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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170125
CTR20170125已完成1 期

TRASTUZUMAB EMTANSINE 在中国既往接受过以曲妥珠单抗为基础的治疗的癌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和安全性 I 期研究

未提供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8 人开始时间: 2017年2月24日

试验速览

阶段
1 期
状态
已完成
入组人数
8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将采用非房室模型分析(NCA)方法测定 trastuzumab emtansine 及相关被检测物的药代动力学参数。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为描述 trastuzumab emtansine(包括 trastuzumab emtansine、总曲妥珠单抗、DM1)在患有 HER2 阳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并且既往接受过曲妥珠单抗和紫杉烷治疗的中国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特征;次要目的为考察 trastuzumab emtansine 在中国 HER2 阳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分配方式
非随机化
干预模型
单臂试验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无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浸润性乳腺癌:不可治愈、不可手术切除且既往接受过多程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
  • 对于双侧乳腺癌患者,必须确认双侧乳腺病灶或转移部位的 HER2 阳性状态。
  • 在辅助、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背景下的乳腺癌既往治疗必须包括:紫杉烷单用或联合其他药物和曲妥珠单抗单用或联合其他药物。
  • 不可治愈、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的明确进展必须发生在最近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治疗期间或治疗后或者完成辅助治疗后 6 个月内。
  • 按照 RECIST v1.1 标准,基线疾病必须可以评价。排除仅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
  • 器官功能良好,在随机分组前 28 天内经下列实验室检查结果证实:ANC>1500 个细胞 / 立方毫米
  • 血小板计数>100000 个细胞 / 立方毫米
  • 血红蛋白>9.0 g/dL。患者可以接受红细胞输注以维持该水平。
  • PT/INR 和 aPTT<1.5 倍正常上限
  • 血清肌酐<1.5 倍正常上限
  • AST(SGOT)、ALT(SGPT)和碱性磷酸酶≤2.5 倍正常上限(如有骨转移,碱性磷酸酶≤5 倍正常上限)
  • 总胆红素<1.5 倍正常上限,除非患者有确诊的吉尔伯特综合征,其总胆红素≤3 倍正常上限,且直接胆红素水平应该在正常限度内
  • 血浆白蛋白>2.5 g/dL
  • 东部肿瘤学协作组体能状态(ECOG PS)为 0 或 1 分。
  • 超声心动图(ECHO)或多门电路控制采集(MUGA)显示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 愿意并且能够遵守既定的访视、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和其他研究程序,特别包括方案规定的药代动力学样本采集。
  • 如果患者具有生育能力(包括输卵管结扎的绝经前女性),血清妊娠检查结果必须为阴性。
  • 对于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同意在治疗期间以及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后至少 7 个月内保持禁欲(节制异性性交)或者采用年化避孕失败率<1%的一种或组合的非激素类避孕方法。
  • 对于男性患者:同意保持禁欲(节制异性性交)或者采用避孕措施,并且同意不进行精子捐献。
  • 对存档的石蜡包埋肿瘤组织进行前瞻性中心评估,显示患有 HER2 阳性疾病。同时进行 IHC 和 ISH 分析。必须能提供肿瘤组织蜡块或 8 个未染色的新鲜组织切片,以供中心实验室进行 HER2 检测。来自原发灶和 / 或转移灶的存档肿瘤标本均可接受。

排除标准

  • 既往接受过 trastuzumab emtansine 治疗、拉帕替尼或卡培他滨治疗。
  • 既往化疗或曲妥珠单抗最后一次治疗时间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的 21 天内。
  • 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7 天内接受激素治疗。
  • 在研究治疗随机分组前 21 天内接受其他任何抗肿瘤治疗 / 试验用药品,除了激素治疗允许在随机分组前 7 天进行;首次给药前,治疗相关毒性的恢复,与其他入选标准相符。
  • 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接受放射治疗,并且伴有任何相关的急性毒性反应(≥1 级)。
  • 未经治疗、伴有症状、进行性或需要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给予治疗如放疗或手术的脑转移。任何皮质类固醇类或其他控制脑转移症状的治疗必须已经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28 天停止使用,且之后无症状复发。
  • 按照 NCI CTCAE v4.03,≥3 级周围神经病。
  • 暴露于以下蒽环类抗生素的聚积剂量详细说明如下:阿霉素>500 mg/m2;表柔比星>720 mg/m2;米托蒽醌>120 mg/m2。如果用了其他蒽环类抗生素或几种蒽环类抗生素,那么聚积剂量必须低于 500 mg/m2 阿霉素的等效剂量。
  • 未经控制的高血压(持续性收缩压>150 mmHg 和 / 或舒张压>100 mmHg,尽管使用抗高血压治疗)。
  • 未经药物控制的不稳定型心绞痛或严重的心律失常。
  • 超声心动图(ECHO)或多门电路控制采集(MUGA)扫描显示基线 LVEF<50%。
  • 伴有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病史。
  • 在既往曲妥珠单抗治疗中,有 LVEF<40%或症状性 CHF 病史。
  • 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发生心肌梗死。
  • 目前伴有晚期恶性疾病并发症导致的静息时呼吸困难或者需要连续氧气治疗的任何医疗需求。
  • 患者正在接受华法林、低分子量肝素或类似药物的治疗性抗凝治疗。对于正在接受预防性低剂量抗凝治疗的患者,如果凝血参数符合入选标准中的规定(INR≤1.5 ULN 且 PTT/aPTT≤1.5 ULN)或(PT≤1.5 ULN 且 PTT/aPTT≤1.5 ULN),则可以入选。
  • 目前伴有重度、未经控制的系统性疾病(例如具有临床意义的代谢疾病、伤口愈合障碍、感染)。
  • 对于女性患者:目前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
  • 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进行过重大手术或出现显著的创伤性损伤或预计在研究治疗期间需要进行重大手术。
  • 并发严重的、未经控制的感染,或目前已知伴有 HIV 感染或活动性乙肝和 / 或丙肝。对于已知携带乙肝病毒(HBV)的患者,按照当地指南,必须根据阴性血清学检测结果和 / 或 HBV DNA 病毒载量测定结果排除活动性乙肝。
  • 存在对曲妥珠单抗或鼠蛋白不耐受史,包括 3 - 4 级输注反应或超敏反应。
  • 被研究者评估为不能或不愿遵守方案要求。
  • 过去 5 年内曾患其他恶性肿瘤,经适当治疗的子宫颈原位癌、非黑色素皮肤癌、I 期子宫癌、同期或曾确诊为 HER2 阳性乳腺癌或与上述肿瘤有相似治疗结局的肿瘤除外。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将采用非房室模型分析(NCA)方法测定 trastuzumab emtansine 及相关被检测物的药代动力学参数。

时间窗: 每例受试者的前 4 个周期。

次要结局

  • 不良事件发生率(基于 NCI CTCAE v4.03)和严重不良事件。(首次给药开始至末次给药后 28 天。)
  • 导致研究治疗停止或剂量调整的不良事件发生率。(首次给药开始至末次给药后 28 天。)
  • 临床实验室结果变化。(首次给药开始至末次给药后 28 天。)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刘青

Roche Registration Limited/F.Hoffmann-La Roche Ltd./罗氏(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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