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20240480已完成1 期
一项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评估 AP303 口服给药两周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多次剂量递增研究
未提供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18 人开始时间: 2024年2月22日
试验速览
- 阶段
- 1 期
- 状态
- 已完成
- 入组人数
- 18
- 试验地点
- 1
- 主要终点
- PK 参数:Cmax、Tmax、AUC0-24h、AUC0-last、AUC0-inf、t1/2、CL/F、V/F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评估 AP303 多次递增剂量口服给药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表征 AP303 单次和多次递增剂量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
研究设计
- 研究类型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分配方式
- 随机化
- 干预模型
- 平行分组
- 盲法
- 双盲
入排标准
- 年龄范围
- 18岁(最小年龄) 至 5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All
- 接受健康志愿者
- 是
入选标准
- •健康男性和女性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时年龄为 18~50 岁。健康状态的定义是,在详细的病史和手术史问询以及全面的体格检查(包括生命体征、12 导联 ECG、血常规、血生化、血清学和尿常规分析)后,不存在任何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或慢性疾病的证据
- •体质指数(BMI)为 18~27kg/m2。
-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必须为妊娠试验阴性并满足(a)、(b)、(c)中的一项,并同意(d):
- •(a) 研究期间及研究药物末次给药 60 天内,避免异性性交(如果这是其惯常 / 偏好的生活方式)或与接受过绝育手术(即 6 个月前行输精管结扎术或双侧睾丸切除术)的男性伴侣发生关系;
- •(b) 研究期间及研究药物末次给药 60 天内,同意采用包括两种避孕方法的高效避孕措施(其中一种必须是屏障避孕法);
- •(c) 已经手术绝育(通过子宫切除术和 / 或双侧卵巢切除术)或绝经后至少一年(定义为无其他原因连续闭经≥12 个月且促卵泡激素水平>40mIU/mL)。
- •(d) 在研究期间以及末次给药后 3 个月内,受试者应避免捐献卵子。
- •男性受试者及其有生育能力的伴侣必须满足(a)、(b)、(c)中的一项,并同意(d):
- •(a) 研究期间及研究药物末次给药 60 天内,使用两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方法,如激素避孕、宫内节育器(IUD)和屏障避孕(其中一种必须是屏障避孕法);
- •(b) 研究期间及研究药物末次给药 60 天内,避免异性性交(如果这是其惯常 / 偏好的生活方式)或与不具有生育能力的伴侣(即绝经后>12 个月或手术绝育>6 个月)发生关系;
- •(c) 6 个月前行输精管结扎术或双侧睾丸切除术。
- •(d) 在研究期间以及末次给药后 3 个月内,受试者应避免捐献精子
- •能够参与研究、愿意提供书面知情同意书并遵守研究限制
排除标准
- •孕妇(妊娠试验呈阳性)或哺乳期妇女,以及在研究过程中其伴侣怀孕或计划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的男性受试者。
- •任何有临床意义的肾脏、肝脏、支气管 / 肺、胃肠道、神经、精神、心血管、内分泌 / 代谢、血液系统疾病或癌症的病史或症状
- •先天性长 QT 综合征个人史或猝死家族史。
- •有特定严重过敏史(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严重过敏性体质(如对药物或食物过敏),或经研究者判断已知对研究药物或其任何成分或辅料过敏,或对任何药物有明显的急性过敏反应,或对多种药物严重过敏(非活动性花粉热是可接受的)。有儿童哮喘、轻度湿疹病史且≥5 年未发作或已痊愈者可允许入组
- •在首次给药前≤6 个月内曾接受或目前正在接受任何全身性抗肿瘤治疗(包括放疗)或免疫调节治疗(包括全身性口服或吸入皮质类固醇),或预期在研究期间的任何时候需要此类治疗。
