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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60774
CTR20260774进行中(未招募)其它 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前列腺癌患者单次皮下给予注射用醋酸亮丙瑞林微球的随机、开放、平行设计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北京博恩特药业有限公司8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开始时间: 2026年3月2日
适应症
相关药物

试验速览

阶段
其它 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试验地点
8
主要终点
血浆中亮丙瑞林的 Cmax、AUC0-84d、AUC7-84d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主要目的:以北京博恩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醋酸亮丙瑞林微球(规格:11.25 mg)为受试制剂(T),以注射用醋酸亮丙瑞林微球(规格:11.25 mg,持证商:Takeda Pharmaceutical Company Limited)为参比制剂(R),按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的相关法规和指导原则要求,比较两种制剂在前列腺癌患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参数,评价两制剂的人体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评估前列腺癌患者皮下给予注射用醋酸亮丙瑞林微球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后的安全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主要目的
平行分组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无上限(—)
性别
Male

入选标准

  • 参与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参与者,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 参与者能与研究者做良好的沟通,能够按照方案要求完成试验者;
  • 年龄 18 周岁(包括临界值)以上;
  • 前列腺癌诊断:经组织病理学确诊为前列腺癌,适合进行内分泌治疗,且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中任意一条:①未接受过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类似物(GnRHa)药物治疗的患者;②正在接受皮下注射注射用醋酸亮丙瑞林微球稳定治疗的患者;
  • 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评分≤2 分者【见附录 2】;
  • 19 kg/m2≤体重指数(BMI)≤30 kg/m2,体重≥50.0 kg【BMI=体重(kg)/身高^2(m2);
  • 实验室检查:中性粒细胞绝对值≥1.5×109/L,血小板计数≥80×109/L,白细胞计数≥3.0×109/L,血红蛋白≥80 g/L;总胆红素≤1.5 倍正常上限值(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 倍 ULN 或肝转移患者≤5.0 倍 ULN;肌酐清除率≥50 mL/min【肌酐清除率(男性)=[(140-年龄)×体重(kg)]/[72×肌酐浓度(mg/dL)]或者=[(140-年龄)×体重(kg)]/[0.818×肌酐(μmol/L)]】。

排除标准

  • 既往或正在进行前列腺癌手术去势治疗的患者;
  • 已知或怀疑有脑转移症状、体征或明确诊断为脑转移或脑脊膜疾病的患者;
  • 5 年内同时患有前列腺癌以外的其他恶性肿瘤,其中已经手术切除的基底细胞癌或皮肤鳞状细胞癌除外;
  • 既往接受过肾上腺切除术或垂体切除术或有垂体病变者;
  • 既往接受过研究者判断会明显影响药物吸收、代谢、分布、排泄的手术或计划试验期间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
  • 既往或怀疑有脊髓压迫或泌尿道梗阻导致肾脏重度损伤或有发展成此类现象危险的患者;
  • 存在严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病史、癫痫或癫痫病史或任何可能诱发癫痫的疾病的患者;
  • 有间质性肺炎病史的患者;
  • 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患者,包括但不限于:
  • a) 控制不良的高血压(在规律药物控制下仍然收缩压>160 mmHg 和 / 或舒张压>100 mmHg)的患者;
  • b) 既往具有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史的患者;
  • c) 给药前 6 个月内患有经研究者判断的严重心脑血管疾病,如心肌梗死、脑出血等;
  • d) 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类≥II 级的心力衰竭【见附录 3】;
  • e) 药物无法控制的严重心律失常(包括经 Fridericia 矫正的 QTcF>480 ms,Fridericia 公式:QTcF = QT/(RR^0.33),若 450 ms≤QTcF≤480 ms,研究者可结合患者的病史、用药史等判断是否需要排除),或先天性长 QT 综合征。
  • Ⅰ型糖尿病或血糖控制不佳的Ⅱ型糖尿病(筛选时糖化血红蛋白 HbA1c>8.0%);
  •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者,或活动性梅毒者【定义为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且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滴度≥1:8,对于低滴度(如 1:1 或 1:2),需结合临床判断是否为活动性梅毒】,或活动性乙肝患者【定义为乙肝表面抗原(HBsAg)或乙肝 e 抗原(HBeAg)任何一项或两项阳性且外周血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DNA)≥104 拷贝数或≥2000 IU/mL】,或未治愈的丙肝患者【定义为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丙型肝炎病毒核糖核酸(HCV-RNA)定量高于各中心检测正常值上限】;
  • 有重度哮喘病史、过敏性反应或严重的荨麻疹和 / 或血管源性水肿者;
  • 对注射用醋酸亮丙瑞林微球任一成分或合成的 LH-RH 或 LH-RH 衍生物过敏或过敏体质者;
  • 酗酒、吸毒或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酗酒定义为:筛选前 3 个月内每周饮酒超过 14 单位酒精(1 单位酒精≈360 mL 酒精含量为 5%的啤酒或 45 mL 酒精含量为 40%的烈酒或 150 mL 酒精含量为 12%的葡萄酒);
  • 筛选前 3 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临床试验且使用研究药物或器械者;
  • 筛选前 4 周内或至少 5 个半衰期(以较短者为准)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本研究中试验用药品的吸收、代谢、分布、排泄药物(除外本方案中允许的合并用药)者;
  • 筛选前 4 周内接受过减毒活疫苗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任何疫苗者;
  • 筛选前 1 周内给予输血或者使用悬浮红细胞、血小板等血液成分制剂治疗者;
  • 试验期间参与者或其伴侣不愿采用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屏障避孕或禁欲)进行避孕或在给药结束后 6 个月内有生育计划者;
  • 研究者认为其他任何可能影响参与者提供知情同意或遵循试验方案的情况,或参与者参加试验可能影响试验结果或自身安全的情况。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血浆中亮丙瑞林的 Cmax、AUC0-84d、AUC7-84d

时间窗: 在给药后至 84 天结束时

次要结局

  • 血浆中亮丙瑞林的 Tmax、λz,t1/2 等。(在给药后至 84 天结束时)

研究者

研究点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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