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临床试验/CTR20191706
CTR20191706已完成生物等效性试验

单中心随机开放双周期交叉设计评价中国健康受试者单次空腹及餐后口服厄贝沙坦氨氯地平片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未提供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60 人开始时间: 2019年8月30日

试验速览

阶段
生物等效性试验
状态
已完成
入组人数
60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药代动力学参数 Cmax、AUC0-t、AUC0-∞等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以日本住友制药株式会社生产的厄贝沙坦氨氯地平片(规格:100mg/10mg/片,商品名:アイシクス®)为参比制剂,以江西施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的厄贝沙坦氨氯地平片(规格:100mg/10mg/片)为受试制剂,通过单中心、随机、开放、双周期、交叉设计的临床试验来评价两种制剂在空腹及餐后条件下的生物等效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交叉设计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无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年龄、性别与例数 年龄≥18 周岁的健康男性或女性受试者,男女比例适当。其中,女性受试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已行手术绝育,或绝经至少 1 年;②具有生育能力,但须满足下列条件:入组本试验前血妊娠检查结果为阴性;女性受试者用药前 14 天至试验结束不能有任何无保护性的性行为,在用药至试验结束前须采用物理避孕方式避孕;试验结束后至少 3 个月内,必须采取一种被认可的方法避孕(例如:口服避孕法、注射避孕法、植入的和有屏障作用的避孕方法,杀精剂和避孕套,或者宫内避孕器)。男性受试者用药至试验结束前不能有任何无保护性的性行为,试验结束后至少 3 个月内,必须采取一种被认可的方法避孕并不得为他人供精。
  • 体重指标 男性体重≥50 kg,女性体重≥45 kg,19≤体重指数≤26。体重指数按下式计算:体重指数=体重(kg)/身高(m)2。
  • 健康状况 受试者应无中枢系统、心血管系统、肝脏、肾脏、消化系统、呼吸系统、血液系统、代谢障碍等重大疾病史;经全面体格检查显示心电图、血压、脉搏、体温以及实验室检查包括的血、尿常规,肝肾功能,乙肝表面抗原、HCV、HIV 和梅毒螺旋体特异抗体等各项指标检查均无异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
  • 行为习惯 不嗜烟、酒,并同意在住院期间以及每次用药前 48 小时内禁止吸烟、喝酒,同意在住院期间以及每次用药前 24 小时内禁止饮用含咖啡因类饮料,在清洗期的其他时间禁止吸烟、喝酒。
  • 自愿签署经伦理委员会批准的知情同意书。满足上述要求,且对本试验的目的、方法、内容及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有充分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能够与研究者作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的受试者纳入本试验。

排除标准

  • 对同类药物有过敏史、有过敏性疾患或过敏体质者;
  • 已知的能够影响静脉取血的严重出血问题;
  • 有中枢系统、心血管系统、肝脏、肾脏、消化系统、呼吸系统、血液系统、代谢障碍等重大疾病的病史或其他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的疾病;
  • 曾经患过能够影响药物吸收或代谢的胃肠道及肝、肾疾病者(例如:进行过肝脏、肾脏或胃肠道部分切除手术者);
  • 试验前 6 个月内患过具有临床意义的重大疾病或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
  • 确诊过高血压的患者;或虽未确诊过高血压,但在筛选期上肢袖带血压值超过标准血压诊断标准即收缩压>140 mmHg (18.6kPa)和 / 或舒张压>90 mmHg (12kPa)者(经复测正常且医生能够排除高血压风险者除外);
  • 确诊过低血压的患者;或虽未确诊过低血压,但在筛选期上肢袖带血压值低于标准血压诊断标准即收缩压<90 mmHg (12kPa)和 / 或舒张压<55mmHg(7.3kpa)(经复测正常且医生能够排除低血压风险者除外);
  • 试验前心电图和生命体征检查经研究医生判断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收缩压<90 mmHg 或>140 mmHg,舒张压<55 mmHg 或>90 mmHg;脉搏<50 bpm 或>100 bpm;额温>37.6℃或额温<35.9℃;呼吸异常);
  • 用药前 2 周内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妊娠和血液生化检查等)结果经临床医生判断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 试验前 3 个月内乙肝表面抗原检测阳性、HCV 检测阳性、HIV 检测阳性或抗-TP 检测阳性者;
  • 用药前三个月内献血或失血超过 400ml;
  • 试验首次给药前 90 天内参加过任何临床试验并服药者;
  • 试验首次给药前 30 天内使用过任何含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抑制剂——SSRI 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奥美拉唑、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 试验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因各种原因使用过任何药物者(包括中草药)或保健品者;
  • 试验前 3 个月内使用毒品(如:吗啡、甲基安非他明(冰毒)、氯胺酮(K 粉)、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摇头丸)、四氢大麻酚酸(大麻)等)者;
  • 试验前 3 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 5 支者;
  • 试验前 6 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 14 单位酒精(1 单位=360mL 啤酒或 45mL 酒精量为 40%的烈酒或 150mL 葡萄酒);
  • 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 / 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平均 8 杯以上,每杯 200mL),或研究给药前 2 天内摄入过含黄嘌呤、葡萄柚或与葡萄柚相关的柑橘类水果(如酸橙、柚子)或果汁者;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有晕针和 / 或晕血者;
  •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者研究者认为有不适合参加试验的其他因素。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药代动力学参数 Cmax、AUC0-t、AUC0-∞等

时间窗: 给药前到给药后 144h

次要结局

  • 实验室检查、生命体征、不良事件(整个试验过程)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郑旭平

江西施美制药有限公司 / 南京华威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研究点 (1)

Loading locations...

相似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