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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2500111975
ChiCTR2500111975尚未招募1 期

DEG6498 在实体瘤患者中的首次人体 I 期开放标签、多中心、剂量递增及扩展研究

达歌生物自筹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80 人开始时间: 2025年11月12日最近更新:
适应症

试验速览

阶段
1 期
状态
尚未招募
发起方
入组人数
80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DEG6498 单药口服给药的安全性 / 耐受性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本研究目的为评价 DEG6498 口服给药在晚期实体瘤病人中的安全性 / 耐受性, 并确定 DEG6498 单药的最大耐受剂量(MTD) 和 / 或推荐 II 期剂量(RP2D)。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Interventional
主要目的
单臂
盲法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1.在进行任何研究特定程序之前,愿意并能够提供签署的书面研究知情同意书 (ICF);
  • 2.签署 ICF 时年龄 ≥18 岁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
  • 3.如果是女性,必须为绝经后或施行过手术绝育(在筛选前 ≥6 周进行了双侧卵巢切除术、子宫切除术或输卵管结扎术),或同意在整个治疗期间和末次研究药物治疗后 30 天内采取高效避孕措施预防妊娠;
  • a.绝经后女性必须闭经至少 12 个月,才能被视为无生育能力。将通过测量 FSH 确认绝经后状态。
  • 4.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WOCBP)必须
  • a.在开始研究药物治疗前,经研究者确认,有 2 次妊娠试验呈阴性(需要进行 1 次血清试验)的测试结果;
  • b. 同意在整个治疗期间和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 30 天内采取高效避孕措施以预防妊娠;
  • c. 同意在研究过程中接受持续性妊娠检测;
  • 5.如果是男性,必须:
  • a.在研究期间和 DEG6498 停药后至少 30 天内,真正禁欲或同意在与妊娠女性 WOCBP 发生性接触期间使用避孕套;
  • b. 同意告知并确保其女性伴侣使用高效避孕措施预防妊娠;
  • c.同意在研究药物治疗期间和 DEG6498 停药后至少 30 天内避免捐献精子;
  • 6.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的晚期实体瘤患者 ;
  • a. 第 1 部分:晚期实体瘤患者;
  • b. 第 2 部分:BRAF 突变阳性肿瘤患者和肝细胞癌(HCC)患者:
  • i. BRAF 突变患者:既往 BRAF V600(1 类)突变的当地检测结果可用于筛选;但是,必须在给药开始前由申办方批准的实验室进行确认。
  • ii.对于 HCC 患者 1) 根据 AASLD 指南诊断为晚期 HCC; 2) 根据 BCLC 分期,HCC 为 C 期; 3) 目前肝硬化状态为 Child-Pugh A 级(5-6 分),无脑病和 / 或腹水。必须根据筛选期间的临床结果和实验室检查结果计算 Child-Pugh 状态。
  • 7.根据 RECIST v1.1,至少存在 1 个可测量病灶。对于 HCC 患者,既往接受过局部区域治疗(如放疗、肝动脉栓塞、射频消融和经皮介入治疗)的病灶不应视为可测量病灶,除非基线时观察到进展。
  • 8.ECOG 体能状态为 0 或 1;
  • 9.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有足够的终末器官功能;
  • 10.受试者必须具有以下实验室检查值:
  • a. 血红蛋白 ≥8.0 g/dL;
  • b. ANC ≥1500/μL,超过 14 天无生长因子支持;
  • c. PLT ≥75×1E9/mL 且超过 7 天未输血;
  • d. PT/INR <1.5×ULN 和 PPT <1.5×ULN(对于未接受抗凝治疗的受试者);
  • e. 总胆红素 ≤1.5×ULN;但存在肝转移或吉尔伯特病时允许 ≤3×ULN;
  • f. AST/ALT ≤3×ULN,或肝转移受试者 ≤5.0×ULN;
  • g. 估计肌酐清除率 ≥60 mL/min(由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

排除标准

  • 1.受试者患有可能妨碍其参加研究的重大医疗情况、实验室检查异常或精神疾病,如果其参加研究,将使其面临不可接受的风险 ;
  • 受试者存在干扰研究数据解读的情况;
  •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14 天或 5 个半衰期内(以较短者为准)需要治疗(包括系统治疗和放疗)的活动性或并发恶性肿瘤,或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 28 天内接受抗体治疗;
  • 有临床意义的胸腔积液(需要穿刺引流或伴有呼吸困难);
  • 有症状的 CNS 转移(神经学不稳定)、需要局部治疗的 CNS 转移(如放疗或手术)、或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2 周内需要增加皮质类固醇剂量的 CNS 转移;
  • 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
  • a. 根据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既往或当前存在 III 级或 IV 级心力衰竭症状;
  • b.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发生心肌梗死或不稳定型心绞痛;
  • c. 未控制的高血压(≥3 级);
  • d. 具有临床意义的未控制的心律失常,包括缓慢性心律失常;
  • e.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发生不稳定型心绞痛或新发心绞痛;
  • f. 心包炎或心肌炎;
  • g. 筛选期时存在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或其他有临床意义的异常 ECG。
  • 使用 Fridericia 公式校正的 QT 间期(QTcF) >470 ms。受试者有 QT 间期延长综合征病史或家族史或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病史;
  • 脑动脉瘤或半年内新发卒中史;
  •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30 天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操作(中心静脉导管放置和肿瘤穿刺活检等操作不视为重大手术操作);
  • 有需要吸氧、呼吸支持(例如双水平气道正压通气[biPAP]或持续气道正压通气[CPAP])的重度呼吸功能受损病史或需要住院的吸入性肺炎病史;
  • 已知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2 周内需要系统治疗的活动性或慢性感染 ;
  • 可能显著改变研究药物吸收的重大胃肠道疾病;
  • 筛选前 2 周内持续存在重大病毒性疾病或肺炎;
  • 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或已知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
  • 活动性 HBV 或 HCV 感染。可纳入抗病毒治疗下疾病得到控制的受试者。活动性或未控制的 HBV 或 HCV 感染定义如下:
  • a. 联合 HBV 脱氧核糖核酸(DNA) >1000 IU/mL 或 >2500 拷贝/mL+阳性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乙型肝炎核心抗体(HBcAg),或
  • b. HBV DNA >1000 IU/mL 或 >2500 拷贝/mL 且 HBsAg 阳性,或
  • c. HBV DNA >1000 IU/mL 或 >2500 拷贝/mL 且 HBcAg 阳性,或
  • d. 血清 HCV 核糖核酸(RNA)和 HCV 抗体(HCV Ab)阳性
  •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接受过免疫抑制药物;
  • 既往或当前患有非感染性肺炎、心肌炎、>1 级免疫相关结肠炎。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队列扩展部分

第 1 部分研究结果将指导第 2 部分使用的 DEG6498 剂量水平。

剂量递增部分

DEG6498 的起始剂量为 0.03 mg,每日一次(QD),28 天为一个治疗周期,前 21 天连续给药,后 7 天停药。剂量递增决策将基于治疗第 1 周期内剂量限制性毒性(DLT)的发生情况和数量,采用 3+3 模型进行指导。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DEG6498 单药口服给药的安全性 / 耐受性

DEG6498 单药的 MTD 和 / 或 RP2D

次要结局

  • DEG6498 和 DEG6498R- 和 S-对映体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 DEG6498 在以下受试者中的潜在抗肿瘤活性:第 1 部分:晚期实体瘤;第 2 部分:BRAF 突变肿瘤或 HCC

研究者

发起方
达歌生物自筹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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