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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130866
CTR20130866已完成3 期

一项评价 SOM230 LAR 治疗库欣氏病患者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随机、双盲、多中心、III 期研究

未提供18 个研究点 分布在 2 个国家目标入组 28 人开始时间: 2015年1月9日

试验速览

阶段
3 期
状态
已完成
入组人数
28
试验地点
18
主要终点
每个 SOM230 LAR 剂量组中达到 mUFC ≤1.0 X ULN 且不论在第 4 个月时是否增加剂量的患者比例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评价两种 SOM230 LAR 给药方案(起始剂量 10 mg 和 30 mg,随后如有需要则增加剂量,或维持同一剂量)对库欣氏病患者治疗 7 个月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平行分组
盲法
双盲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无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在任何筛选程序开始前已获得书面知情同意书。
  • 已确诊患 ACTH 依赖性库欣氏病的成年患者:I. MRI 扫描确认的垂体腺瘤病史(大于 6 mm),且动态试验结果阳性(如,CRH 或大剂量地塞米松抑制试验)或 II.肿瘤小于或等于 6 mm 的患者,既往岩下窦取血结果符合以下任一标准:基线中心与外周 ACTH 比值≥2,或 CRH 或 DDAVP(去氨加压素)刺激之后,中心与外周 ACTH 比值≥3 或者 III. 既往接受过垂体手术,且组织病理学确认是 ACTH 染色腺瘤
  • 对于初发库欣氏病的患者,只有被认为不适合接受垂体手术的患者才能入选(如患者不具备手术条件、手术无法接近肿瘤、患者拒绝手术治疗)
  • 确认排除了 mUFC ≤ 3 x ULN 中的假性库欣氏患者(当地实验室分析足够证明),3 项试验中至少有 2 项结果异常则可确认(小剂量地塞米松抑制试验、地塞米松 CRH 试验、或午夜唾液或血清皮质醇检测),除非有 ACTH 染色垂体瘤的组织病理学证据。
  • 年龄在 18 岁或以上的男性或女性患者
  • 卡氏行为状态评分 ≥ 60(即偶尔需要帮助,但能够照顾自己的大多数个人需要)
  • 正在接受医疗的库欣氏病患者在进行筛选评价前必须完成以下洗脱期 a.类固醇生成抑制剂(酮康唑、美替拉酮):1 周 b.直接作用于垂体的药物:多巴胺激动剂(溴隐亭、卡麦角林)和 PPARγ激动剂(罗格列酮或吡格列酮):4 周 c.奥曲肽 LAR、兰瑞肽 SR 和兰瑞肽注射凝胶:14 周 d.奥曲肽(速释剂型):1 周 e 孕酮受体拮抗剂(米非司酮):4 周
  • 已知有空腹血糖受损或糖尿病史的患者可以入选,但必须在研究期间对血糖和抗糖尿病治疗进行密切监测并做必要的调整。

