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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2100044497
ChiCTR2100044497进行中(未招募)早期 1 期

EBV CAR-T/TCR-T 细胞治疗复发 / 难治性 EBV 阳性淋巴瘤 / 鼻咽癌患者安全性和初步有效性的临床研究

广州百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45 人开始时间: 2021年3月1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早期 1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发起方
入组人数
45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剂量限制性毒性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评价 EBV CAR-T/TCR-T 细胞治疗复发 / 难治性 EBV 阳性淋巴瘤 / 鼻咽癌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特征,确定最大耐受剂量(MTD)或最佳有效剂量,同时初步评估 EBV CAR-T/TCR-T 细胞产品的有效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干预性研究
主要目的
单臂
盲法
不适用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75(—)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 年龄≥18 岁,≤75 岁,男女均可;
  • 预计生存期≥ 3 个月;
  • 东部肿瘤协作组织(ECOG)体能状况评分为 0-2(附录 3);
  • 经原位杂交技术检测 EBERs(EBER-ISH)诊断为 EBV 阳性淋巴瘤(NK/T 或 T 细胞淋巴瘤、血管免疫母细胞性 T 细胞淋巴瘤等)或鼻咽癌;
  • 病理蜡块切片检测(接受确诊 1 年内):淋巴瘤患者 gp350 检测阳性,鼻咽癌患者 LMP2A 和 HLA 分型:HLA-A*0201/2402/1101 共阳性;
  • 根据 Lugano 疗效评价标准(淋巴瘤)或 RECIST v1.1 实体瘤评价标准(鼻咽癌),受试者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
  • 既往接受过二线及以上的单药或者联合治疗失败或不耐受的复发 / 难治性淋巴瘤、鼻咽癌患者;
  • 可建立单采或者静脉采血静脉通路,并且没有其他的血细胞分离禁忌症;
  • 具有充分的器官和骨髓功能,定义如下:
  • ①血常规:中性粒细胞计数(NEUT#)≥1.0×10^9/L;血小板计数(PLT)≥50×10^9/L(鼻咽癌患者≥80×10^9/L);血红蛋白浓度≥70 g/L(鼻咽癌患者≥90g/L);
  • ②肝功能: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3×正常值上限(ULN);总胆红素(TBIL)≤1.5×ULN;对于有肝转移受试者,ALT 和 AST≤5×ULN;对于有肝转移或者 Gilbert 综合症受试者,TBIL≤2×ULN;
  • ③肾功能:肌酐清除率(CCR)≥50 mL/min;
  • ④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 且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 前期抗肿瘤治疗(放疗、化疗、靶向治疗等)所带来的毒副作用≤1 级(CTCAE 5.0);
  • 在研究期间及给药结束后 6 个月内,具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无论男女)须采取有效的医学避孕措施。育龄期女性受试者,须在首次给药前 72h 内进行妊娠试验,且结果为阴性。

排除标准

  • 伴有嗜血细胞综合征的 NK/T 细胞淋巴瘤患者;
  • 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经治疗稳定的除外);
  • HIV 阳性,HBsAg 阳性同时检测到 HBV DNA 拷贝数阳性(定量检测≥1000cps/ml,HCV 抗体阳性且 HCV RNA 阳性;
  • 有精神或心理疾病不能配合治疗及疗效评估者;
  • 严重自身免疫性疾病受试者,并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的受试者;
  • 在入组前 14 天内,存在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或不可控感染;
  • 任何不稳定的系统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性感染(局部感染除外);不稳定型心绞痛;脑血管缺血或脑血管意外(筛选前 6 个月内);心肌梗死(筛选前 6 个月内);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类(详见附录 4)≥III 级);需要药物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有心脏病需要治疗或治疗后高血压失控(血压> 160 mmHg/100 mmHg);
  • 合并肺、脑、肾等重要脏器的功能障碍;
  • 受试者在接受细胞治疗前 4 周内经历过重大手术或严重创伤,或在研究期间预计会经历重大手术。
  • 受试者在接受细胞治疗前 4 周内接受最后一次放疗或抗肿瘤治疗(化疗、靶向治疗或免疫治疗)
  • 受试者目前患有或曾患有其他 3 年内无法治愈的恶性肿瘤,但原位宫颈癌或皮肤基底细胞癌、其他无病生存期超过 5 年的恶性肿瘤除外;
  • 半年内接受过嵌合抗原受体修饰的 T 细胞(包括 CAR-T、TCR-T)治疗;
  • 合并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
  • 筛选前正在接受系统性类固醇治疗且经研究者判定治疗期间需要长期使用系统性类固醇治疗的受试者(吸入性或局部使用除外);及细胞回输前 72 h 内使用系统性类固醇治疗的受试者(吸入性或局部使用除外);
  • 严重的过敏或过敏史;
  • 需要抗凝治疗的受试者;
  • 怀孕或哺乳期妇女,或半年内有妊娠计划(男女通用)
  • 研究者认为还存在有其他原因不能纳入治疗者。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淋巴瘤队列(DL1)

EBV CAR-T 细胞治疗

鼻咽癌队列(DL2)

EBV TCR-T 细胞治疗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剂量限制性毒性

时间窗: 细胞回输后 28 天内

最大耐受剂量

时间窗: 细胞回输后 28 天内

次要结局

  • EBV CAR-T/TCR-T 细胞在体内扩增及持续情况(细胞回输前 d0、回输后 d1、d4、d7、d14、d21、d28、2m、3m、6m、9m、12m)
  • 客观缓解率(基线期、回输后第 28 天、回输后第 3 个月,回输后第 6 个月,回输后第 9 个月,回输后第 12 个月)
  • 无进展生存期(基线期、回输后第 28 天、回输后第 3 个月,回输后第 6 个月,回输后第 9 个月,回输后第 12 个月)

研究者

发起方
广州百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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