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临床试验/ChiCTR2200060032
ChiCTR2200060032尚未招募1 期

MSLN STAR-T 细胞在晚期恶性实体瘤中的安全性与有效性的探索性临床研究

资助方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15 人开始时间: 2022年4月14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1 期
状态
尚未招募
发起方
入组人数
15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剂量限制性毒性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评价 MSLN STAR-T 细胞在晚期恶性实体瘤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干预性研究
主要目的
横断面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70(—)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1.年龄≥18 岁,≤70 岁,性别不限;
  • 2.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恶性实体瘤,包括恶性间皮瘤(胸膜、腹膜等)、胰腺癌、卵巢癌、肝内胆管癌、肺癌、胃癌、结直肠癌等;
  • 3.经过系统性治疗后复发,或无法耐受现有治疗的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包括但不限于:
  • (1)既往接受过至少一线治疗失败的恶性间皮瘤患者;
  • (2)既往接受至少一线治疗失败的胰腺癌患者;
  • (3)既往接受至少二线治疗失败的胃癌患者;
  • (4)既往接受过至少二线铂敏感或铂耐药治疗失败的卵巢癌患者;
  • (5)既往接受过至少一线治疗失败的肝内胆管癌患者;
  • (6)晚期非小细胞肺癌(非鳞癌)患者:EGFR、ALK、ROS1、MET 等驱动基因阳性者,经靶向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或不能耐受;EGFR、ALK、ROS1、MET 等驱动基因阴性者,受试者既往接受≥1 线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或不能耐受;
  • (7)既往接受过至少二线治疗失败的结直肠癌患者;
  • 4.肿瘤组织样本间皮素(MSLN)为阳性(IHC 检测,阳性率>10%);
  • 5.筛选时影像学上具有可测量的靶病灶(依据 RECIST1.1),非淋巴结病灶长径≥1.0cm,或淋巴结病灶短径≥1.5cm;
  • 6.ECOG 评分 0-1 分;
  • 7.预期生存期≥3 个月;
  • 8.具备建立外周血单个核细胞采集通路的条件,具有足够的细胞以备 STAR-T 细胞制备;
  • 9.具有良好的骨髓和器官功能:
  • (1)血常规: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血红蛋白(Hb)≥85g/L;血小板计数≥75×10^9/L;
  • (2)血生化:总胆红素(TBIL)≤2.5 倍正常值上限(ULN);天冬氨酸转氨酶(AST)、丙氨酸转氨酶(ALT)≤2.5 倍正常值上限(ULN)(肝转移的患者可为≤5 倍 ULN);
  • (3)血清肌酐(Cr)≤1.5 倍正常值上限(ULN);
  • (4)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活化部分凝血酶原时间(APTT)≤1.5×ULN,肝转移的患者应≤2×ULN;
  • (5)肺功能:具备最低水平的肺储备,定义为 CTCAE v5.0≤1 级呼吸困难且在非吸氧状态的指末血氧饱和度≥ 91%;
  • 育龄期妇女必须在筛选期进行血清学妊娠试验,且结果为阴性;并且愿意在试验期间和细胞输注后 24 个月采用可靠的方法避孕;对于伴侣为育龄妇女的男性受试者,应接受手术绝育,或同意在试验期间和细胞回输后 24 个月采用可靠的方法避孕;
  • 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配合随访。

排除标准

  • 1.筛选时存在难以控制的活动性感染者;符合以下一项者:
  • 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和 / 或乙肝 e 抗原(HBeAg)阳性,乙肝 e 抗体(HBe-Ab)和 / 或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且 HBV-DNA 拷贝数大于检测下限,丙肝抗体(HCV-Ab)阳性且 HCV-RNA 拷贝数大于检测下限,人体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者、梅毒螺旋体(TP-Ab)抗体阳性;
  • 2.患有或具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史的患者,如癫痫史、中风、严重脑损伤失语、瘫痪等;
  • 3.存在活动性脑转移的患者,但筛选前 1 个月不需要采用任何放射、手术或类固醇治疗以控制转移症状者可入组;
  • 4.系统性红斑狼疮、合并活动性或未经控制自身免疫性疾病(如 Crohns 病、类风湿关节炎、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等);
  • 5.正在接受治疗剂量或系统性的糖皮质激素治疗(泼尼松≥20mg/天或等效剂量的其他皮质类固醇激素);
  • 6.既往干预或治疗导致的毒性或并发症未恢复至 CTCAE v5.0≤2 级或以下(脱发及研究者判断的无临床意义的实验室检查异常值除外);
  • 7.既往接受过其他基因修饰的 T 细胞产品(如 MSLN CAR-T 或 TCR-T 细胞),或靶向 MSLN 的治疗;
  • 8.单采前的指定时间内使用进行过以下任何药物或治疗的患者:
  • (1)在单采前 2 周内或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短者为准)接受过任何化疗;
  • (2)在单采前 4 周内或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短者为准)接受过任何单克隆抗体、抗体偶联药物(ADC)、双抗等大分子或小分子靶向治疗;
  • (3)在单采前 6 周内接受过放疗,若放疗部位疾病进展,或其它未放疗部位存在 CT 等影像阳性病灶,则允许入组;若其它未放疗部位存在 CT 等影像阳性病灶,允许在单采前 2 周,对单一病灶进行放疗;
  • 9.存在无法控制的胸水、心包积液或腹水(腹水定义为:体格检查腹水体征阳性或需要采用干预治疗控制的腹水(仅影像学显示有腹水而不需干预者可纳入);
  • 10.筛选前的 3 年内,被诊断出其他恶性肿瘤,但经过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和 / 或经过根治性原位癌切除者除外;
  • 11.其他严重的可能限制受试者参加此研究的疾病。例如控制不良的糖尿病、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 III 级或 IV 级心力衰竭;6 个月内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律失常或不稳定性心绞痛;1 年内的肺栓塞病史;中度及以上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间质性肺病(影像学上无临床意义的间质性改变除外)、有临床意义的肺功能检查异常;或有临床意义的消化道出血;
  • 12.筛选前 6 周接种过活疫苗者;
  • 13.在细胞回输前 3 个月内参与其他干预性临床研究,接受过活性试验药物治疗,或在整个研究期间有意参与另一项临床试验或接受方案规定之外的抗肿瘤治疗者。
  • 14.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 15.研究者认为存在不适合入选或影响受试者参与或完成研究的其他因素。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干预组

MSLN STAR-T 细胞输注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剂量限制性毒性

最大耐受剂量

不良事件

次要结局

未报告次要终点

研究者

发起方
资助方

研究点 (1)

Loading locations...

相似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