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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22405
CTR20222405进行中(未招募)1 期

评价盐酸优克那非片在肝功能不全患者与健康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与安全性

未提供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24 人开始时间: 2022年10月27日

试验速览

阶段
1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入组人数
24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0-t、AUC0-∞、 AUC_%Extrap) 峰浓度(Cmax) 表观清除率(CL/F) 表观分布容积(V/F) 达峰时间(Tmax)、终末半衰期(t1/2)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1)评价盐酸优克那非片在轻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 A)、中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 B)和肝功能正常健康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为盐酸优克那非片的临床用药提供依据; 2)评价盐酸优克那非片在轻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 A)、中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 B)和肝功能正常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分配方式
非随机化
干预模型
平行分组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65岁(最大年龄)(—)
性别
Male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入选标准-健康人:男性;
  • 入选标准-健康人:年龄为 18~65 周岁(包括 18 和 65 周岁),C 组受试者的年龄分别与 A、B 组受试者各组平均值(±10 岁)进行匹配;
  • 入选标准-健康人:体重指数(BMI):18.0~30.0kg/m2(包括临界值)[BMI=体重(kg)/身高 2(m2)](C 组受试者 BMI 分别与 A、B 组受试者各组平均值(±15%)进行匹配);
  • 入选标准-健康人:肝功能正常;
  • 入选标准-健康人:经病史询问、体格检查、生命体征监测、心电图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甲胎蛋白(AFP)、腹部 B 超(肝脏、脾脏、胆囊、胰腺、双肾)和影像学检查等检查结果正常或者异常但经研究者判断无临床意义者;
  • 入选标准-健康人: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包括伴侣)从筛选前 2 周至最后一次给药后 3 个月内自愿采取适当避孕措施且无捐献精子计划;
  • 入选标准-健康人:能够理解并愿意严格遵守临床试验方案完成本试验,签署知情同意书的受试者。
  • 入选标准-肝功能不全受试者:年龄为 18~65 周岁(包括 18 和 65 周岁)的男性受试者;
  • 入选标准-肝功能不全受试者:体重≥50.0kg,受试者体重指数(BMI)在 18.0~30.0kg/m2 之间(包括临界值);
  • 入选标准-肝功能不全受试者:肝功能不全患者(Child-Pugh 分级为轻度(A 级)或中度(B 级)的肝脏功能不全,为既往原发性肝脏疾病导致的肝功能不全(药物性肝损害除外));
  • 入选标准-肝功能不全受试者:入住前 1 个月内或伴随用药物的 5 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至研究结束期间,有稳定的治疗肝功能不全、肝病并发症及其他伴随疾病的用药方案而不需要调整的(包括用药种类、剂量或服药频率)或入组前未用药者;
  • 入选标准-肝功能不全受试者:经研究者判断在服用试验药物前 1 个月至研究结束期间受试者的肝功能状态稳定,不会发生明显恶化者;
  • 入选标准-肝功能不全受试者:有生育能力的合格受试者(包括伴侣)从筛选前 2 周至最后一次给药后 3 个月内自愿采取适当避孕措施且无捐献精子计划;
  • 入选标准-肝功能不全受试者:能够理解并愿意严格遵守临床试验方案完成本试验,签署知情同意书的受试者。

