • 平均复合 VAS 评分(综合鼻塞、鼻涕、咽喉部黏液和嗅觉丧失的 VAS 评分)相比基线的变化(第 52 周之前 4 周内)
  • Lund Mackay 计算机断层(CT)扫描评分相比基线的变化(第 52 周)
  • 平均单项 VAS 症状(嗅觉丧失)评分相比基线的变化(第 52 周之前 4 周内)
  • 至首次鼻部手术或系统性 CS(用于 CRSwNP/ECRS 治疗)的时间(截至第 52 周时)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倪萍

GlaxoSmithKline (Ireland) Limited/Glaxo Operations UK Ltd/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研究点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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