- •受试者在给药前两周内出现严重急性感染,如 COVID-19、流感、局部感染、急性胃肠道症状或任何其他有临床意义的疾病
- •任何有临床意义的伴随疾病、病症或治疗—可能干扰研究的进行或研究者认为对本研究的受试者构成不可接受的风险。如果存在以下情况,既往或当前患有轻度抑郁和 / 或焦虑者不被排除在外:(a)未使用任何药物治疗,或(b)既往使用过药物治疗且已完全缓解且研究者认为不会复发。
- •筛选时确认收缩压大于 140mm Hg 或小于 90mmHg,舒张压大于 90 mmHg 或小于 50mm Hg(基于至少休息 5 分钟后 3 次单独静息坐位血压测量的平均值)。
- •筛选时 ECG 各参数值异常及各波形异常形态:例如: QTc 间期(男性 QTcF>450ms,女性 QTcF>470ms),基于受试者仰卧位休息 5 分钟后获得的三次 ECG 的平均间期
- •? 明显的静息心动过缓(平均 HR<40bpm)
- •? 明显的静息心动过速(平均 HR>100bpm)
- •? 显示 QRS 波和 / 或 T 波不利于持续准确的 QT 测量(例如,不易消除的神经肌肉导致的心电伪差、QRS 波起始部分模糊、T 波振幅偏低、T 波和 U 波合并、U 波突出)
- •植入心脏起搏器或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例如心房颤动、心房扑动、右或左束支传导阻滞、预激综合征等。
- •估计肾小球滤过率(eGFR)<90 mL/min/1.73m2(使用 CKD-EPI 方程)。
- •筛选时以下任何一项检测呈阳性:乙型肝炎(HBsAg)、丙型肝炎(HCVAb)、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Ab)或梅毒抗体
- •筛选时,ALT 或 AST>1.5×ULN,或实验室检测结果存在其他有临床意义的异常。如果结果不确定或有疑问,可在随机分组之前重复一次进行筛选时或第-1 天时的检测项目,以确认受试者资格。
- •在本研究首次给药前 30 天或 5 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内使用小分子临床试验药物;或在本研究首次给药前 90 天或 5 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内使用生物制剂临床试验药物
- •筛选前 4 周内捐献血液成分(血浆或血小板)或全血≥200mL
- •筛选前 4 周内接种活疫苗(允许接种流感和 COVID-19 疫苗)。
- •在筛选时,药物滥用尿检呈阳性,包括安非他明、甲基安非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吗啡、可卡因、苯二氮卓类药物、美沙酮、巴比妥或苯环己哌啶、四氢大麻酚酸,和 / 或酒精检测呈阳性。
- •有药物和 / 或酒精滥用或成瘾史。
- •在筛选前 3 个月内平均每天饮酒量超过 2 标准杯(1 标准杯=10 克酒精)的饮酒史。筛选前 48 小时内饮酒。
- •每天吸烟量超过 5 支或含同等量的尼古丁的产品。
-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30 天或 5 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服用任何处方药或非处方药(包括维生素或草药)(见“禁用药物”部分)。允许少量使用扑热息痛(见“允许治疗”部分)。经研究者和申办方讨论和同意后,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例外情况。
- •可能会干扰受试者遵守研究访视时间表或研究评估的医学或社会状况。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PK 参数:Cmax、Tmax、AUC0-24h、AUC0-last、AUC0-inf、t1/2、CL/F、V/F
时间窗: 单次给药后的第 1 天
PK 参数:Cmax、Tmax、AUC0-τ、Cav、Ctrough、t1/2、Rac、V/F
时间窗: 给药后的 14 天
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
时间窗: 给药后的 28 天
实验室指标异常的发生率
时间窗: 给药后的 28 天
心电图
时间窗: 给药后的 28 天
生命体征
时间窗: 给药后的 28 天
体格检查和体重
时间窗: 给药后的 28 天
次要结局
- 空腹血糖(基线、给药后的第 5、10、14、28 天)
- 血清肌酐(基线、给药后的第 5、10、14、28 天)
- 估计肾小球滤过率(基线、给药后的第 5、10、14、28 天)
研究者
黄珏
礼邦药业(上海)有限公司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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