排除标准

  • 排除标准-健康人:明确的对本品或其制剂成分过敏者,或既往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食物或花粉过敏史,或既往有特定变态反应疾病(如哮喘、荨麻疹、湿疹等)史者;
  • 排除标准-健康人:片剂吞咽困难者,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
  • 排除标准-健康人:静脉采血困难,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 排除标准-健康人: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梅毒螺旋体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特异抗体、丙型肝炎病毒抗体任何一项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 排除标准-健康人:既往有(含现有)胃肠道疾病史(包括消化道溃疡、消化道出血、消化道手术)及肝、肾疾病史者;
  • 排除标准-健康人:入住前 4 周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有外伤史者,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 排除标准-健康人:已知患有色觉异常、色素性视网膜炎、黄斑变性、非动脉炎性前部缺血性视神经病变(NAION)或已知有其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眼底病史者;
  • 排除标准-健康人:已知既往发生过突发性听力下降或听力丧失者;
  • 排除标准-健康人:有药物滥用史或毒品使用史或尿液药物筛查阳性者;
  • 排除标准-健康人:入住前 3 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 14 单位酒精(1 单位≈360mL 啤酒或 45mL 酒精量为 40%的烈酒或 150mL 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酒精类产品者,或酒精呼气试验结果大于 0mg/100mL 者;
  • 排除标准-健康人:入住前 3 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mL),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 1 个月内献血者;
  • 排除标准-健康人:入住前 3 个月每日吸烟量≥5 支,或不同意在试验期间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 排除标准-健康人:入住前 3 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 / 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 杯以上,1 杯=250mL)者;
  • 排除标准-健康人:筛选前 3 个月参加了任何临床试验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
  • 排除标准-健康人:筛选前 30 天内接受过疫苗接种,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疫苗者;
  • 排除标准-健康人:筛选前 30 天内使用过任何 CYP3A4/5 抑制剂或诱导剂(如:抑制剂—伊曲康唑、氟康唑、克拉霉素、利托那韦、西咪替丁、地尔硫卓等;诱导剂—利福平、苯巴比妥、卡马西平等)者;
  • 排除标准-健康人:入住前 14 天内服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保健品、维生素、中草药者;
  • 排除标准-健康人:入住前 48h 内服用过特殊饮食(包括葡萄柚、巧克力、富含黄嘌呤食物 / 饮料)者;
  • 排除标准-健康人:从筛选阶段至给药前发生急性疾病者;
  • 排除标准-健康人: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 排除标准-肝功能不全受试者:明确的对本品或其制剂成分过敏者,或既往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食物或花粉过敏史,或既往有特定变态反应疾病(如哮喘、荨麻疹、湿疹等)史者;
  • 排除标准-肝功能不全受试者:片剂吞咽困难者,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
  • 排除标准-肝功能不全受试者:静脉采血困难,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 排除标准-肝功能不全受试者:入住前 4 周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有外伤史者,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 排除标准-肝功能不全受试者:既往有(含现有)胃肠道疾病史(包括消化道溃疡、消化道出血、消化道手术)者;
  • 排除标准-肝功能不全受试者:已知患有色觉异常、色素性视网膜炎、黄斑变性、非动脉炎性前部缺血性视神经病变(NAION)或已知有其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眼底病史者;
  • 排除标准-肝功能不全受试者:已知既往发生过突发性听力下降或听力丧失者;
  • 排除标准-肝功能不全受试者:HIV 或梅毒筛查呈阳性者(梅毒抗体阳性但 RPR 阴性者可以入选本研究);
  • 排除标准-肝功能不全受试者:有肝移植手术史者;
  • 排除标准-肝功能不全受试者:研究者基于受试者病史、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AFP、心电图检查、脑电图,判断受试者有其他异常有临床意义的指标(肝功能相关异常指标、HBsAg 和 HCV 抗体阳性除外),如未得到有效控制的心脏、呼吸、胃肠道、血液、神经或其他疾病,可能干扰受试者治疗、评估或遵守研究方案,不适合纳入本研究者;
  • 排除标准-肝功能不全受试者:急性肝损害或肝衰竭患者,或合并肝性脑病、肝细胞癌、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破裂出血、自发性细菌性腹膜炎、肝肾综合征等研究者认为不合适并发症的患者;
  • 排除标准-肝功能不全受试者:筛选时实验室检查结果符合以下任意一项:(a)谷丙转氨酶(ALT)或谷草转氨酶(AST)>10×ULN;(b)中性粒细胞绝对值(NE#)<0.75×10^9/L;(c)血红蛋白(HGB)<60g/L;(d)甲胎蛋白值异常,需要肝脏超声检查或其他影像学检查(CT、MRI 等),排除有疑似肝细胞癌的受试者;
  • 排除标准-肝功能不全受试者:肾小球滤过率(eGFR)<90 mL/min/1.73m2 者;
  • 排除标准-肝功能不全受试者:筛选前 6 个月内发生心脑血管事件者,包括脑卒中(腔隙性脑梗塞除外)、心功能不全(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 III 级或 IV 级)、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冠状动脉介入治疗(包括支架内血栓形成)、周围血管介入、急性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等;
  • 排除标准-肝功能不全受试者:患有胆汁性肝硬化、胆道梗阻、胆汁淤积性肝病等影响胆汁排泄的疾病者;
  • 排除标准-肝功能不全受试者:有药物滥用史或毒品使用史或尿液药物筛查阳性者;
  • 排除标准-肝功能不全受试者:入住前 3 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 14 单位酒精(1 单位≈360mL 啤酒或 45mL 酒精量为 40%的烈酒或 150mL 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酒精类产品者,或酒精呼气试验结果大于 0mg/100mL 者(酒精性肝病受试者除外);
  • 排除标准-肝功能不全受试者:入住前 3 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mL),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 1 个月内献血者;
  • 排除标准-肝功能不全受试者:入住前 3 个月每日吸烟量≥5 支,或不同意在试验期间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 排除标准-肝功能不全受试者:入住前 3 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 / 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 杯以上),不同意在试验期间不饮用者;
  • 排除标准-肝功能不全受试者:筛选前 3 个月参加了任何临床试验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
  • 排除标准-肝功能不全受试者:筛选前 30 天内接受过疫苗接种,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疫苗者;
  • 排除标准-肝功能不全受试者:入住前 30 天使用过任何 CYP3A4/5 抑制剂或诱导剂(如:抑制剂—伊曲康唑、氟康唑、克拉霉素、利托那韦、西咪替丁、地尔硫卓等;诱导剂—利福平、苯巴比妥、卡马西平等)者;
  • 排除标准-肝功能不全受试者:入住前 14 天内或试验期间为治疗既往慢性疾病需使用硝酸酯或鸟苷酸环化酶激动剂(例如利奥西呱)类药物者;
  • 排除标准-肝功能不全受试者:入住前 14 天内使用过除治疗肝功能不全或其合并疾病的药物以外的其他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任何维生素产品或中草药者;
  • 排除标准-肝功能不全受试者:入住前 48h 内服用过特殊饮食(包括葡萄柚、巧克力、富含黄嘌呤食物 / 饮料)者;
  • 排除标准-肝功能不全受试者:从筛选阶段至给药前发生急性疾病者;
  • 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0-t、AUC0-∞、 AUC_%Extrap) 峰浓度(Cmax) 表观清除率(CL/F) 表观分布容积(V/F) 达峰时间(Tmax)、终末半衰期(t1/2)

时间窗: 给药后 48 小时

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凝血功能)、生命体征、12-导联心电图和体格检查结果

时间窗: 整个试验过程中

次要结局

未报告次要终点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孙春艳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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