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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150008
CTR20150008进行中(未招募)2 期

舒郁胶囊治疗抑郁症(肝气郁结证) 安全性及有效性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多中心Ⅱa 期临床研究

未提供7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240 人开始时间: 2015年1月13日

试验速览

阶段
2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入组人数
240
试验地点
7
主要终点
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17)评分变化情况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以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为主要疗效评价指标,以安慰剂为对照,通过Ⅱa 期剂量探索临床试验,对舒郁胶囊治疗抑郁症(肝气郁结证)的有效性做出初步评价,观察其作用特点,为进一步临床试验提供依据;通过实验室检查、临床症状、体征、不良事件 / 严重不良事件等,初步评价舒郁胶囊的安全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平行分组
盲法
双盲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65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年龄 18~65 周岁,男女不限;
  • 符合美国精神病协会《精神障碍诊断统计手册第四版修订版》(DSM-Ⅳ-TR)抑郁症诊断标准;
  • 符合中医郁病肝气郁结证诊断及辨证标准;
  • 17 分≤HAMD17 项积分≤24 分;
  • 抑郁发作次数≤3 次;且本次发作病程<3 个月;
  • 自愿受试,签署知情同意书者。

排除标准

  • 有自杀倾向(HAMD 量表第 3 项“自杀”得分>1);
  • 严重焦虑(HAMA 焦虑量表>14 分);
  • 严重睡眠障碍(HAMD 第 4、5、6 项睡眠因子总评分>4 分)和 / 或入组前 30 天内曾连续 14 天服用抗失眠药物者;
  • 继发于其它精神疾病或躯体疾病的抑郁发作;
  • 双相情感性精神障碍患者;
  • 有癫痫病史者,儿童期高热惊厥除外;
  • 合并有心血管、肺、肝、肾和造血系统等严重躯体疾病者;
  • 1 年内有酒精和药物依赖者;
  • 入组前 35 天内曾连续 3 天或以上服用过氟西汀,30 天内曾连续 3 天或以上服用过艾司西肽普兰;14 天内曾连续 3 天或以上服用过帕罗西汀、氟伏沙明、舍曲林、西酞普兰或舒肝解郁中药者;4 周内服用过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氯氮平,或接受过电休克治疗;
  • 属于中医辨证肝气郁结证之外的其他证型患者;
  • 肝功能(ALT 或 AST)超过正常值上限 2 倍;肾功能(Cr)超过正常值上限 1.5 倍;
  • 无人监护或依从性差不能按医嘱服药者;
  • 过敏体质或对试验药物组分有过敏史者;
  •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或计划妊娠者;
  • 近 1 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的患者;
  • 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临床试验者。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17)评分变化情况

时间窗: 筛选期,用药后第 7、14、28、42 天

次要结局

  • 汉密尔顿焦虑量表(HAMA)评分变化(筛选期,用药后第 7、14、28、42 天)
  • 临床总体印象评价量表(CGI)评分变化(筛选期,用药后第 7、14、28、42 天)
  • 中医证候疗效评价(筛选期,用药后第 7、14、28、42 天)
  • 实验室检查(用药前及用药后第 42 天)
  • 不良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的有无(用药后第 7、14、28、42 天)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张磊

青岛海川创新生物天然药物研究中心

研究点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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