排除标准

  • 在研究开始时被认为可能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
  • 在访视 1 之前的 10 年内接受过垂体照射治疗的患者
  • 以前接受过任何帕瑞肽治疗的患者
  • 在访视 1 之前的 6 个月内接受过米托坦治疗的患者
  • 因压迫视交叉引起任何视野缺损需要外科手术的患者
  • 血糖控制不佳的糖尿病患者,可由 HbA1c >8%证明
  • 患者有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风险因素,即患者的基线 QTcF >470 ms,低钾血症,低镁血症,未得到控制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长 QT 综合征家族史,或已知与 QT 间期延长有关的伴随用药
  • HIV 感染史,包括 HIV 检测结果阳性(Elisa 和 Western blot 方法)。然而,如果对以往的病历进行审查,将不需要进行 HIV 检测。
  • 异位 ACTH 分泌造成的库欣氏综合征患者
  • 患有继发于肾上腺肿瘤或结节(原发性)双侧肾上腺增生的皮质醇增多症的患者
  • 患有某种已知遗传综合征导致激素分泌过度的患者(即 Carney 综合征、McCune-Albright 综合征、MEN-1)
  • 诊断有糖皮质激素可治性醛固酮增多症(GRA)的患者
  • 患有甲状腺功能减退,在进行充分的替代疗法后仍存在甲状腺功能减退的临床症状的患者
  • 在研究开始前的 1 个月内做过大手术的患者
  • 患有有症状的胆石症的患者
  • 凝血功能异常的患者(PT 或 PTT 升高到超过正常值限 30%)
  • 接受抗凝剂治疗对 PT 或 PTT 造成影响的患者
  • 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 III 或 IV 级)、不稳定型心绞痛、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有临床意义的心动过缓、高度心脏传导阻滞、在研究开始前的一年内有急性心肌梗死史、或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功能损害的患者
  • 有肝脏疾病(如肝硬化、慢性活动性乙型或丙型肝炎)史的患者,或 ALT 或 AST 超过 2 X ULN、基线总胆红素>1.5 X ULN 的患者
  • 血清肌酐>2.0 X ULN 的患者
  • WBC <3 X 109/L;Hgb 90% < LLN;PLT <100 X 109/L 的患者
  • 患者目前或原先的任何疾病状态可能干扰其执行本研究,或者干扰研究者或申办者的医学监查员对其结果的评价
  •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患者,或有生育能力(定义为生理上有妊娠能力的所有女性)但未采取某种有效的避孕 / 生育控制措施的女性患者。在接受研究药物期间以及研究药物最后一次给药后的 3 个月内,性行为活跃的男性在性交时必须使用避孕套,并且在此期间不应孕育子女。输精管结扎的男性也必须使用避孕套,以防止通过精液输送药物。有效的避孕方法包括:1.使用口服、注射或植入激素的避孕方法,或 2.放置宫内节育器(IUD)或宫内节育系统(IUS) 3.屏障避孕方法:避孕套或闭塞帽(隔膜或宫颈 / 拱顶帽)与杀精泡沫 / 凝胶 / 膜/霜 / 阴道栓剂 4.完全禁欲,或 5.患者绝育(男性或女性)
  • 在接受帕瑞肽前的 12 个月内有酒精或药物滥用史的患者
  • 在接受帕瑞肽前的 2 个月内献血(400 ml 或以上)的患者
  • 在给药前的 1 个月内参加过某种试验药物的任何临床研究的患者
  • 已知对生长抑素类似物或任何 LAR 剂型的成分过敏者
  • 在过去 5 年内患有活动性恶性肿瘤疾病的患者(除了基底细胞癌或宫颈原位癌)
  • 患有活动性或可疑的急性或慢性未受控制的感染的患者
  • 具有不依从医疗方案史的患者,或被认为可能不可靠或无法完成整个研究的患者
  • 存在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
  • 存在丙型肝炎抗体(抗-HCV)
  • 已知的胆囊或胆管疾病,急性或慢性胰腺炎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每个 SOM230 LAR 剂量组中达到 mUFC ≤1.0 X ULN 且不论在第 4 个月时是否增加剂量的患者比例

时间窗: 7 个月

次要结局

  • 评价到第一次得到控制的或部分得到控制的 mUFC 应答的时间(24 个月)
  • 两种 SOM230 LAR 给药方案中得到控制的或部分得到控制的 mUFC 应答的持续时间(24 个月)
  • 每个 SOM230 LAR 剂量组中达到 mUFC ≤1.0 X ULN 且在第 4 个月时未增加剂量的患者比例(7 个月)
  • 评价两种 SOM230 LAR 给药方案 mUFC 相对于基线的绝对变化和相对变化(24 个月)
  • 总结两种 SOM230 LAR 给药方案 mUFC ≤ 1.0 X ULN 的患者比例(24 个月)
  • 总结达到控制的和部分得到控制的 mUFC 应答者总和(24 个月)
  • 评价到第 7 个月和 12 个月两种 SOM230 LAR 给药方案中得到控制的 mUFC 应答率(12 个月)
  • LAR 治疗后早期未得到控制的应答者在第 7 个月和 12 个月时最终成为非应答者的可预测性(12 个月)
  • 评价在核心期和扩展期两种 SOM230 LAR 给药方案对血浆 ACTH 和血清皮质醇的影响(24 个月)
  • 核心期和扩展期两种 SOM230 LAR 给药方案对持续测量的皮质醇增多症临床体征的影响(24 个月)
  • 核心期和扩展期两种 SOM230 LAR 给药方案对分类测量的皮质醇增多症临床体征的影响(24 个月)
  • 核心期和扩展期两种 SOM230 LAR 给药方案对健康相关生活质量改善的影响(24 个月)
  • 按基线 mUFC 分类评价两种 SOM230 LAR 给药方案的有效性(7 个月)
  • 通过检测第 22、106 和 190 天的 Ctrough 和 Cmax 进行 PK 评价暴露量(190 天)
  • 采用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通用毒性标准(NCI-CTC)分级量表进行毒性评价,不良事件和实验室评价包括生物化学、血液学、尿分析;特殊安全性评价包括定期监测和记录血糖、胰岛素、HbA1c、GH 和 IGF-1,甲状腺和肝功能检查,胆囊检查和心电图。从研究招募直到安全性随访一直进行伴随用药 / 重要的非药物治疗的评价。(24 个月)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诺华医学热线(临床登记)

Novartis Pharma AG/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研究点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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