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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2600116792
ChiCTR2600116792尚未招募1 期

评价 MT027 细胞注射液在合并有脑转移的三阴性乳腺癌患者的耐受性、安全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及有效性的剂量递增和剂量扩展临床研究

广东省人民医院重大科研项目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开始时间: 2026年1月5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1 期
状态
尚未招募
发起方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剂量限制性毒性事件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主要研究目的: 1.对于剂量递增阶段,主要研究目的为评估 MT027 细胞注射液在合并有脑转移的三阴性乳腺癌患者中的耐受性确定最大耐受剂量(MTD)。 2.对于剂量扩展阶段,主要研究目的为观察 MT027 细胞注射液在合并有脑转移的三阴性乳腺癌患者中客观缓解率(ORR)和安全性。 次要研究目的: 1.评估 MT027 细胞注射液在合并有脑转移的三阴性乳腺癌患者中的安全性; 2.描述 MT027 细胞注射液在合并有脑转移的三阴性乳腺癌患者中的 PK 特征和确定 2 期推荐剂量(RP2D); 3.探索脑脊液及外周血中药代动力学(PK)、药效动力学(PD)指标与疗效和安全性的关系; 探索性研究目的: 1.探索 B7H3 表达与 MT027 疗效的关系。 2.探索脑脊液及外周血中循环肿瘤细胞的变化,及其与 MT027 疗效的关系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干预性研究
主要目的
单臂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
性别
Female

入选标准

  • 1.自愿参加本研究,在进行任何研究特定程序、采样或分析前提供已签字并注明日期的书面知情同意书;
  • 2.年龄≥18 岁,女性;
  • 3.东部肿瘤协作组织(ECOG)体能状况评分为 0 或 1;
  • 4.预期生存期≥3 个月;
  • 5.在组织学上确诊为 TNBC 且不适合以治愈为目的的手术切除或放射治疗,TNBC 标准为:人表皮生长因子 2 [HER2]、雌激素受体[ER]和孕激素受体[PR]阴性;
  • 6.肿瘤组织标本 B7-H3 阳性方可入组;受试者有既往 B7-H3 表达的检测结果或可提供符合检测要求的肿瘤组织样本,检测阳性者(免疫组化染色 H score≥100)才可入组本研究;
  • 7.根据 RANO-BM 标准,受试者有乳腺癌脑转移或软脑膜转移、且经研究者评估脑部转移病灶疾病处于稳定状态且目前无需接受局部治疗、无需增加皮质类固醇剂量或使用抗惊厥药来控制症状,包括以下情况:既往接受过局部治疗的稳定脑转移,或既往局部治疗后进展研究者评估不适合再次行局部放疗,或研究者评估不需要立即局部治疗的未经治疗的无症状脑转移;
  • 8.头颅增强 MRI 显示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病灶(根据 RANO-BM 2.0 标准,MRI 上显示为边界清晰的增强或非增强病变,单个层面上两垂直直径均≥10mm,在两个或多个层面可见,层厚≤4mm,层间距 0mm);
  • 9.根据 RECIST V1.1 标准,颅外至少存在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对于 Part 1 不要求,Part 2 必须满足);
  • 10.受试者自愿提供最近 1 次 FFPE 组织或病理切片(6 片连续白片)或脑脊液肿瘤细胞用于 B7-H3 表达检测,且肿瘤组织 / 脑脊液中细胞学检测 B7-H3 呈阳性表达;
  • 11.距离最近一次头颅局部性放疗≥3 个月;
  • 12.首次研究治疗前 1 个月内未行针对颅内、椎管内病灶的手术治疗或蛛网膜下腔给药治疗(腰穿等诊断性穿刺除外);
  • 13.筛选时具有良好的器官功能,按下述实验室检查结果定义,这些检查结果应在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 7 天内获得,且在检查前 14 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刺激因子治疗:
  • 血常规:血小板≥100×10^9/L,白细胞计数(WBC)≥3.0×10^9/L,淋巴细胞计数≥0.5×10^9/L,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L,且血红蛋白≥90g/dl(如伴随骨髓侵犯,则血小板≥50×10^9/L,ANC ≥1.0×10^9/L);
  • 肝功能:总胆红素(TBIL)≤1.5×正常值上限(ULN),谷丙转氨酶(ALT)≤2.5×ULN,且谷草转氨酶(AST)≤2.5×ULN(肝转移或肝细胞癌患者,可放宽至 TBIL ≤1.5×ULN,ALT ≤5×ULN,且 AST ≤5×ULN);
  • 肾功能:血肌酐≤1.5×ULN,且肌酐清除率≥50 mL/min;
  •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或凝血酶原时间和活化部分凝血酶时间(APTT)≤1.5×ULN;
  • 心脏功能:Fridericia 法校正的 QT(QTcF)间期≤450 ms(男性)或≤470 ms(女性)。
  • 14.既往全身性治疗毒性恢复至≤1 级或首次给药前恢复至基线(脱发除外);
  • 15.具有生育能力的育龄期女性必须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直至末次 MT027 细胞注射液给药后 180 天期间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育龄期女性包括绝经前女性和绝经后 2 年内的女性。

