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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54772
CTR20254772招募中2 期

评价 SHR-2173 注射液在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中的疗效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 II 期临床研究

广东恒瑞医药有限公司47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开始时间: 2025年11月28日
适应症
相关药物

试验速览

阶段
2 期
状态
招募中
试验地点
47
主要终点
SLE 反应指数(SRI-4)应答的受试者比例。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主要研究目的:评估 SHR-2173 注射液在系统性红斑狼疮(SLE)患者中的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评估 SHR-2173 注射液在 SLE 患者中的疗效和安全性。 探索性目的:评估 SHR-2173 注射液在 SLE 患者中的其他疗效、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和免疫原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Interventional
主要目的
平行分组
盲法
双盲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 至 65岁(—)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 18~65 周岁(含两端值),性别不限;
  • 筛选时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 2(m2)]为≥18kg/m2;
  • 筛选时已确诊为 SLE≥6 个月;
  • 筛选时根据中心实验室的测定结果,ANA≥1:80,或 dsDNA 抗体和 / 或抗 Sm 抗体高于正常值范围上限;
  • 筛选时和基线时疾病活动度高;
  • 目前接受以下至少一种或多种稳定剂量的标准疗法治疗 SLE:口服皮质类固醇(OCS)、抗疟药、常规免疫抑制剂;
  • 试验前详细了解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且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ICF);
  •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或伴侣为育龄妇女的男性受试者,自签署 ICF 开始至末次试验用药后 12 周内须避免捐献精子 / 卵子,且同意采取研究方案规定的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 存在下列任何病史或合并疾病:a) 存在严重的狼疮相关肾脏疾病和 / 或肾损害;b) 筛选前 6 个月出现活动性神经精神性 SLE; c) 除 SLE 及 LN 以外可能会干扰试验结果的解释或临床评估的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或关节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类风湿性关节炎、重叠综合征、银屑病 / 银屑病关节炎、湿疹、炎症性肠病、任何其他血管炎;d) 筛选前 12 个月内存在灾难性或重度抗磷脂综合征;e) 有进行性多灶性脑白质病(PML)病史;f) 有器官移植病史;
  • 使用下列任何药物 / 治疗或参加临床研究:a) 既往接受过 CAR-T 等基因治疗或者 T 细胞衔接器(TCE)治疗;b) 随机前 6 个月内接受过抗 CD20 单抗;随机前 6-12 个月内接受过其他 B 细胞或浆细胞耗竭治疗者;c) 随机前 12 周内接受过作用于 BAFF、APRIL 或干扰素受体靶点的生物制剂治疗;d) 随机前 12 周内使用过烷化剂;e) 随机前 12 周内接受过任何针对 SLE 治疗的其他生物制剂;f) 随机前 12 周内接受过 Janus 相关激酶(JAK)、Bruton 酪氨酸激酶(BTK)或酪氨酸激酶 2(TYK2)抑制剂; g) 随机前 4 周内接受过关节内、肌肉或静脉注射皮质类固醇治疗 SLE 疾病活动;h) 随机前 4 周内接受过活 / 减毒活疫苗接种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种;
  • 存在以下肿瘤风险或伴随其他控制不佳的严重疾病或慢性疾病:a) 患有恶性肿瘤或有恶性肿瘤病史;b) 筛选时或筛选期间伴随其他控制不佳的严重疾病或慢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内分泌疾病,心血管疾病,神经 / 精神疾病,肾脏疾病,严重消化系统疾病,严重呼吸系统疾病,神经系统疾病,以及其他严重的肝胆、代谢或淋巴系统疾病等;
  • 感染相关病史及检查:a) 带状疱疹感染复核下列情况之一:1) 全身性带状疱疹史,如播散性带状疱疹、疱疹性脑炎或累及视网膜的眼部带状疱疹史;2) 2 年内发作 2 次或以上的复发性带状疱疹;3) 在筛选前 12 周内带状疱疹感染未完全消退;b) 结核(TB)或隐匿性结核感染;c) 己知有原发性免疫缺陷史、脾切除术史以及任何使受试者易感染的潜在情况;d) 需要住院和静脉注射抗生素的反复感染史;e) 随机前 8 周内需要住院和 / 或接受静脉抗感染治疗,或随机前 2 周内有需要使用口服抗感染治疗的任何感染;f)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任一项检查结果阳性者;乙肝五项的检测结果若 HBsAg 阴性但乙型肝炎核心抗体(HBcAb)阳性的患者,无论乙型肝炎表面抗体(HBsAb)是阳性还是阴性,均需检测 HBV-DNA 以确定其情况:如果 HBV-DNA 阳性,需排除;如果 HBV-DNA 阴性,可参加试验;
  • 一般情况:a)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b) 在筛选前 1 年内有酒精滥用或非法药物滥用史;c) 过敏体质者,或已知对试验用药品的任何成分不耐受或存在过敏;d) 筛选访视前 3 个月内进行过重大手术,或研究期间计划进行重大手术;e) 研究者判断存在影响研究药物安全性和疗效评价的情况,或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情况。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SLE 反应指数(SRI-4)应答的受试者比例。

时间窗: 第 24 周。

次要结局

  • SRI-4 应答的受试者比例。(各访视时间点。)
  • BILAG 的狼疮综合评估(BICLA)应答的受试者比例。(各访视时间点。)
  • SLEDAI-2K 较基线下降≥4 分的受试者比例。(各访视时间点。)
  • 接受低剂量皮质类固醇(OCS)治疗且 SRI-4 应答的受试者比例。(按方案规定。)
  • 每日泼尼松(或等效药物)剂量≤7.5mg 的受试者比例(仅限于基线 OCS>7.5mg/天者)。(各访视时间点。)
  • 患者整体评估(PtGA)较基线的变化和变化百分比。(各访视时间点。)
  • 达到狼疮低疾病活动状态(LLDAS)的受试者比例。(按方案规定。)
  • 达到疾病缓解(DORIS)的受试者比例。(按方案规定。)
  • 抗 dsDNA 抗体、补体(C3、C4)、CD19+B 细胞水平较基线的变化。(各访视时间点。)
  • 慢性病治疗功能评估-疲乏(FACIT-F)量表较基线的变化。(按方案规定。)
  • 狼疮生活质量量表(SLEQOL)较基线的变化。(按方案规定。)
  • 不良事件、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及 12 导联心电图等;(试验全过程)

研究者

研究点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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