排除标准

  • 1.已知对研究药物或其辅料成分过敏;
  • 2.血液系统肿瘤(如淋巴瘤、白血病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者;
  • 3.存在脑干及高位颈髓转移者,包括中脑、脑桥、延髓及 C1/2 节段颈髓;
  • 4.颅内病灶占位效应明显,存在高颅压征象者(如剧烈头痛、喷射状呕吐、视乳头水肿、出现意识障碍、或影像学提示水肿明显,中线偏移≥1cm,鞍上池、四叠体池、脚间池、环池等周围脑池受压征象);
  • 5.存在脊髓压迫(症状性或无症状,并经放射学影像证实)。
  • 6.存在药物难治性慢性颅高压(如每日使用甘露醇>500ml 或地塞米松>15mg 或甲强龙>80mg 或等剂量的其他激素者);
  • 7.存在药物难以控制的原发或继发性癫痫 / 癫痫综合征者;
  • 8.颅内单个肿瘤病灶最大径>5cm,或多个颅内病灶最大径累加>6cm 者;
  • 9.存在急 / 慢性脑积水者;
  • 10.颅内 / 椎管内转移病灶造成脑脊液分隔、胶冻样脑脊液等脑脊液(CSF)流动阻塞,经治疗无法解除者;
  • 11.经研究者判断,存在严重神经认知功能障碍者;
  • 12.在筛选前 4 周内参与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
  • 13.既往接受过 B7H3 抗体或 ADC 或任何细胞治疗;
  • 14.既往 5 年内患有其他已知的恶性肿瘤病史(已治愈的宫颈原位癌、甲状腺乳头状癌和皮肤基底细胞癌除外);
  • 15.伴有任何活动性的自身免疫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史、或制药物治疗的疾病史或综合征(无需全身治疗的皮肤病或已痊愈的童年时代哮喘 / 过敏成年后无需任何干预的受试者;接受稳定剂量的甲状腺素替代治疗的自身免疫介导的甲状腺机能减退病史的受试者可以入选本研究);
  • 16.需要全身性类固醇激素(≥10 mg/天的泼尼松当量)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免疫抑制治疗。
  • 17.既往接受过异体组织 / 实体器官移植的受试者;
  • 18.在首次细胞治疗前 2 周内接种过活疫苗或研究期间计划接受活疫苗的受试者;
  • 19.活动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或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定义为 HCV 抗体阳性,若 HCV-RNA 低于检测下限允许入组);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者(定义为 HIV 抗体阳性);或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或 EB 病毒(EBV),巨细胞病毒(CMV)活动性感染者;
  • 20.患有活动性全身感染、凝血功能障碍等重大疾病;
  • 21.过去 6 个月内有≥3 级的血栓栓塞事件病史,或因血栓高风险正在接受溶栓或抗凝治疗;
  • 22.伴有遗传或获得性出血性疾病病史;
  • 23.具有心血管临床疾病或症状,包括:
  • 过去 1 年内发生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New York Heart Association,NYHA]分级> 2);
  • 过去 1 年内患有不稳定型心绞痛史;
  • 过去 1 年内发生心肌梗死;
  • 有临床意义的恶性心律失常(房颤、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除外);
  • 过去 1 个月内经最佳药物治疗依然无法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 和 / 或舒张压>90mmHg)。
  • 24.存在活动性感染;
  • 25.通过病史或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Computed Tomography,CT)检查发现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或入组前 1 年内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病史的受试者,或超过 1 年以前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病史但未经正规治疗;
  • 26.妊娠期、哺乳期妇女;
  • 27.无法耐受 MR 检查的患者;
  • 28.研究者认为存在任何临床或实验室检查异常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者。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剂量递增阶段

剂量拓展阶段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剂量限制性毒性事件

客观缓解率

2 期推荐剂量

次要结局

  • 移植物抗宿主病的发生率
  • 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的发生率
  • 免疫效应细胞相关神经毒性综合症的发生率
  • 与 MT027 细胞注射液相关的其他不良事件和严重不良事件的发生率
  • 疾病控制率
  • 无进展生存期
  • 无进展生存率
  • 总生存期
  • 总生存率
  • 单次给药后的 0 至 28 天曲线下面积、峰浓度、达峰时间、半衰期
  • 多次给药期间及之后的稳态谷浓度、稳态峰浓度、平均稳态浓度、稳态达峰时间、蓄积因子、持久性。
  • 最大耐受剂量

研究者

发起方
广东省人民医院重大科研项目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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